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女性两次进入女浴室被判刑
一名20多岁的男性因假冒女性进入公共浴室的女更衣室和洗浴区域,偷窥女性的裸体而被判处实刑。 根据联合新闻的报道,大邱地方法院刑事第八庭的金美京法官于14日对被控违反《性暴力犯罪的处罚等特别法》的20多岁男性A某判处8个月监禁。法院还要求其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并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的就业3年。 A某于去年4月在大邱中区的一家桑拿中,向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是女性,进入女浴室,停留约1小时,偷窥女性的裸体。 同年11月,他又进入大邱东区的另一家女浴室,停留约3小时20分钟,继续偷窥多名女性的裸体,因此被追加起诉。 A某还有前科,2016年因性暴力犯罪被判处少年保护处分。 法院认为,A某两次进入女浴室是为了满足其性欲,并且当时浴室内有多名女性,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特别是,在前一案件正在审理期间,他再次实施犯罪,法院对此予以不利判断,因此判处实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5 19: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