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促进法中‘青年’年龄从29岁扩大至34岁,18日起实施
青年就业促进法中的青年年龄范围将从原来的29岁以下扩大至34岁以下。同时,讨论改善公共部门非正式劳动者待遇的公务职委员会的具体运作标准也已制定。 政府于8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由就业劳动部负责的《公务职委员会设立及运作法实施条例》及《青年就业促进特别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这两项实施条例将于18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青年就业促进特别法的修订,青年年龄范围将从原来的15岁以上29岁以下扩大至15岁以上34岁以下。 此前,青年年龄是由实施条例规定的,但此次法案修订将年龄标准直接写入法律。因此,在此次实施条例修订中,删除了原有的青年年龄规定,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整理。 政府表示,扩大青年年龄标准将确保政策对象的一致性,并加强对青年群体进入劳动市场的支持。 公务职委员会的具体运作方式也已确定,该委员会将讨论公共部门公务职和非正式劳动者的待遇改善。 随着《公务职委员会设立及运作法》的实施,公共部门的公务职、临时工、派遣工及外包劳动者的待遇改善讨论机制将正式化。 实施条例中包含了公务职委员会会议召集程序,以及下属协商体的组成和运作所需的事项。 实务委员会将由不超过30人组成,发展协商会将由不超过20人组成,各领域协商会将由不超过15人组成。委员的任命和委任程序等具体运作标准也已制定。 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公务职委员会的运作,期待能够消除对公务职劳动者的歧视,提高就业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8 2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