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民年金(养老金)研究院于27日发布题为《退休养老金制度的类型划分及类型之间的比较分析》的报告指出,当前韩国退休养老金的年金化比率偏低,难以发挥应有的收入保障功能,亟需通过制度改革提升其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韩国退休养老金参保率为53.2%。其中,选择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比例仅占2023年的10.4%,大多数参保者倾向于一次性领取,导致退休后收入保障效果明显减弱。
研究团队依据“参保义务”(强制或自愿)和“退休后收入保障水平”(风险承担主体与监管强度)两个维度,将全球养老金制度划分为A至H八种类型。鉴于部分类型在现实中缺乏具体国家实践,报告重点聚焦于四种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模式:A型(瑞士)、B型(荷兰)、C型(澳大利亚)和G型(英国)。
A型瑞士模式属于“国家责任-强制参保”体系。国家通过立法规定最低收益率(2024年为1.25%)和养老金转换率(2024年为6.8%),实质采用确定给付型(DB)制度,具有显著的公共养老金特征。
B型荷兰模式为“劳资共担-准强制参保”体系。该制度依托行业劳资协议,近年来因DB制度面临可持续性挑战,正逐步向集体缴费确定型(CDC)转型,强调通过设立团结基金实现风险共担与领取权益保障。
G型英国模式属于“个人责任—自愿参保”体系。自2012年引入自动参保机制以来,参保率显著上升,至2021年已达79%。该模式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员工和低收入群体,由国家主导运营国家职业储蓄养老金计划(NEST)。
报告指出,尽管瑞士模式在退休后收入保障方面最为完善,但其主要责任由雇主或养老金运营机构承担,在经济低增长的背景下,韩国企业难以承受类似负担,制度的社会接受度也相对较低。相比之下,澳大利亚和英国虽通过市场机制提升了参保率,但由于投资风险完全由个人承担,养老金转化率偏低,难以确保退休后收入的长期稳定。
相比之下,荷兰的CDC模式在保障缴费型制度可持续性的同时,通过设立共同基金和实施风险共担机制,兼顾了制度的稳定性。尤其在制度转型过程中,荷兰通过强制设立团结基金以保障领取者权益,并以分期领取为原则,将一次性领取比例限制在10%以内,有效维护了退休后的收入保障功能。
研究团队指出:“若以提升退休后收入保障为目标,瑞士与荷兰模式均具有参考价值。但综合制度可行性与社会接受度,荷兰式CDC模式更契合韩国国情。” 报告最后建议:“国家对退休养老金制度的基本定位,将决定其未来发展路径。韩国应将其明确为退休后收入的核心保障机制,制定中长期改革蓝图,逐步完善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