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威胁下的出口限制措施,工业部细化调查与意见征集程序
政府将针对国家安全威胁及个人、企业信息保护等多种通商风险,修订相关制度以限制出口和进口。在实施出口限制措施之前,政府已具体化必要的调查、专家咨询和利益相关者意见征集程序。 工业通商部于13日在国务会议上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对外贸易法实施条例》修订案已获得通过。该实施条例将与今年4月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一同于22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旨在应对快速变化的国际通商环境,为政府实施出口限制措施提供必要的详细程序。同时,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中型企业利用通商协定的支持体系。 在今年4月21日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中,政府可以实施出口限制措施的理由得到了扩展。此前,仅在战争、事变、自然灾害或对方国家的不当歧视、国际和平维护等情况下,才可限制出口和进口。修订后的法律还将国家安全威胁、个人和企业信息保护、公共道德保护、国宝保护等作为限制措施的理由。 通过此次实施条例的修订,政府具体化了新扩展的出口限制措施的实施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过程中将进行专家咨询和利益相关者意见征集,并将详细调查事项以公告形式规定。 相关公告《关于实施贸易限制等特别措施的公告》也将于22日生效。 此次修订虽然扩大和具体化了出口限制措施的法律依据和调查程序,但并不意味着对特定国家或品目的限制措施会立即实施。实际措施的实施与范围将根据个案调查和相关机构的审查等决定。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中小企业和中型企业自由贸易协定(FTA)利用的支持制度。工业部具体规定了海关总署可以请求的协定关税相关统计资料的范围。 提供的资料包括适用协定关税的进出口额、实际适用协定关税的进出口额,以及进出口过程中协定关税的利用率等。政府将基于这些数据分析企业的FTA利用水平,并更系统地运营支持项目。 通商协定利用支持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管理体系也将得到修订。明确规定支持机构的指定条件和程序,并在持续不符合指定条件或工作执行明显不当的情况下,可以取消其指定地位。但在取消指定过程中,将为该机构提供听证程序以听取其意见。 工业部表示:“通过制度改善,将提高经济安全和应对通商危机的能力,并将利用海关统计资料和民间合作基础,增强通商协定支持项目的实效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21: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