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茨证券的发行业务获得通过,接近最终批准
梅里茨证券的发行业务获得了金融监管机构的核心审批机构——证券期货委员会的通过。如果在23日的金融委员会例会上获得最终批准,梅里茨证券将成为韩国第九家发行业务公司。 据金融投资业界消息,金融委员会下属的证券期货委员会在16日的例会上审议并通过了梅里茨证券的综合金融投资业务者指定及短期金融业务(发行业务)申请。最终的批准结果将在23日举行的金融委员会例会上决定。 一旦金融委员会的审批完成,梅里茨证券将与韩国投资证券、未来资产证券、NH投资证券、KB证券、Kiwoom证券、哈拿证券、新韩投资证券、三星证券一起,成为第九家发行业务公司。 发行业务是指自有资本超过4万亿韩元的综合金融投资公司基于自身信用发行的到期在一年以内的金融产品。获得批准的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业务筹集自有资本的最高200%的资金,因此被视为超大型投资银行的核心融资手段。 梅里茨证券截至今年上半年末的单独标准自有资本约为8万3500亿韩元。若按自有资本的200%简单计算,其发行业务的最大融资能力将达到16万7000亿韩元。 梅里茨证券于去年7月向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发行业务的批准,但审查过程并不顺利。由于涉及到对伊华电气新股认购权债券(BW)的不正当交易指控的检察院调查以及金融监督院对营业网点运营情况的检查,审查进程曾一度延迟。
2026-09-18 20: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