韩国金融委和金融监督院(以下简称“金监院”)分别通过修改相关规定和实行细则,并根据政府此前公布的《贷款规章制度正常化》方案,决定将首套房购买者的LTV上限放宽至80%。韩国首套房购买者是指所有家庭成员均未曾购入过房产的人。
根据规定,无论住宅所在地区或住宅价格如何,均可适用80%的LTV上限。贷款额度也从现有贷款限额的4亿韩元增至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11.3001万元)。
另外,从8月1日起,将“名下拥有一套房产者在限制地区贷款购入房产时,需在6个月内处理已购入房产”的规定延期至2年、移居新住宅义务将被废除。
以生活稳定资金为目的的住宅担保贷款限额从1亿韩元放宽至2亿韩元。紧急生活用途贷款限度也从1亿韩元增至1.5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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