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西小门高架桥坍塌事故,土木领域最大的学术团体表示:“这不仅是现场的简单过失,而是制度造成的结构性事故。”在事故原因调查进行的同时,指出老旧基础设施拆除工程的费用和监管体系存在漏洞。
韩国土木学会在28日的声明中指出,国内拆除工程制度存在“三大空白”,即拆除设计没有强制要求,拆除费用未能充分反映在标准定额中,导致低价发包固化,且缺乏专业监管体系和资格标准。
根据国土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标准定额,几乎找不到专门针对桥梁等土木结构本体拆除的标准项目。定额中涉及的拆除相关标准主要是小型混凝土结构拆除、支撑架和脚手架等临时设施的安装和拆除、压碎机和破碎机的设备工作量等。对于桥梁本体在逐步拆除过程中变化的荷载进行结构分析、安装临时支撑、测量下沉等安全流程的费用缺乏明确依据。
标准定额是确定单项作业投入量的计算标准,但由于拆除本体工序本身没有标准,相关费用难以反映在发包价中。计算“数量”的同时,却没有对安全拆除所需的“设计和监控”进行定价。
在国外,针对拆除工程的专门工程领域的处理趋势也在逐渐形成。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于2024年发布了桥梁拆除专用技术指南“MOP 157”,旨在减少拆除分析标准因地区或公司而异的问题。
拆除现场的风险也通过统计数据得以体现。根据国土部的统计,近五年来,拆除和拆迁工程事故发生了1141起,拆除工程的事故死亡率是建筑业平均水平的两倍。随着老旧桥梁和高架道路的增加,拆除工程的风险也在加大。
然而,有观点认为,仅将制度缺失视为事故原因还为时尚早。问题在于并非没有规定,而是现场未能遵循原则。根据首尔市的施工规范,为防止拆除结构的变形和下沉,必要时应安装支撑架或支柱。事故现场是否采取了足够的加固措施,将在后续调查中进行审查。
学会提出的防止事故重演的对策包括:△强制要求土木结构拆除设计的前期服务;△制定高风险拆除工程的合理施工费用标准;△设立土木拆除专职监管资格;△发现坍塌迹象时优先进行远程检查的程序;△建立参与公共安全检查的民间专家保护和补偿机制等。远程检查优先和专家保护条款与此次事故密切相关。
韩国土木学会会长韩承焕(延世大学建设环境工程系教授)指出:“如果制度无法跟上现场的需求,此类惨剧随时可能重演。”他强调:“全国老旧桥梁的安全管理体系亟需全面整顿。”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