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第三次公司法修订案的实施,自家股票销毁成为韩国企业的普遍现象。到3月中旬,企业宣布或已完成的自家股票销毁总额接近40万亿韩元。
11日,韩华宣布销毁约4562亿韩元的自家股票,相当于其普通股的5.9%。前一天,三星电子和SK集团分别宣布销毁16万亿和4.8万亿韩元的股票。
背景是,3月6日生效的公司法修订案要求企业在一年内销毁新购自家股票,现有股票则需在一年半内销毁。此举旨在响应政府的股东回报政策。
销毁自家股票可减少发行股票数量,提高每股收益和价值,提升现有股东的持股价值,并可能推动股价上涨。
然而,企业可能面临管理权争夺的风险,因过去常通过出售自家股票给友好股东来防御管理权。经济界呼吁开放更多管理权防御措施,如差别投票权和毒丸计划。
经济界人士表示,李在明政府的三次公司法修订推动了企业加强股东回报政策。尽管自家股票销毁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但也削弱了企业的管理权防御手段。未来需监控修订案实施后的情况,并制定补充立法以确保管理权稳定。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