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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上诉审’新闻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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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在上诉审中称“2~3秒的回答算是虚假事实吗”...主张无罪在第20届总统选举过程中因公表虚假事实而被判定当选无效的尹锡悦前总统在上诉审中主张无罪,称“如果是为了欺骗国民,应该会回避回答”。尹前总统方面提到赵国创新党创新政策研究委员会主席关于公职选举法修订的提案,以及李在明总统事件,提出了公平性问题。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白承燮、黄承泰、金永贤法官)于8日召开了尹前总统公职选举法违反案的上诉审第一次庭审。 尹前总统方面主张,问题发言并非事先准备,而是在记者提问时即兴和防御性地作出的回应。以事实误认、法律误解和量刑不当为上诉理由,请求撤销初审判决并宣判无罪。 尹前总统也获得了直接发言的机会,他表示:“如果回答问题很困难,可以选择上车离开,完全可以回避问题,为什么要为了欺骗国民而回答呢?”他接着说:“如果2~3秒内回答‘那不是’就被称为虚假事实公表,那么实际上是否能够进行选举活动值得怀疑”,并请求上诉审对此进行充分审查。 辩护团队还提到赵国主席在6日提议删除虚假事实公表罪的构成要件中的‘行为’的Facebook帖子,认为‘行为’的范围不明确,可能导致任意处罚。他们还指出,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违反事件在大法院被判定有罪后被发回重审,案件暂停,可能引发公平性争议。 特别检察官团队(民众记特别检察官)则表示,该发言是针对媒体报道等准备的,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初审判决。 法庭指出,尹前总统在不同时间对‘介绍’的含义进行了不同的解释。法庭表示:“从一般选民的角度来看,被告未介绍的说法如何被理解是判断虚假事实公表与否的关键。” 尹前总统因在2021年12月的观熏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声称没有向前龙山税务署长尹宇镇介绍来自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的李南石律师而受到指控。次年1月在媒体采访中,他还被指控公表了与金建希女士一起未见过的虚假事实。 初审判决认定两项指控均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如果该判决生效,国民力量将需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在第20届大选中获得的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 法庭将于22日传唤尹宇镇的弟弟尹大进前检察官作证。预计在对尹前总统进行被告询问、特别检察官团队的公诉、最终辩论及最后陈述后,结束辩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9 02:24: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一审受阻的“戒严预备”...内乱特检在上诉审中引入“罗相元80人文档”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将在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脑嫌疑案件上诉审中重新审理一审未承认的“2023年10月之前的紧急戒严准备”疑云。为此,特别检察组引入了从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住所中获取的80名军人的文档作为新证据。 13日,法律界消息称,特别检察组最近向尹前总统等内乱案件的上诉审法庭申请了从罗前司令官住所中扣押的14页文档作为追加证据。 特别检察组相关人士对《亚洲经济》表示:“与80人相关的文档是进入上诉审后追加申请的。” 该文档以“文在寅政府BH”项目开头,分类了在文在寅政府青瓦台工作或与当时国防政策相关的军人,包括6名预备役军人,总共整理了80人的职务路径和文档编写时的职称。 特别检察组分析了这些人的职务和任期,判断文档是在2023年4月之后,最迟在同年10月之前编写的。特别是,特别检察组关注罗前司令官笔记中所记载的所谓“收集对象”与文档中人物的关联性。 罗前司令官的笔记中写有“文在寅及其一伙”、“文时代青行政官(现役、预备役、警察包括在内)”、“文时代部长等政策顾问的某些人”等收集对象。特别检察组认为,基于笔记和80人文档,早在2023年10月之前就存在提前筛选可能会妨碍戒严执行的军人的构想。 80人文档在上诉审中受到关注,是因为在尹前总统案件的一审中,罗前司令官的笔记的可信性未被接受。 一审法庭(池贵妍法官)虽然将笔记作为合法证据采纳,但因保管地点等原因判断其内容难以信任。因此,特别检察组主张的2023年10月之前戒严准备的事实也未被承认。 相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李镇官法官)在对朴成宰前法务部长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嫌疑案件中,对笔记作出了不同的判断。法庭承认了笔记的证明力,并判断其中记载的许多内容在紧急戒严后实际上得以实施。 特别检察组不再将笔记的作者视为主要争议点。特别检察组相关人士表示,罗前司令官承认自己编写了笔记这一事实,且通过其他证据也确认了笔记的作者是罗前司令官。 因此,特别检察组认为进行单独的笔迹鉴定没有实质意义。特别检察组成立前,已对笔记的笔迹进行了分析,但并非为了确定作者,而是为了准确解读罗前司令官的潦草字迹,相关分析也已完成。 特别检察组更为关注的是笔记中记载的个别构想与实际戒严准备和执行之间的关联。 笔记中有特定计划的记载,而后发生了与之类似的事件,仅凭此不能断定罗前司令官直接参与了该行为。承认罗前司令官的介入需要军方相关人士或参与戒严者的证言等支持这一点的其他证据,特别检察组对此进行了解释。 特别检察组提到,部分笔记内容的情况下,尚未获得足够的连接证据来支持罗前司令官的实际参与。究竟是没有实际参与,还是参与了但相关者的证言未出现,均难以确认。 相反,特别检察组认为与实际戒严准备过程相关的内容也存在。最典型的就是“收容空间的 확보”构想。 罗前司令官的笔记中记载了“收集团队的组成”、“收集对象名单的编制”,以及对500多人分散收容的地点进行的审查等内容。在戒严当天,朴前部长通过法务部矫正本部确认了3600人的额外收容空间,而女仁型前国军防谍司令官在戒严前两天所写的备忘录中也包含了国军监狱等拘留设施的相关内容。 特别检察组认为,笔记中记录的初步构想在戒严计划具体化的过程中,转变为利用法务部矫正设施和国军监狱等方式。 罗前司令官从尹锡悦政府初期开始就持有与军人事宜相关的具体资料的情况也最近浮出水面。根据JTBC的报道,在罗前司令官住所的保险箱中发现了一份推测为2022年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期间编写的“国防人事战略方向”文档。文档中标示的部分将领的未来职务与实际尹锡悦政府的军人任命一致。 不过,该文档的作者及其传递给罗前司令官的途径尚未确认。至今也没有证据表明该文档是为紧急戒严准备而编写的。 对罗前司令官住所的首次搜查是在2024年12月中旬由警方进行的,后续也进行了多次搜查,但80人文档是在哪次搜查中获得的尚未确认。 关于罗前司令官笔记的事实关系确认目前也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中继续进行。综合特检正在根据现场验证和对罗前司令官的访问调查,确认与实际行为的连接情况。 在上诉审中,内乱特检新申请的80人文档是否能增强笔记的可信性,成为提前证明戒严准备时间的证据,将成为争议焦点。同时,通过综合特检的调查,尚未确认的笔记中的构想与实际执行之间的连接关系也备受关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4 01:16:10 -
内乱审判中对‘罗相元笔记’的判断分歧,成为上诉审最大争议内乱相关的主要一审审判大部分已结束,关于‘罗相元笔记’的证据认可问题,法院的判断出现了分歧。根据笔记内容的认可与否,紧急戒严准备的时间从2024年12月1日到2023年之间发生了变化,成为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领案件上诉审的核心争议。 30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审判组对同一位罗相元前情报司令官的笔记作出了不同的结论。因此,紧急戒严准备时间和事前策划的判断在不同案件中也存在差异。 审理尹前总统内乱首领指控案件的一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部(当时的支桂妍法官)未认可笔记的证据力。审判组认为,难以确定书写时间,笔记的书写形式和内容较为粗糙,如果是准备长时间戒严的决定性证据,调查机构很容易发现的母亲住所书桌上保存的可能性较低。 基于此,审判组认为,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前两天,即2024年12月1日,指示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准备紧急戒严。 尹前总统等的一般异议指控案件的一审也未认可笔记的证据力。然而,基于其他证据,审判组判断金前部长自2024年9月起与罗前司令官讨论紧急戒严宣布后的情报司令部任务等进行准备,承认准备时间比内乱首领案件提前了约三个月。 相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李镇官法官)在审理朴成宰前法务部长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指控案件时,认可了笔记的证据力。审判组判断:“12·3内乱并非即兴决定,而是至少从2023年开始就已准备。” 审判组解释称,罗前司令官在现场记录金前部长的发言,因此笔记可能显得书写粗糙。此外,笔记在母亲住所被发现,也可以视为由于亲信政变的特性,未预料到失败,因此仅凭这些情况不能否定其证据力。 此外,审判组认为,笔记中记录的出境禁令和拘留设施运作等法务部协作事项与当时实际传达给朴前部长的指示相符。 如此分歧的判断在尹前总统内乱首领案件的上诉审中也成为争议焦点。在25日重新开始的上诉审第一次公判中,内乱特别检察团队主张应认可罗前司令官笔记的证据力,认为紧急戒严准备在2023年10月之前就已进行。相反,尹前总统方面则以证据能力被排除的资料作为依据进行反驳。 综合特别检察团队也将罗前司令官的笔记视为紧急戒严事前策划的核心证据。特别检察官正在对延坪岛和第二哈那院、首都防卫司令部设施等进行现场验证,集中调查笔记内容与实际紧急戒严准备过程的关联、书写经过及上级指示等情况。 法律界预计,上诉审中可能会对罗前司令官笔记的证据力和紧急戒严准备时间的判断标准有所提出。由于证据的可信性和证据力由审判组的自由心证判断,因此不同案件的结论可能会持续变化。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1 01:44:00 -
特检组调查延坪岛军设施与卢尚元笔记关联负责调查12·3紧急戒严事前策划嫌疑的第二次综合特检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已开始对所谓“卢尚元笔记”中提到的收集和收容地点进行现场验证。特检组于6日在延坪岛的军设施进行现场验证,重点调查卢尚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笔记中提到的“收集所”与实际设施的关联性,尤其是这些地点是否具备作为收容设施的结构。此前,金致宪特检助理于5日表示,已获得验证笔记中地点的搜查令,将与特检组一同执行。他补充说,已向法官申请并获得搜查令。金助理称,由于涉及保密设施,无法具体说明,但表示有些现有设施可能足以作为收容空间。此次现场验证被视为特检组为加强对卢尚元笔记实质和撰写背景的调查。特检组正在调查反间谍局自2024年上半年起准备戒严的情况,包括军设施考察和兵力运用计划。卢尚元笔记中提到将主要政治人物、法官和市民社会人士列为“收集对象”,并包含“收集所”、“事后措施”、“兔死狗烹”等字眼。部分媒体报道延坪岛和江原道华川一带设施与笔记中的地点有关。特检组在近期调查中获得证词,称戒严前军情报部队曾对延坪岛设施进行事前检查。然而,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脑嫌疑一审法院在2月对卢尚元笔记的证据能力持有限判断,称难以确定撰写时间且与实际不符。特检组计划通过现场验证和获取更多证词,继续确认卢尚元笔记是否与实际戒严准备过程相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6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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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在上诉审中称“2~3秒的回答算是虚假事实吗”...主张无罪在第20届总统选举过程中因公表虚假事实而被判定当选无效的尹锡悦前总统在上诉审中主张无罪,称“如果是为了欺骗国民,应该会回避回答”。尹前总统方面提到赵国创新党创新政策研究委员会主席关于公职选举法修订的提案,以及李在明总统事件,提出了公平性问题。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白承燮、黄承泰、金永贤法官)于8日召开了尹前总统公职选举法违反案的上诉审第一次庭审。 尹前总统方面主张,问题发言并非事先准备,而是在记者提问时即兴和防御性地作出的回应。以事实误认、法律误解和量刑不当为上诉理由,请求撤销初审判决并宣判无罪。 尹前总统也获得了直接发言的机会,他表示:“如果回答问题很困难,可以选择上车离开,完全可以回避问题,为什么要为了欺骗国民而回答呢?”他接着说:“如果2~3秒内回答‘那不是’就被称为虚假事实公表,那么实际上是否能够进行选举活动值得怀疑”,并请求上诉审对此进行充分审查。 辩护团队还提到赵国主席在6日提议删除虚假事实公表罪的构成要件中的‘行为’的Facebook帖子,认为‘行为’的范围不明确,可能导致任意处罚。他们还指出,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违反事件在大法院被判定有罪后被发回重审,案件暂停,可能引发公平性争议。 特别检察官团队(民众记特别检察官)则表示,该发言是针对媒体报道等准备的,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初审判决。 法庭指出,尹前总统在不同时间对‘介绍’的含义进行了不同的解释。法庭表示:“从一般选民的角度来看,被告未介绍的说法如何被理解是判断虚假事实公表与否的关键。” 尹前总统因在2021年12月的观熏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声称没有向前龙山税务署长尹宇镇介绍来自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的李南石律师而受到指控。次年1月在媒体采访中,他还被指控公表了与金建希女士一起未见过的虚假事实。 初审判决认定两项指控均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如果该判决生效,国民力量将需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在第20届大选中获得的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 法庭将于22日传唤尹宇镇的弟弟尹大进前检察官作证。预计在对尹前总统进行被告询问、特别检察官团队的公诉、最终辩论及最后陈述后,结束辩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9 02:24:00 -
反对意见增多,尹锡悦反乱罪不予起诉引发关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团队(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正在考虑对尹锡悦前总统等人因12·3紧急戒严相关的军刑法反乱罪不予起诉,法律界对此提出了反对意见。有人指出,如果戒严军脱离或削弱了正常的军队指挥统帅体系,则应视为与内乱罪不同的法律利益侵害。 根据18日法律界的消息,综合特检正在调查尹前总统等人的反乱嫌疑,但最终倾向于不予起诉。由于内乱嫌疑与保护法益重叠,加之根据现有大法院判例,反乱罪的成立也较为困难,因此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早前,调查紧急戒严相关事件的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石特别检察官)也维持了反乱罪难以单独适用的立场。紧急戒严是由军队最高统帅尹前总统主导的事件,指挥控制网络的绕行等具体实施行为也被认为属于内乱首领和重要任务的相关嫌疑。 "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成立与罪数关系" 相关的法律依据之一是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97年4月17日宣判的96度3376判决。大法院认为,军刑法上的反乱是指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反抗国权的行为,并认为“国权”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 然而,在5·18过程中,部分在当时总统的批准下进行的兵力部署和移动行为并不成立反乱罪。因为军队最高统帅批准的兵力移动不能被视为对统帅权的反抗。 另一方面,也有解读认为可以基于同一判决将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视为不同。刑法第87条规定,因国宪混乱目的而引发的暴动行为应被视为内乱罪。此外,第91条第2号规定,强迫推翻根据宪法设立的国家机关或使其权能无法行使的行为被视为国宪混乱。 96度3376判决指出,反乱罪的“国权”也包括军队的统帅权和指挥权。因此,有人认为可以将对宪法机关权能的侵害和正常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脱离与削弱进行单独评估。 律师金京浩(法律事务所好人)指出,96度3376判决认为反乱不仅是对军队指挥权的反抗,也是对国家机关的反抗。他强调:“内乱罪和反乱罪的保护法益部分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对国家机关的反抗可能与内乱罪重叠,但对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反抗可以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利益侵害。 金律师认为,即使在武装兵力进入国会等情况下,两个罪的保护法益重叠,也不应直接作为不予起诉反乱罪的依据。由于尹前总统等人的内乱案件正在上诉审理,因此应通过变更起诉书将反乱嫌疑纳入审判对象,然后由法院判断两个罪的成立与罪数关系。 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法律原则是否可以直接适用于12·3紧急戒严也是一个争议点。 军刑法专家变更式律师(法律事务所一路)对《亚洲经济》表示:“宪法上的军队统帅权并不是总统个人的私权,而是‘受到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国权’。”并指出:“以内乱为目的的违宪指示不能被视为统帅权的正当行使。” 变律师分析称:“内乱罪是‘使国家机关权能的行使无法进行(宪法秩序)’,而反乱罪是‘保护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建立及军内部秩序(军事国权)’。” 他还表示:“绕过或使作战指挥线路瘫痪的行为应被视为对军队统帅体系的侵犯,如果尹前总统的概括性指示与下属指挥官们独立地阻断或绕过正常指挥体系的行为存在,那么至少应成立反乱重要任务罪。” "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何时确认命令即可证明" 为厘清这一法律原则的事实关系,特检等机构收到了相关线索。参与军队通信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工作的金贤锡提交了部分戒严军在某些指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证据材料。 金先生的法律代理人柳在律(法律事务所中心)表示:“我们提供了能够明确显示12月3日戒严军在某些命令下故意关闭指挥控制设备并移动的军事资料。”并主张:“在相关事实关系确认之前,反乱罪不予起诉的方针应予以重新考虑。” 他进一步指出:“多名军人合谋携带武器并引发反乱的行为属于反乱罪。”并表示:“如果通过金先生提交的资料确认了哪些军人在何时下达了命令,那么反乱罪是可以被证明的。” 还有人指出,总统指示戒严和兵力投入与是否指示或批准关闭指挥控制设备、绕过正常指挥网络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特定的军队指挥线路独立做出决定,那么是否可以直接适用96度3376判决中的“总统批准、认可、默许”法律原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国军组织法第9条第2项规定,联合参谋本部主席应根据国防部长的命令对以战斗为主要任务的各军作战部队进行指挥和监督。首都防卫司令部和陆军特种战司令部也在相关法律条款中被纳入作战指挥的对象。在紧急戒严期间,这些部队是否经过以联合参谋本部主席为中心的正常指挥体系,或是通过独立指挥线路进行行动,直接关系到反乱罪的判断。 柳律师强调:“在12·3戒严期间,总统的军队统帅权行使超出了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并认为:“因此,相关的兵力部署和移动也属于扭曲军队指挥统帅体系的行为,应视为反乱罪。” 大法院全体合议庭于1966年4月21日宣判的66度152判决也被提及为相关法律原则。大法院在一起动用兵力推翻政府的反乱预谋案件中,认为反乱罪与当时国家安全法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和保护法益不同。虽然该判决并未直接处理内乱与反乱的关系,但却是一个在同一行为中涉及不同犯罪保护法益的案例。 因此,法律界指出,综合特检在对反乱罪做出处理之前,必须首先厘清戒严军的指挥体系是否脱离。兵力指挥控制设备的未使用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独立指示,以及正常指挥体系是否被实际排除,都是判断反乱罪成立与否的关键问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9 01:16:10 -
一审受阻的“戒严预备”...内乱特检在上诉审中引入“罗相元80人文档”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将在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脑嫌疑案件上诉审中重新审理一审未承认的“2023年10月之前的紧急戒严准备”疑云。为此,特别检察组引入了从罗相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住所中获取的80名军人的文档作为新证据。 13日,法律界消息称,特别检察组最近向尹前总统等内乱案件的上诉审法庭申请了从罗前司令官住所中扣押的14页文档作为追加证据。 特别检察组相关人士对《亚洲经济》表示:“与80人相关的文档是进入上诉审后追加申请的。” 该文档以“文在寅政府BH”项目开头,分类了在文在寅政府青瓦台工作或与当时国防政策相关的军人,包括6名预备役军人,总共整理了80人的职务路径和文档编写时的职称。 特别检察组分析了这些人的职务和任期,判断文档是在2023年4月之后,最迟在同年10月之前编写的。特别是,特别检察组关注罗前司令官笔记中所记载的所谓“收集对象”与文档中人物的关联性。 罗前司令官的笔记中写有“文在寅及其一伙”、“文时代青行政官(现役、预备役、警察包括在内)”、“文时代部长等政策顾问的某些人”等收集对象。特别检察组认为,基于笔记和80人文档,早在2023年10月之前就存在提前筛选可能会妨碍戒严执行的军人的构想。 80人文档在上诉审中受到关注,是因为在尹前总统案件的一审中,罗前司令官的笔记的可信性未被接受。 一审法庭(池贵妍法官)虽然将笔记作为合法证据采纳,但因保管地点等原因判断其内容难以信任。因此,特别检察组主张的2023年10月之前戒严准备的事实也未被承认。 相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李镇官法官)在对朴成宰前法务部长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嫌疑案件中,对笔记作出了不同的判断。法庭承认了笔记的证明力,并判断其中记载的许多内容在紧急戒严后实际上得以实施。 特别检察组不再将笔记的作者视为主要争议点。特别检察组相关人士表示,罗前司令官承认自己编写了笔记这一事实,且通过其他证据也确认了笔记的作者是罗前司令官。 因此,特别检察组认为进行单独的笔迹鉴定没有实质意义。特别检察组成立前,已对笔记的笔迹进行了分析,但并非为了确定作者,而是为了准确解读罗前司令官的潦草字迹,相关分析也已完成。 特别检察组更为关注的是笔记中记载的个别构想与实际戒严准备和执行之间的关联。 笔记中有特定计划的记载,而后发生了与之类似的事件,仅凭此不能断定罗前司令官直接参与了该行为。承认罗前司令官的介入需要军方相关人士或参与戒严者的证言等支持这一点的其他证据,特别检察组对此进行了解释。 特别检察组提到,部分笔记内容的情况下,尚未获得足够的连接证据来支持罗前司令官的实际参与。究竟是没有实际参与,还是参与了但相关者的证言未出现,均难以确认。 相反,特别检察组认为与实际戒严准备过程相关的内容也存在。最典型的就是“收容空间的 확보”构想。 罗前司令官的笔记中记载了“收集团队的组成”、“收集对象名单的编制”,以及对500多人分散收容的地点进行的审查等内容。在戒严当天,朴前部长通过法务部矫正本部确认了3600人的额外收容空间,而女仁型前国军防谍司令官在戒严前两天所写的备忘录中也包含了国军监狱等拘留设施的相关内容。 特别检察组认为,笔记中记录的初步构想在戒严计划具体化的过程中,转变为利用法务部矫正设施和国军监狱等方式。 罗前司令官从尹锡悦政府初期开始就持有与军人事宜相关的具体资料的情况也最近浮出水面。根据JTBC的报道,在罗前司令官住所的保险箱中发现了一份推测为2022年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期间编写的“国防人事战略方向”文档。文档中标示的部分将领的未来职务与实际尹锡悦政府的军人任命一致。 不过,该文档的作者及其传递给罗前司令官的途径尚未确认。至今也没有证据表明该文档是为紧急戒严准备而编写的。 对罗前司令官住所的首次搜查是在2024年12月中旬由警方进行的,后续也进行了多次搜查,但80人文档是在哪次搜查中获得的尚未确认。 关于罗前司令官笔记的事实关系确认目前也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中继续进行。综合特检正在根据现场验证和对罗前司令官的访问调查,确认与实际行为的连接情况。 在上诉审中,内乱特检新申请的80人文档是否能增强笔记的可信性,成为提前证明戒严准备时间的证据,将成为争议焦点。同时,通过综合特检的调查,尚未确认的笔记中的构想与实际执行之间的连接关系也备受关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4 01:16:10 -
内乱审判中对‘罗相元笔记’的判断分歧,成为上诉审最大争议内乱相关的主要一审审判大部分已结束,关于‘罗相元笔记’的证据认可问题,法院的判断出现了分歧。根据笔记内容的认可与否,紧急戒严准备的时间从2024年12月1日到2023年之间发生了变化,成为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领案件上诉审的核心争议。 30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审判组对同一位罗相元前情报司令官的笔记作出了不同的结论。因此,紧急戒严准备时间和事前策划的判断在不同案件中也存在差异。 审理尹前总统内乱首领指控案件的一审,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部(当时的支桂妍法官)未认可笔记的证据力。审判组认为,难以确定书写时间,笔记的书写形式和内容较为粗糙,如果是准备长时间戒严的决定性证据,调查机构很容易发现的母亲住所书桌上保存的可能性较低。 基于此,审判组认为,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前两天,即2024年12月1日,指示前国防部长金勇贤准备紧急戒严。 尹前总统等的一般异议指控案件的一审也未认可笔记的证据力。然而,基于其他证据,审判组判断金前部长自2024年9月起与罗前司令官讨论紧急戒严宣布后的情报司令部任务等进行准备,承认准备时间比内乱首领案件提前了约三个月。 相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3部(李镇官法官)在审理朴成宰前法务部长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指控案件时,认可了笔记的证据力。审判组判断:“12·3内乱并非即兴决定,而是至少从2023年开始就已准备。” 审判组解释称,罗前司令官在现场记录金前部长的发言,因此笔记可能显得书写粗糙。此外,笔记在母亲住所被发现,也可以视为由于亲信政变的特性,未预料到失败,因此仅凭这些情况不能否定其证据力。 此外,审判组认为,笔记中记录的出境禁令和拘留设施运作等法务部协作事项与当时实际传达给朴前部长的指示相符。 如此分歧的判断在尹前总统内乱首领案件的上诉审中也成为争议焦点。在25日重新开始的上诉审第一次公判中,内乱特别检察团队主张应认可罗前司令官笔记的证据力,认为紧急戒严准备在2023年10月之前就已进行。相反,尹前总统方面则以证据能力被排除的资料作为依据进行反驳。 综合特别检察团队也将罗前司令官的笔记视为紧急戒严事前策划的核心证据。特别检察官正在对延坪岛和第二哈那院、首都防卫司令部设施等进行现场验证,集中调查笔记内容与实际紧急戒严准备过程的关联、书写经过及上级指示等情况。 法律界预计,上诉审中可能会对罗前司令官笔记的证据力和紧急戒严准备时间的判断标准有所提出。由于证据的可信性和证据力由审判组的自由心证判断,因此不同案件的结论可能会持续变化。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1 01:44:00 -
特检组调查延坪岛军设施与卢尚元笔记关联负责调查12·3紧急戒严事前策划嫌疑的第二次综合特检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已开始对所谓“卢尚元笔记”中提到的收集和收容地点进行现场验证。特检组于6日在延坪岛的军设施进行现场验证,重点调查卢尚元前国军情报司令官笔记中提到的“收集所”与实际设施的关联性,尤其是这些地点是否具备作为收容设施的结构。此前,金致宪特检助理于5日表示,已获得验证笔记中地点的搜查令,将与特检组一同执行。他补充说,已向法官申请并获得搜查令。金助理称,由于涉及保密设施,无法具体说明,但表示有些现有设施可能足以作为收容空间。此次现场验证被视为特检组为加强对卢尚元笔记实质和撰写背景的调查。特检组正在调查反间谍局自2024年上半年起准备戒严的情况,包括军设施考察和兵力运用计划。卢尚元笔记中提到将主要政治人物、法官和市民社会人士列为“收集对象”,并包含“收集所”、“事后措施”、“兔死狗烹”等字眼。部分媒体报道延坪岛和江原道华川一带设施与笔记中的地点有关。特检组在近期调查中获得证词,称戒严前军情报部队曾对延坪岛设施进行事前检查。然而,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脑嫌疑一审法院在2月对卢尚元笔记的证据能力持有限判断,称难以确定撰写时间且与实际不符。特检组计划通过现场验证和获取更多证词,继续确认卢尚元笔记是否与实际戒严准备过程相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6 2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