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对天京子英文图录收取1210万韩元版权费,引发家属反对
为了向国内外宣传已故画家天京子的作品,家属所成立的基金会制作了英文图录,但首尔市却对其收取超过1000万韩元的版权使用费,引发了争议。 根据12日联合新闻等媒体的报道,天京子的次女金正熙(苏美塔·金)担任理事长的天京子基金会,去年制作了一本收录了天京子160余件作品的韩文和英文图录,并在国内外进行分发。考虑到缺乏英文图录,意大利艺术专业出版社斯基拉(SKIRA)负责制作,制作费用由基金会承担。 该项目获得了文化体育观光部下属的艺术经营支持中心的海外出版支持项目的5000万韩元资助。然而,首尔市通知基金会需支付总计1210万韩元的版权使用费。天京子在1998年将其所有作品的版权全部转让给首尔市,目前相关版权由首尔市持有。 当时,天京子表示:“希望我的画作不被分散,永远留在普通市民心中”,并向首尔市(首尔市立美术馆)捐赠了57幅彩色画和39幅素描,以及画笔和颜料等工具,全部版权也转让给了市政府。 基金会认为,作为非营利机构为推广韩国艺术而开展的公益项目收取版权费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图录中相当一部分已捐赠给国内外美术馆和图书馆,或无偿分发,普通销售的收益也归出版商而非基金会。 基金会还指出,公共著作物使用费规定中有“公益目的使用”可以减免使用费的条款,因此此次项目也应当符合减免条件。此外,他们提到在2024年全南高兴郡等举办的天京子百年诞辰特别展览中并未收取版权费,提出了公平性问题。 然而,首尔市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版权费并无问题。基金会最初申请了2000本“非营利目的的非销售品”的版权使用许可并获得无偿批准,但随后发现出版商在其中1000本中进行了有偿销售,因此仅对该部分收取版权使用费。 高兴特别展览是由地方自治团体主办的非营利展览,而此次图录则是面向公众销售的出版物,因此无法适用相同标准。此外,首尔市还指出基金会未能按照约定在图录上标明首尔市为版权方。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3 0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