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金会在27日从国税厅收到的资料显示,去年法人税申报法人中收入金额前10%企业的R&D费用达到36.6763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837万元),占整体法人税申报企业(39.7132万亿韩元)的92.4%。
收入金额是计算所得的基础金额,在销售行业是指总销售额,在劳务提供业是指领取报酬的总和。
资料显示,排名在前10%的企业中,R&D费用也主要是由前1%的企业主导。前1%企业的R&D费用达到32.0802万亿韩元,占整体法人的80.8%。
韩国《租稅特例制限法》规定,企业为获得新增长、原创技术等在R&D上花费资金的一定部分可以从税金中得到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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