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委员会于7月2日在政府世宗厅召开第11次全体会议,讨论最低工资水平。当天,劳动方通过第三次修正案提出每小时11800韩元,经营方则提出每小时10390韩元。
与上月30日提出的第二次修正案相比,劳动方降低了100韩元,而经营方则提高了30韩元。因此,双方的差距从1540韩元缩小至1410韩元。
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合会副委员会长李美仙也指出:“劳动者在过去8年中,由于最低工资的计算范围扩大,未能按面值完全获得最低工资的上涨。”她表示:“应在超过2.7%的物价上涨率的水平上迈出第一步。现实中,工资未能跟上飞涨的物价,未能反映实际生活费用。”
相反,经营方则坚持应控制最低工资的上涨幅度。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总务柳基正表示:“如果将劳动方提议的时薪计算上周休津贴,时薪将超过14000韩元。”他指出:“雇佣一名最低工资劳动者的实际人力成本每年将增加约500万韩元,这对处于经营极限的微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来说,承受不起这样的巨大压力。”
中小企业中央会人力政策本部长杨玉石呼吁:“由于退休人员难以找到工作,国内自营业者中60岁以上的高龄者较多。”他表示:“由于最低工资及各种法律责任、津贴和退休金的负担,企业无法雇佣人手,导致过度劳动的现象。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的压力也应得到重视。”
公益委员们强调应缩小双方的差距。担任公益委员秘书的韩国劳动研究院副院长成宰敏表示:“在意见分歧较大的情况下,需要实质性缩小意见的努力。”他指出:“应共同考虑社会责任,逐步扩大接触点,朝着智慧和负责任的结论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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