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外国投资监管’新闻 2个
-
巴润律师事务所与H&H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联合研讨会巴润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李东勋、李英姬、金道亨)与韩国H&H律师事务所于17日下午在巴润大厦共同举办了以“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为主题的研讨会。 随着韩国企业和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市场的扩展,涉及当地法人设立、投资结构、外国投资监管、房地产投资、税务及外汇申报等需要审查的问题日益增多。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韩国与澳大利亚法律及税制的差异,并提出从合同前阶段到资产转移及继承的综合战略。 H&H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洪京日在“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动态及外国投资监管”中指出,目前在澳大利亚的韩国企业已超过80家,过去主要集中在大企业,现已扩展到中型及小型企业,最近五年更是向国防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展。他强调,进入方式包括当地法人设立、并购、合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支机构及直接合同,“初期结构的选择将影响税务、雇佣及退出阶段。” 特别是在外国投资审查(FIRB)方面,判断“外国人”与否并非以国籍为标准,而是以持股及控制结构(单独持股20%以上)为依据,韩国母公司控制的澳大利亚当地法人也可能被视为外国人。 关于房地产监管,自2025年4月起至2029年6月,外国人原则上禁止购买现有住宅,购置对象仅限于新住宅、未开工的分销(Off-the-Plan)及空地。同时,洪律师建议要考虑公寓空置税(Vacancy Fee)等外国人附加税,“应以税后实际收益而非表面租金收益来判断。”他指出,中小企业往往在合同签署后再寻求咨询,然而FIRB的批准及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在合同前确认监管是必需的,并强调从法人设立、赞助、工作签证到永久居留权的签证及移民设计应从业务初期开始并行进行。 H&H律师事务所的赵玉儿律师在“澳大利亚的税制环境及投资、资产持有结构”中分析了与韩国的税制差异。澳大利亚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在资产转移时会产生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CGT),并且对多套房产的综合房地产税没有加征。他介绍了关于资本利得税的原则:自住住宅无论金额和持有时间均全额免税(主居住地规则),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超过12个月可享50%减免,若在自住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6年内出售可全额免税(6年规则)。 此外,根据2026年5月的公告,自2027年7月起,负扣税(将租赁损失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将不再适用于现有住宅,仅适用于新住宅。赵律师指出,个人、公司及信托(Trust)三种资产持有结构在税法上的居民身份、投资目的及世代转移结果各有不同,“持有结构和居民身份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后决定。” 巴润律师事务所的赵雄奎合伙律师以“全球资产管理及资产继承战略”为主题,探讨了因国籍和居住地不同而导致的“跨境继承”问题。他解释,根据国际私法第77条,继承原则上遵循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但不动产适用所在地法律,实际案例表明一个继承可能因财产种类及国籍、居住地的不同而适用多个国家的法律,并比较了通过遗产分配、遗嘱及信托进行资产继承的方案及各自的优缺点。 接下来,研讨会讨论了公民权、永久居留权的获取及海外侨胞的“跨境继承设计(Estate Planning)”。赵律师指出,获取公民权后适用的法律可能会改变,导致继承结果如法定继承份额等发生变化,而仅获得永久居留权并不会自动改变税法身份,强调在更改国籍和居住地之前,必须综合设计资产转移和继承。 最后一节,巴润律师事务所的崔振赫合伙律师介绍了“海外投资及资产转移相关的国内监管”。他解释了外汇交易法和税法中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是不同的,指出如果在韩国有家庭和资产并计划回国,即使在海外长期居留,也可能被视为税法上的居民,全球收入将被征税。 关于海外资金转移的方法,他整理了海外直接投资(持股10%以上或新设时需向指定外汇银行申报)、离岸金融公司申报(韩国银行)、海外房地产购置(需事前申报及事后报告)、海外移居费用支付程序。特别指出在海外移居时,持有的国内股票将被视为转让而征税的“转出税(国外转出税)”,并强调自2027年起,超过5亿韩元的海外股票也将适用此税,且如果海外金融账户在一年内任一天超过5亿韩元,将产生申报义务。 所有发言者共同强调:“FIRB的批准和外国人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签证、税制、资产结构及家庭规划必须从进入初期开始进行综合设计。”同时呼吁关注未经验证的信息,并在居民身份判断、持有结构选择、资金转移方法等方面进行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
2026-09-18 18:40:20 -
지평与韩国商会经济研究院成功举办‘技术企业的M&A与投资’研讨会律师事务所(有限) 지평于7月8日与韩国商会经济研究院共同在지평总部大楼B栋3层的礼堂成功举办了以‘技术企业的M&A与投资’为主题的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旨在分享技术企业M&A及投资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法律问题和实务注意事项。研讨会由지평技术中心主任金范熙律师主持,李行圭 지평 代表律师的开幕词和朴阳洙 韩国商会经济研究院院长的祝辞后,进行了四个主题的发言。 第一场发言由尹泰雄 韩国投资证券 IB集团 IB1本部董事进行,主题为‘技术企业的上市实务’,介绍了IPO市场动态和IPO推进策略。尹董事分析了近期IPO市场的动态和交易所审查的加强趋势,并介绍了特例上市制度、技术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等技术企业成功IPO所需准备的主要事项。 第二场发言由金允善 专利事务所 지평 专利律师进行,主题为‘技术企业价值评估与尽职调查案例’,讲解了技术竞争力评估方法及投资尽职调查实务。金律师指出,在评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时,仅仅依靠单个技术的优越性是不够的,还需考虑市场适应性和执行力,并应将通过技术尽职调查确认的风险适当地反映在企业价值和合同条件中。 接下来的第三场发言由洪承焕 三一会计事务所合伙人(常务)进行,主题为‘M&A动态、技术M&A案例及实战’,介绍了近期技术企业M&A市场动态、M&A策略及程序、主要案例等。洪合伙人建议,通过反映技术企业M&A的阶段性策略的工作执行案例和模拟,提前检查交易全过程的程序和主要争议点,是成功M&A的重要准备过程。 最后一场发言由高孝晶 律师事务所(有限) 지평 律师进行,主题为‘外国人在韩国技术企业M&A时适用的监管法律审查’。高律师解释了针对国内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交易中需审查的外国投资监管和技术保护监管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实务中需注意的事项。 高律师强调:“外国人收购国内技术企业的交易,与一般M&A不同,需要同时审查外国投资监管和技术保护相关法律。尤其是数据访问可能性、技术转让可能性、交易结构及时间表等可能与多种监管问题相关,因此在交易初期阶段就需要进行前瞻性的法律审查。” 金范熙 律师事务所(有限) 지평 技术中心主任表示:“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之后的AI革命,全球对技术企业的关注和投资热潮预计将不断加大。此次研讨会符合지평技术中心的成立宗旨,感到非常欣慰的是超出预期的关注和参与。”并表示:“希望此次研讨会能成为技术企业和投资者都能获得实质性帮助的讨论平台,지평技术中心将继续提供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和以现场为中心的洞察。” 지평计划打破律师事务所与专利事务所的业务界限,构建由多位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的综合团队,为技术性课题提供解决方案。 지평技术中心将以‘技术与法律的连接’为价值,推动技术与技术、技术与商业的结合所带来的创新与变革,为客户创造新的机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9 19:16:00
-
巴润律师事务所与H&H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联合研讨会巴润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李东勋、李英姬、金道亨)与韩国H&H律师事务所于17日下午在巴润大厦共同举办了以“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为主题的研讨会。 随着韩国企业和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市场的扩展,涉及当地法人设立、投资结构、外国投资监管、房地产投资、税务及外汇申报等需要审查的问题日益增多。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韩国与澳大利亚法律及税制的差异,并提出从合同前阶段到资产转移及继承的综合战略。 H&H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洪京日在“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动态及外国投资监管”中指出,目前在澳大利亚的韩国企业已超过80家,过去主要集中在大企业,现已扩展到中型及小型企业,最近五年更是向国防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展。他强调,进入方式包括当地法人设立、并购、合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支机构及直接合同,“初期结构的选择将影响税务、雇佣及退出阶段。” 特别是在外国投资审查(FIRB)方面,判断“外国人”与否并非以国籍为标准,而是以持股及控制结构(单独持股20%以上)为依据,韩国母公司控制的澳大利亚当地法人也可能被视为外国人。 关于房地产监管,自2025年4月起至2029年6月,外国人原则上禁止购买现有住宅,购置对象仅限于新住宅、未开工的分销(Off-the-Plan)及空地。同时,洪律师建议要考虑公寓空置税(Vacancy Fee)等外国人附加税,“应以税后实际收益而非表面租金收益来判断。”他指出,中小企业往往在合同签署后再寻求咨询,然而FIRB的批准及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在合同前确认监管是必需的,并强调从法人设立、赞助、工作签证到永久居留权的签证及移民设计应从业务初期开始并行进行。 H&H律师事务所的赵玉儿律师在“澳大利亚的税制环境及投资、资产持有结构”中分析了与韩国的税制差异。澳大利亚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在资产转移时会产生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CGT),并且对多套房产的综合房地产税没有加征。他介绍了关于资本利得税的原则:自住住宅无论金额和持有时间均全额免税(主居住地规则),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超过12个月可享50%减免,若在自住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6年内出售可全额免税(6年规则)。 此外,根据2026年5月的公告,自2027年7月起,负扣税(将租赁损失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将不再适用于现有住宅,仅适用于新住宅。赵律师指出,个人、公司及信托(Trust)三种资产持有结构在税法上的居民身份、投资目的及世代转移结果各有不同,“持有结构和居民身份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后决定。” 巴润律师事务所的赵雄奎合伙律师以“全球资产管理及资产继承战略”为主题,探讨了因国籍和居住地不同而导致的“跨境继承”问题。他解释,根据国际私法第77条,继承原则上遵循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但不动产适用所在地法律,实际案例表明一个继承可能因财产种类及国籍、居住地的不同而适用多个国家的法律,并比较了通过遗产分配、遗嘱及信托进行资产继承的方案及各自的优缺点。 接下来,研讨会讨论了公民权、永久居留权的获取及海外侨胞的“跨境继承设计(Estate Planning)”。赵律师指出,获取公民权后适用的法律可能会改变,导致继承结果如法定继承份额等发生变化,而仅获得永久居留权并不会自动改变税法身份,强调在更改国籍和居住地之前,必须综合设计资产转移和继承。 最后一节,巴润律师事务所的崔振赫合伙律师介绍了“海外投资及资产转移相关的国内监管”。他解释了外汇交易法和税法中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是不同的,指出如果在韩国有家庭和资产并计划回国,即使在海外长期居留,也可能被视为税法上的居民,全球收入将被征税。 关于海外资金转移的方法,他整理了海外直接投资(持股10%以上或新设时需向指定外汇银行申报)、离岸金融公司申报(韩国银行)、海外房地产购置(需事前申报及事后报告)、海外移居费用支付程序。特别指出在海外移居时,持有的国内股票将被视为转让而征税的“转出税(国外转出税)”,并强调自2027年起,超过5亿韩元的海外股票也将适用此税,且如果海外金融账户在一年内任一天超过5亿韩元,将产生申报义务。 所有发言者共同强调:“FIRB的批准和外国人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签证、税制、资产结构及家庭规划必须从进入初期开始进行综合设计。”同时呼吁关注未经验证的信息,并在居民身份判断、持有结构选择、资金转移方法等方面进行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
2026-09-18 18:40:20 -
지평与韩国商会经济研究院成功举办‘技术企业的M&A与投资’研讨会律师事务所(有限) 지평于7月8日与韩国商会经济研究院共同在지평总部大楼B栋3层的礼堂成功举办了以‘技术企业的M&A与投资’为主题的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旨在分享技术企业M&A及投资过程中出现的主要法律问题和实务注意事项。研讨会由지평技术中心主任金范熙律师主持,李行圭 지평 代表律师的开幕词和朴阳洙 韩国商会经济研究院院长的祝辞后,进行了四个主题的发言。 第一场发言由尹泰雄 韩国投资证券 IB集团 IB1本部董事进行,主题为‘技术企业的上市实务’,介绍了IPO市场动态和IPO推进策略。尹董事分析了近期IPO市场的动态和交易所审查的加强趋势,并介绍了特例上市制度、技术评估、内部控制系统等技术企业成功IPO所需准备的主要事项。 第二场发言由金允善 专利事务所 지평 专利律师进行,主题为‘技术企业价值评估与尽职调查案例’,讲解了技术竞争力评估方法及投资尽职调查实务。金律师指出,在评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时,仅仅依靠单个技术的优越性是不够的,还需考虑市场适应性和执行力,并应将通过技术尽职调查确认的风险适当地反映在企业价值和合同条件中。 接下来的第三场发言由洪承焕 三一会计事务所合伙人(常务)进行,主题为‘M&A动态、技术M&A案例及实战’,介绍了近期技术企业M&A市场动态、M&A策略及程序、主要案例等。洪合伙人建议,通过反映技术企业M&A的阶段性策略的工作执行案例和模拟,提前检查交易全过程的程序和主要争议点,是成功M&A的重要准备过程。 最后一场发言由高孝晶 律师事务所(有限) 지평 律师进行,主题为‘外国人在韩国技术企业M&A时适用的监管法律审查’。高律师解释了针对国内技术企业的外国投资交易中需审查的外国投资监管和技术保护监管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实务中需注意的事项。 高律师强调:“外国人收购国内技术企业的交易,与一般M&A不同,需要同时审查外国投资监管和技术保护相关法律。尤其是数据访问可能性、技术转让可能性、交易结构及时间表等可能与多种监管问题相关,因此在交易初期阶段就需要进行前瞻性的法律审查。” 金范熙 律师事务所(有限) 지평 技术中心主任表示:“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之后的AI革命,全球对技术企业的关注和投资热潮预计将不断加大。此次研讨会符合지평技术中心的成立宗旨,感到非常欣慰的是超出预期的关注和参与。”并表示:“希望此次研讨会能成为技术企业和投资者都能获得实质性帮助的讨论平台,지평技术中心将继续提供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和以现场为中心的洞察。” 지평计划打破律师事务所与专利事务所的业务界限,构建由多位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的综合团队,为技术性课题提供解决方案。 지평技术中心将以‘技术与法律的连接’为价值,推动技术与技术、技术与商业的结合所带来的创新与变革,为客户创造新的机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9 19: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