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集团实施技术与业务分离战略,瞄准2030年5万亿韩元销售目标
韩美集团的控股公司韩美科学正逐渐成为一个不仅仅是“控股公司”,而是通过技术本身创造收益的平台企业。这是因为核心业务公司韩美制药的新药成果不断扩大,带动了韩美科学的收益增长。 据业内消息,韩美集团的结构起点可以追溯到2010年。当时,韩美制药转型为控股公司,原有法人更名为“韩美科学”,成为控股公司。新成立的韩美制药则负责具体的业务。 关键在于“技术的拥有者”是谁。韩美科学拥有从过去积累的原始技术和专利,而韩美制药则利用这些技术开发和销售新药。 因此,当新药成功时,收益不仅仅积累在韩美制药身上。根据技术贡献度,韩美科学也会以特许权使用费的形式分享收益。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用于治疗肥胖的药物“艾佩格雷纳肽”。当包括该药物在内的应用了“랩스커버리”等平台技术的产品线取得成果时,韩美科学将持续获得技术使用的报酬。 这种结构并不仅限于特定产品。已经成功进入海外市场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治疗药物“罗隆替斯”以及口服抗癌药“恩赛克达”同样如此。当韩美制药通过技术转让或出口增加销售时,韩美科学的收益也会自动增加,这是一种“联动结构”。 因此,韩美科学更像是一个“通过技术赚钱的公司”,而不是单纯的“销售产品的公司”。在全球制药生物行业,这种平台企业模式也正在逐渐扩大。 集团层面的增长战略也非常明确。韩美集团通过“双重动能战略”,在现有业务竞争力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目标是在2030年前实现5万亿韩元的销售额。 因此,韩美科学承担着设计整个集团方向的角色。通过加强与包括韩美制药在内的北京韩美制药、韩美精密化学、JVEM、在线药房等关联公司的合作,最大化协同效应。 特别是最近,韩美科学新设了“规划战略总部”和“创新总部”,以快速应对全球医疗市场的变化。它在新药开发方向的设定和海外技术转让战略中深度参与,实际上承担着“控制塔”的角色。 韩美制药也相应进行了组织调整。以创新增长、持续增长、未来增长和增长支持为四大支柱,强化以执行为中心的管理。 最终,韩美集团的结构可以总结为“技术由韩美科学负责,业务由韩美制药执行”。因此,随着新药成果的扩大,两家公司形成了共同成长的结构。 韩美科学相关人士表示:“作为控股公司,韩美科学与核心业务公司韩美制药及多个关联公司通过有机合作,创造了集团整体的协同效应。同时,围绕新药及生物中心的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各关联公司和业务部门积极发掘新增长及相关业务,扩展集团的业务组合,增强创新动力。”※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6 2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