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力量党于13日表示,将针对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故意推迟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上诉审判行为,向法院提交请愿书。请愿书计划于16日正式提交,其内容明确要求法院行使诉讼指挥权,力求在3个月内完成审判。若李在明不接受诉讼受理通知,请通过选任律师的方式,确保审判能够迅速进行。
党法律咨询委员长朱镇宇(音)批评称,李在明未聘请律师、未接受诉讼受理通知的行为是“小伎俩”,旨在故意推迟审判。
根据公职选举法规定,一审要在6个月内结束,而二审和三审则需在3个月内完成。
根据公职选举法规定,一审要在6个月内结束,而二审和三审则需在3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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