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25日公开的会议记录,苹果的韩国代理人在回答“除了支付宝,还有哪些国家使用了苹果的NSF信用分”质疑时,称“这需要向苹果总部进行汇报,因此无可奉告。”NSF信用分是指苹果运营统一支付系统时所需的客户信用分数,用于判断资金不足的可能性。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调查记录,苹果委托支付宝处理Kakao Pay用户的支付信息,用于计算NSF信用分,但未向用户告知信息转移至境外,被处以24.0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20万元)的罚款。
在被问及是否可提供能证明这一操作经过的文件时,苹果的韩国代理人回答“因相关负责人已离职,未能找到相关邮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
苹果采取的敷衍态度遭到在场委员们的谴责,并要求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应对这一在跨国企业中日益增长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副委员长崔壮赫表示正在着手准备修订相关法律。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韩国无地址或营业场所的企业必须指定国内代理人,并赋予其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职责,在用户个人信息泄漏时应进行通知和报告。
国内代理制度的实效性一直备受质疑。去年9月,国民力量党议员朴冲绻引用从广播通信委员会获取的资料称,进军韩国市场的中国跨境电商平台Temu韩国代理人仅有3人,其中常驻人员仅一人。按照上月标准,Temu在韩国的月活跃用户数(MAU)为823万人,这意味着一名代理人需要管理超过270万国内用户的信息。
本土企业一直对此强烈不满称遭遇“反向歧视”,一家IT企业负责人表示,在遵守政府指导纲领和配合调查的态度上,本土企业和外企存在双重标准,希望可以完善现有标准,确保韩国企业在国内开展业务时至少不会处于不利地位。
延世大学法律研究生院客座教授申宗澈表示,应根据跨国企业的国内销售额和收集的个人信息规模,确保与本土企业在监管上一视同仁。同时有必要制定方案加强对跨国企业不合作行为的制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