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娱乐公司HYBE与前ADOR代表闵熙珍之间的法律争端以闵熙珍的胜诉告终。法院裁定HYBE需支付闵熙珍260亿韩元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费用。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法官南仁秀)12日判决支持闵熙珍对HYBE的诉讼,要求HYBE支付255亿韩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HYBE的股东协议解除确认诉讼被驳回。
判决的关键在于2024年4月爆发的“ADOR事件”责任归属。HYBE指控闵熙珍接触外部投资者并传播虚假信息破坏信任。2024年7月,HYBE因此解除包含期权的股东协议并解雇闵熙珍。
法院认为,闵熙珍与投资者接触仅为探索ADOR独立方案,不构成“背信”或“重大违约”。此外,关于ILLIT抄袭NewJeans的指控,法院认为不构成合同解除的重大理由。
此判决使闵熙珍获得约260亿韩元,她计划将资金用于新公司OKRecords的运营和艺人招募。
◆ HYBE计划上诉
HYBE对判决表示不满,计划上诉。HYBE称其主张未被充分采纳,将采取法律程序。此案可能影响HYBE的多标签系统和管理层信任。即使上诉,最终判决可能需数年。若法院允许执行,闵熙珍可先行获得资金,HYBE可能申请资金执行中止。
业内人士认为,法院支持闵熙珍削弱了HYBE的“背信”指控,未来法律争端中闵熙珍可能占据优势。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