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遗弃出生一天的儿子致死,母亲被判刑
因遗弃出生仅一天的儿子致其死亡,30岁的亲生母亲在上诉审中被判处3年6个月监禁。 据8日联合新闻报道,大邱高等法院刑事1-2部(法官王海珍)在对被控儿童虐待致死的母亲A某(30岁)进行的上诉审中,驳回了检方和被告的上诉。 一审法院判处A某3年6个月监禁,并要求其完成40小时的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同时限制其在儿童相关机构工作5年。 A某于今年1月9日在蔚山南区的一家妇产科分娩室生下男婴,次日将婴儿遗弃在庆北庆州市一处住宅后方的菜园内的橡胶盆中,导致婴儿死亡。 A某的罪行是在2月21日被居民发现婴儿后被揭露的。 上诉审法院指出:“婴儿在出生仅一天后被母亲遗弃,夜间在零下3度的寒冷中哭泣颤抖,最终悲惨地结束了生命。”并强调事件的后果极为严重。 法院还表示:“全国各地的市民在得知此事件后,纷纷提交请愿书要求对被告严惩。” 然而,法院认为没有足够的理由改变一审的刑罚。 法院表示:“经过详细审查记录,原审法院在考虑了对被告有利和不利的量刑条件后,经过深思熟虑作出了量刑决定。”并表示不接受被告和检方对量刑不当的主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8 23: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