코인정보

韩国将于7月实施虚假信息监管,违规者最高罚款10亿韩元

罗愃惠 기자 2026-06-29 18:36
在第20次全体会议上审议修订信息通信法后续措施
金钟哲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主席于29日在政府果川厅召开2026年第20次全体会议
金钟哲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主席于29日在政府果川厅召开2026年第20次全体会议 [照片=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

未来,日均用户数超过100万的社交网络服务(SNS)和在线社区必须制定应对虚假信息的运营政策。对于一定规模以上的收益发布者,将适用最高10亿韩元的罚款和加重赔偿。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방미통위)于29日召开第20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法律》实施细则修订案及相关公告。该修订案为今年1月公布的法律的后续措施,预计将于下月初实施。

首先,明确了承担自律监管义务的大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对象包括SNS、在线社区、视频分享服务等提供用户间信息媒介服务的企业,日均用户数在过去三个月内超过100万的情况。

加重赔偿的适用对象也得到了具体化。在过去三个月内,因广告等获得收益的帖子发布次数超过3次,并且订阅者超过10万或最近三个月内帖子月均浏览量超过10万的情况。

实施细则中还明确了公人的范围。根据公职选举法,候选人、候选人预定者、公共机构负责人、财产公开对象公职人员、任命听证对象、政党代表、媒体代表、公告对象企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代表和最大股东等均被纳入其中。

非法和虚假信息的举报程序也得到了具体化。举报者需填写信息的位置和内容、判断为非法或虚假信息的理由、证据材料、联系方式和姓名等。

事实核查制度也进行了整顿。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将国际事实核查网络(IFCN)的原则作为事实核查机构应遵循的标准。此外,规定了大型平台与事实核查机构之间的协议内容、报告公开方式等,并具体化了支持平台监督和事实核查活动的“透明中心”的工作。

罚款的征收标准也已制定。对于在法院被判定为非法或虚假信息的内容流通超过两次,并在最近三个月内发布三条以上获得广告收益的帖子,依据违规程度可处以最高10亿韩元的罚款。

金钟哲委员表示:“这是为了切实履行阻止非法和虚假信息流通、救济受害者的法律修订宗旨的后续措施,同时我们将努力确保制度在现场的落实,并保障网络上的言论自由。”

此外,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在5月8日的全体会议上报告了相关议案。随后在5月21日召开了讨论会,收集了专家对应对非法和虚假信息的《信息通信网络法》实施细则部分修订案的意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