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随着上市指数基金(ETF)市场的快速增长,相关金融投诉也在增加,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始向投资者提供注意事项的指导。
21日,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通过特定金钱信托、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ISA)、养老金储蓄账户等进行ETF投资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投诉案例,向消费者传达了需注意的事项。
首先,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出,通过养老金储蓄账户进行ETF投资时,账户开设方式可能导致交易手续费差异显著。接到的投诉显示,在证券公司营业点开设养老金储蓄账户后进行ETF交易时,手续费可能比在线开设账户高出近10倍。在线开设账户的ETF交易手续费通常在0.01%至0.015%之间,而在营业点开设和交易时,手续费可能高达0.10%至0.20%,部分甚至达到0.4%至0.5%。
此外,还有投诉指出,银行营业点员工未充分解释交易手续费以外的额外费用。金融监督管理局解释称,通过特定金钱信托进行ETF投资时,除了交易手续费(约0.1%)外,还可能收取信托手续费(0.03%至2.0%)和提前赎回手续费(0.00%至1.0%)。
在ISA账户转移过程中,可投资的ETF品种受限也是消费者需注意的事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银行的ISA与证券公司的ISA相比,可销售的ETF品种有限,且不同银行的处理品种也可能不同,因此在ISA转移前需提前确认所需ETF的交易可能性。
关于ETF交易成交时点的投诉也在增加。银行无法像证券公司那样实时交易ETF,投资者确认的评估金额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金融监督管理局提醒,在ETF买卖协议签署时,务必确认实际交易发生的时点。
关于自动卖出服务,也接到投资者未设置的目标收益率被随意输入的投诉,以及实际收益率低于目标收益率的投诉。金融监督管理局强调,通过特定金钱信托进行ETF投资时,务必确认是否加入自动卖出服务及目标收益率的设定内容。
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强调,通过特定金钱信托投资ETF时,除了交易手续费外,还可能产生额外的信托手续费和提前赎回手续费。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