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김경호:应由法院判断尹锡悦反乱罪,计划控告内乱特检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永特别检察官)对尹锡悦前总统的军刑法反乱罪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案的决定引发争议,认为法院应当有机会对此进行判断。提出这一观点的律师金京浩表示,计划控告负责该指控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石特别检察官)法律扭曲罪。 金律师在27日的Facebook上发布题为“权昌永特检在历史面前犯下罪行”的文章,指出综合特检对反乱罪不予起诉的逻辑。 他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双重起诉”逻辑。综合特检认为,内乱特检已就同一历史事实起诉内乱罪,因此难以再次以反乱罪起诉。 金律师认为,即便如此,法院仍可对反乱罪进行审理。他指出,如果内乱罪和反乱罪同时成立为一个行为的“想象竞合”,则在进行中的内乱审判中可以变更起诉书。 相反,如果两罪是独立成立的“实质竞合”,则可以另行起诉。金律师批评道:“没有任何道路的回答在刑事诉讼法中并不存在,这是在没有进行实质判断的情况下,仅用一张文件就抹去了。” 金律师表示,将追究未适用反乱罪的调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他提到:“前检察官朴世贤已被控以法律扭曲罪”,并表示将对赵恩石内乱特检和权昌永综合特检提起控告。 尹前总统的内乱首领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审理。初审于今年2月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金律师主张,在未来的内乱上诉审中,应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反乱罪的成立与否。 金律师认为,综合特检的做法与其自身提出的原则不符。权特检在24日的调查结果发布会上解释内乱结束的时间时表示:“扩大法院自由选择的范围是检察官的职责。” 权特检还提到,1997年全斗焕·诺泰祐前总统案件的最高法院全体合议庭判决与12·3紧急戒严的事实关系不同。他提出,法院应当留有判断新法律原则的余地,而不是将判断局限于30年前的判例。 金律师认为,反乱罪也应当交由法院判断。综合特检认为,上诉审中变更起诉书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未将反乱罪列入审判对象。 综合特检内部对反乱罪的适用也存在分歧。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助理表示,也有主张反乱罪成立和判例变更必要性的意见。金特检助理个人认为反乱罪成立,并且认为两罪可以视为实质竞合,但综合特检最终作出了“公诉权不存在”的处理。 金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认真阅读全斗焕全体合议庭判决的内容,而是像读过一样,只能理解一半。” 此外,金律师对未适用反乱罪的内乱特检的判断提出了不同的解读。内乱特检认为,根据1997年全体合议庭判决(96도3376)等,依据总统或国防部长的命令、批准进行的军事行动难以适用反乱罪。 金律师指出,当时的判决与12·3紧急戒严的前提完全不同。5·17时,崔圭夏前总统在未参与反乱的情况下批准了部队调动,而在紧急戒严中,尹前总统本人被指控为内乱首领。尹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经过国会的弹劾程序,最终被宪法法院决定罢免。 他还以同一判决中承认武装部队占领国会为反乱为依据。最高法院认为,1980年5月18日,陆军33师的部队占领国会大厦,限制国会议员出入的行为被认定为军事反乱。 金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到:“判例并不是在阻止反乱罪,而是在命令反乱罪。”他强调两特检仅引用了判决的一部分。考虑到5·17时武装部队占领国会被认定为反乱的内容,不应仅将该判决视为反乱罪不适用的依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8 02:32: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尹锡悦面临综合特别检察调查,聚焦反乱、官邸迁移及德意志汽车三大核心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在调查后期,正逐步缩小对尹锡悦前总统的调查范围。特别检察官正集中力量查明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相关反乱嫌疑、总统官邸迁移预算挪用疑云,以及金建希女士德意志汽车股价操控事件调查掩盖疑云等三大核心问题上的指示和参与情况。 特别检察官于8日表示,将于13日上午10时以反乱首领嫌疑人身份传唤尹前总统进行调查。这是自6日进行职权滥用相关调查后,时隔一周的再次传唤。 特别检察官认为,尹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后,向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派遣武装军人等行为构成反乱嫌疑。此前,前国防部长金永贤于4日因同样的嫌疑被传唤,但据报道拒绝作证。特别检察官通过对防谍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相关证人的调查,确认自2023年11月起,已存在与戒严相关的实质准备情况。 尹前总统及金前部长方面表示,因内乱嫌疑已在进行审判,因此反乱嫌疑调查可能涉及双重起诉。对此,特别检察官将重点审查反乱嫌疑调查与现有内乱案件的法律重叠情况、军队投入的目的和指示结构、事前准备情况等。 职权滥用嫌疑调查已基本进入尾声。权英彬特别检察官在当天于京畿道果川政府大楼举行的例行简报中表示,6日对尹前总统的调查中,"尹前总统没有行使沉默权,积极应对询问,整体上否认了相关指控"。 权特别检察官解释称,尹前总统表示"至今仍认为紧急戒严是合法的"。他还表示,尹前总统认为戒严是合法的,因此要求向外国通报戒严,并不承认其行为是违法或职权滥用。 特别检察官在6日的调查中,对准备的内容进行了压缩性询问。权特别检察官表示,"虽然与准备的内容相比略有遗憾,但认为在上周六的调查中已基本结束,因此不需要进行额外调查"。 总统官邸迁移预算挪用疑云也是指向尹前总统的核心调查重点。特别检察官在逮捕了总统室前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官尹在顺后,继续对前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敏进行调查。调查的焦点是,在官邸迁移过程中,行政安全部的老旧设施维修预算是否被挪用于总统官邸的工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总统室、行政安全部和计划预算处是否参与。 特别检察官当天对计划处预算室长和前总统室经济金融秘书官等相关人员的住所进行了搜查。特别检察官正集中力量确认计划处在官邸迁移预算筹措过程中是否默许或共谋了预算挪用。由于金前秘书长和尹前秘书官的拘留期限临近,预计本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起诉,并加速查明尹前总统的参与情况。 金女士德意志汽车股价操控事件调查掩盖疑云也在向检察高层调查扩展。特别检察官已传唤当时大检察厅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已以职权滥用嫌疑对前检察总长沈宇正立案。未来,针对前法务部长朴成宰的调查及尹前总统的参与情况确认也被提及。 在特别检察官内部和外部,预计在剩余的调查时间内,尹前总统可能会继续接受额外调查。特别检察官在第一次调查期限结束后,已将期限延长至本月24日。由于最多可再延长两次,特别检察官将加快对反乱嫌疑、官邸迁移预算挪用及德意志汽车调查掩盖疑云等主要事件的高层查明工作。 法律界分析认为,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已进入确认尹前总统的指示和批准情况的阶段。在职权滥用调查基本结束的情况下,反乱嫌疑调查开始深入,同时官邸迁移及德意志汽车调查掩盖疑云交织在一起,特别检察官针对尹前总统的调查正朝着高潮发展。※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9 0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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김경호:应由法院判断尹锡悦反乱罪,计划控告内乱特检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永特别检察官)对尹锡悦前总统的军刑法反乱罪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案的决定引发争议,认为法院应当有机会对此进行判断。提出这一观点的律师金京浩表示,计划控告负责该指控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石特别检察官)法律扭曲罪。 金律师在27日的Facebook上发布题为“权昌永特检在历史面前犯下罪行”的文章,指出综合特检对反乱罪不予起诉的逻辑。 他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双重起诉”逻辑。综合特检认为,内乱特检已就同一历史事实起诉内乱罪,因此难以再次以反乱罪起诉。 金律师认为,即便如此,法院仍可对反乱罪进行审理。他指出,如果内乱罪和反乱罪同时成立为一个行为的“想象竞合”,则在进行中的内乱审判中可以变更起诉书。 相反,如果两罪是独立成立的“实质竞合”,则可以另行起诉。金律师批评道:“没有任何道路的回答在刑事诉讼法中并不存在,这是在没有进行实质判断的情况下,仅用一张文件就抹去了。” 金律师表示,将追究未适用反乱罪的调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他提到:“前检察官朴世贤已被控以法律扭曲罪”,并表示将对赵恩石内乱特检和权昌永综合特检提起控告。 尹前总统的内乱首领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审理。初审于今年2月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金律师主张,在未来的内乱上诉审中,应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反乱罪的成立与否。 金律师认为,综合特检的做法与其自身提出的原则不符。权特检在24日的调查结果发布会上解释内乱结束的时间时表示:“扩大法院自由选择的范围是检察官的职责。” 权特检还提到,1997年全斗焕·诺泰祐前总统案件的最高法院全体合议庭判决与12·3紧急戒严的事实关系不同。他提出,法院应当留有判断新法律原则的余地,而不是将判断局限于30年前的判例。 金律师认为,反乱罪也应当交由法院判断。综合特检认为,上诉审中变更起诉书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未将反乱罪列入审判对象。 综合特检内部对反乱罪的适用也存在分歧。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助理表示,也有主张反乱罪成立和判例变更必要性的意见。金特检助理个人认为反乱罪成立,并且认为两罪可以视为实质竞合,但综合特检最终作出了“公诉权不存在”的处理。 金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认真阅读全斗焕全体合议庭判决的内容,而是像读过一样,只能理解一半。” 此外,金律师对未适用反乱罪的内乱特检的判断提出了不同的解读。内乱特检认为,根据1997年全体合议庭判决(96도3376)等,依据总统或国防部长的命令、批准进行的军事行动难以适用反乱罪。 金律师指出,当时的判决与12·3紧急戒严的前提完全不同。5·17时,崔圭夏前总统在未参与反乱的情况下批准了部队调动,而在紧急戒严中,尹前总统本人被指控为内乱首领。尹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经过国会的弹劾程序,最终被宪法法院决定罢免。 他还以同一判决中承认武装部队占领国会为反乱为依据。最高法院认为,1980年5月18日,陆军33师的部队占领国会大厦,限制国会议员出入的行为被认定为军事反乱。 金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到:“判例并不是在阻止反乱罪,而是在命令反乱罪。”他强调两特检仅引用了判决的一部分。考虑到5·17时武装部队占领国会被认定为反乱的内容,不应仅将该判决视为反乱罪不适用的依据。※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8 02:32: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尹锡悦面临综合特别检察调查,聚焦反乱、官邸迁移及德意志汽车三大核心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在调查后期,正逐步缩小对尹锡悦前总统的调查范围。特别检察官正集中力量查明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相关反乱嫌疑、总统官邸迁移预算挪用疑云,以及金建希女士德意志汽车股价操控事件调查掩盖疑云等三大核心问题上的指示和参与情况。 特别检察官于8日表示,将于13日上午10时以反乱首领嫌疑人身份传唤尹前总统进行调查。这是自6日进行职权滥用相关调查后,时隔一周的再次传唤。 特别检察官认为,尹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后,向国会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派遣武装军人等行为构成反乱嫌疑。此前,前国防部长金永贤于4日因同样的嫌疑被传唤,但据报道拒绝作证。特别检察官通过对防谍司令部联合调查本部相关证人的调查,确认自2023年11月起,已存在与戒严相关的实质准备情况。 尹前总统及金前部长方面表示,因内乱嫌疑已在进行审判,因此反乱嫌疑调查可能涉及双重起诉。对此,特别检察官将重点审查反乱嫌疑调查与现有内乱案件的法律重叠情况、军队投入的目的和指示结构、事前准备情况等。 职权滥用嫌疑调查已基本进入尾声。权英彬特别检察官在当天于京畿道果川政府大楼举行的例行简报中表示,6日对尹前总统的调查中,"尹前总统没有行使沉默权,积极应对询问,整体上否认了相关指控"。 权特别检察官解释称,尹前总统表示"至今仍认为紧急戒严是合法的"。他还表示,尹前总统认为戒严是合法的,因此要求向外国通报戒严,并不承认其行为是违法或职权滥用。 特别检察官在6日的调查中,对准备的内容进行了压缩性询问。权特别检察官表示,"虽然与准备的内容相比略有遗憾,但认为在上周六的调查中已基本结束,因此不需要进行额外调查"。 总统官邸迁移预算挪用疑云也是指向尹前总统的核心调查重点。特别检察官在逮捕了总统室前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官尹在顺后,继续对前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敏进行调查。调查的焦点是,在官邸迁移过程中,行政安全部的老旧设施维修预算是否被挪用于总统官邸的工程,以及这一过程中总统室、行政安全部和计划预算处是否参与。 特别检察官当天对计划处预算室长和前总统室经济金融秘书官等相关人员的住所进行了搜查。特别检察官正集中力量确认计划处在官邸迁移预算筹措过程中是否默许或共谋了预算挪用。由于金前秘书长和尹前秘书官的拘留期限临近,预计本周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起诉,并加速查明尹前总统的参与情况。 金女士德意志汽车股价操控事件调查掩盖疑云也在向检察高层调查扩展。特别检察官已传唤当时大检察厅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已以职权滥用嫌疑对前检察总长沈宇正立案。未来,针对前法务部长朴成宰的调查及尹前总统的参与情况确认也被提及。 在特别检察官内部和外部,预计在剩余的调查时间内,尹前总统可能会继续接受额外调查。特别检察官在第一次调查期限结束后,已将期限延长至本月24日。由于最多可再延长两次,特别检察官将加快对反乱嫌疑、官邸迁移预算挪用及德意志汽车调查掩盖疑云等主要事件的高层查明工作。 法律界分析认为,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已进入确认尹前总统的指示和批准情况的阶段。在职权滥用调查基本结束的情况下,反乱嫌疑调查开始深入,同时官邸迁移及德意志汽车调查掩盖疑云交织在一起,特别检察官针对尹前总统的调查正朝着高潮发展。※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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