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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中止药物’新闻 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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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阻止销售妊娠中止药物网站的法律条款合宪”法院裁定,支持政府对妊娠中止药物配送网站的接入阻断措施的法律条款并不违反宪法。 根据27日的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四部(法官金英敏)最近驳回了加拿大非营利组织“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Women on Web)提出的违宪法律审判申请。 违宪法律审判申请是法院请求宪法法院审查作为审判前提的法律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法院认为,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提交的委托书未经公证,难以认为其合法授予了代理权,因此作出驳回决定。法院明确指出,即使满足诉讼条件,原告所质疑的法律条款也难以被视为违宪。 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通过网站邮寄提供妊娠中止药物,但在2024年10月因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的措施而被阻断了网站。 当时,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接入阻断,并在次年2月要求域名管理公司注销该网站域名。对此不满的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于去年5月提起行政诉讼,并同时申请违宪法律审判。 争议的条款是旧广播通信委员会法第21条第4项。该条款规定,审议委员会可以审查“为促进健康通信伦理所需的事项”在电信中传播的信息,并要求进行整改。 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主张,“促进健康通信伦理”这一表述违反了宪法的明确性原则,并且没有规定整改要求的对象和内容等实质性事项,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此外,他们还指出,模糊的标准限制了言论自由,违反了过度禁止原则。 然而,法院逐一驳斥了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的主张。法院表示:“‘促进健康通信伦理’这一概念可能有些抽象,但它意味着我们社会所要求的最低秩序或道德标准。”并指出:“随着传播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多样化,以及技术变化,使用这种含蓄的表述是有必要的。” 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法院解释道:“由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新型非法和有害信息不断出现,现有的传播方式也常常被改变或废止,因此在法律中逐一具体规定审议和整改要求的细节是困难的。” 关于过度禁止原则的违反,法院强调:“虽然整改要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言论自由,但这仅限于被认为是不良信息的相关信息或传播手段。”并指出:“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根据违法程度采取了逐步措施,因此限制的私益并不大于公益。” 此前,法院在6月举行的本案诉讼中也作出了驳回判决。当时,法院同样提出了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的阻断措施并不违法的假设性判断。提供未获得国内生产和进口许可的妊娠中止药物的行为违反了药事法,而发布该信息的网站则属于信息通信网络法下的“以犯罪为目的的信息内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00:40:20 -
李在明总统:"与其等待完美对策,不如先做能做的事"…七年后引入妊娠中止药物政府决定逐步引入针对妊娠9周以下的妊娠中止药物,李在明总统表示:“与其等待完美的对策,不如先做能做的事,这样的决定更为明智。”政府计划通过许可和审查程序,在国家医疗体系内管理妊娠中止药物。 李总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宪法法院对堕胎罪作出宪法不合决策已过去七年。”他对引入妊娠中止药物的立场进行了阐述。 他指出:“在此期间,女性无法获得安全的妊娠中止药物,只能依赖海外直购或非法交易,过程中还面临风险。” 他进一步表示:“在修补漏水的屋顶时,地面也会被淋湿。”并解释说:“在昨天的国家政策协调会议上决定逐步引入妊娠中止药物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强调:“最重要的是女性的健康和安全,并表示将在引入过程中仔细审查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听取医疗现场的声音。” 此前,政府于16日召开了由韩成淑总理主持的第14次国家政策协调会议,讨论了妊娠中止药物的引入方案。性别平等家庭部、卫生福利部和食品药品安全处决定针对妊娠9周以下逐步引入药物,并在国家医疗体系内进行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处目前正在对妊娠63天,即9周以内使用的妊娠中止药物进行进口项目的许可和审查,计划审查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等。同时也将审查药品风险管理计划等许可申请材料。 在引入的初期两年内,将由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处方和调配。之后将根据副作用和药物使用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考虑扩大到医生处方后在药店调配的方式。 政府表示,此次措施是为了弥补2019年宪法法院对堕胎罪作出宪法不合决策后出现的立法和制度空白。由于国内尚未正式批准的妊娠中止药物在暗中流通,因此旨在通过国家医疗体系对其许可和使用进行管理,以确保安全性。 政府还将推动与妊娠中止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的整顿,计划参与母子健康法和刑法的修订讨论,以解决相关立法空白。然而,药物在国内正式流通仍需经过食品药品安全处的许可和审查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5:20:00 -
政府正式引入‘妊娠中止药物’,前两年由医疗机构处方和调配政府计划逐步引入针对怀孕9周以下女性的人工妊娠中止药物。在最初的两年内,药物的处方和调配将由医院负责,随后在相关条件具备后,将扩展到由医生处方并在药店调配的方式。 韩成淑总理在16日于政府首尔厅召开的第14次国家政策协调会议上表示,关于妊娠中止药物(俗称‘米非司酮’)的引入,“自2019年宪法法院裁定堕胎罪违宪以来,制度性空白持续存在,导致部分女性依赖危险的方法。” 政府将与相关部门并行整顿药物引入的相关制度,以确保曾暴露于非法流通药物的女性能够在安全的医疗体系中接受治疗。韩总理强调:“再也不能在支持与反对的争论中放任问题,这最终是忽视国民的生命与安全。”她指出:“需要的女性不应依赖未经验证的方法,而应在安全的医疗体系中接受治疗。” 韩总理表示:“这并不是为了鼓励人工妊娠中止,而是为了保护国民健康。”她也认真对待关于生命价值的担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0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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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阻止销售妊娠中止药物网站的法律条款合宪”法院裁定,支持政府对妊娠中止药物配送网站的接入阻断措施的法律条款并不违反宪法。 根据27日的法律界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四部(法官金英敏)最近驳回了加拿大非营利组织“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Women on Web)提出的违宪法律审判申请。 违宪法律审判申请是法院请求宪法法院审查作为审判前提的法律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 法院认为,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提交的委托书未经公证,难以认为其合法授予了代理权,因此作出驳回决定。法院明确指出,即使满足诉讼条件,原告所质疑的法律条款也难以被视为违宪。 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通过网站邮寄提供妊娠中止药物,但在2024年10月因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的措施而被阻断了网站。 当时,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接入阻断,并在次年2月要求域名管理公司注销该网站域名。对此不满的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于去年5月提起行政诉讼,并同时申请违宪法律审判。 争议的条款是旧广播通信委员会法第21条第4项。该条款规定,审议委员会可以审查“为促进健康通信伦理所需的事项”在电信中传播的信息,并要求进行整改。 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主张,“促进健康通信伦理”这一表述违反了宪法的明确性原则,并且没有规定整改要求的对象和内容等实质性事项,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此外,他们还指出,模糊的标准限制了言论自由,违反了过度禁止原则。 然而,法院逐一驳斥了女性在线国际基金会的主张。法院表示:“‘促进健康通信伦理’这一概念可能有些抽象,但它意味着我们社会所要求的最低秩序或道德标准。”并指出:“随着传播信息的内容和方式多样化,以及技术变化,使用这种含蓄的表述是有必要的。” 关于法律保留原则的违反,法院解释道:“由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新型非法和有害信息不断出现,现有的传播方式也常常被改变或废止,因此在法律中逐一具体规定审议和整改要求的细节是困难的。” 关于过度禁止原则的违反,法院强调:“虽然整改要求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言论自由,但这仅限于被认为是不良信息的相关信息或传播手段。”并指出:“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根据违法程度采取了逐步措施,因此限制的私益并不大于公益。” 此前,法院在6月举行的本案诉讼中也作出了驳回判决。当时,法院同样提出了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的阻断措施并不违法的假设性判断。提供未获得国内生产和进口许可的妊娠中止药物的行为违反了药事法,而发布该信息的网站则属于信息通信网络法下的“以犯罪为目的的信息内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8 00:40:20 -
李在明总统:"与其等待完美对策,不如先做能做的事"…七年后引入妊娠中止药物政府决定逐步引入针对妊娠9周以下的妊娠中止药物,李在明总统表示:“与其等待完美的对策,不如先做能做的事,这样的决定更为明智。”政府计划通过许可和审查程序,在国家医疗体系内管理妊娠中止药物。 李总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宪法法院对堕胎罪作出宪法不合决策已过去七年。”他对引入妊娠中止药物的立场进行了阐述。 他指出:“在此期间,女性无法获得安全的妊娠中止药物,只能依赖海外直购或非法交易,过程中还面临风险。” 他进一步表示:“在修补漏水的屋顶时,地面也会被淋湿。”并解释说:“在昨天的国家政策协调会议上决定逐步引入妊娠中止药物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强调:“最重要的是女性的健康和安全,并表示将在引入过程中仔细审查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听取医疗现场的声音。” 此前,政府于16日召开了由韩成淑总理主持的第14次国家政策协调会议,讨论了妊娠中止药物的引入方案。性别平等家庭部、卫生福利部和食品药品安全处决定针对妊娠9周以下逐步引入药物,并在国家医疗体系内进行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处目前正在对妊娠63天,即9周以内使用的妊娠中止药物进行进口项目的许可和审查,计划审查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等。同时也将审查药品风险管理计划等许可申请材料。 在引入的初期两年内,将由医疗机构的医生进行处方和调配。之后将根据副作用和药物使用环境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考虑扩大到医生处方后在药店调配的方式。 政府表示,此次措施是为了弥补2019年宪法法院对堕胎罪作出宪法不合决策后出现的立法和制度空白。由于国内尚未正式批准的妊娠中止药物在暗中流通,因此旨在通过国家医疗体系对其许可和使用进行管理,以确保安全性。 政府还将推动与妊娠中止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的整顿,计划参与母子健康法和刑法的修订讨论,以解决相关立法空白。然而,药物在国内正式流通仍需经过食品药品安全处的许可和审查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05:20:00 -
政府正式引入‘妊娠中止药物’,前两年由医疗机构处方和调配政府计划逐步引入针对怀孕9周以下女性的人工妊娠中止药物。在最初的两年内,药物的处方和调配将由医院负责,随后在相关条件具备后,将扩展到由医生处方并在药店调配的方式。 韩成淑总理在16日于政府首尔厅召开的第14次国家政策协调会议上表示,关于妊娠中止药物(俗称‘米非司酮’)的引入,“自2019年宪法法院裁定堕胎罪违宪以来,制度性空白持续存在,导致部分女性依赖危险的方法。” 政府将与相关部门并行整顿药物引入的相关制度,以确保曾暴露于非法流通药物的女性能够在安全的医疗体系中接受治疗。韩总理强调:“再也不能在支持与反对的争论中放任问题,这最终是忽视国民的生命与安全。”她指出:“需要的女性不应依赖未经验证的方法,而应在安全的医疗体系中接受治疗。” 韩总理表示:“这并不是为了鼓励人工妊娠中止,而是为了保护国民健康。”她也认真对待关于生命价值的担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06: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