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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动态’新闻 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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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律师事务所与韩国在线购物协会举办“应对AI安全威胁”研讨会世宗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吴钟汉)与韩国在线购物协会合作,提出了针对AI(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带来的网络安全威胁及未来将加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综合应对策略。 世宗律师事务所于15日在首尔钟路区世宗D塔的研讨室举办了以“AI时代在线购物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事故应对策略”为主题的联合研讨会。 此次活动旨在检查在线购物企业在人工智能和数据利用急剧增加的环境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并寻求实际的解决方案。 研讨会由李泰熙顾问的开幕词拉开帷幕,分为应对侵害事故、法律制度动态、AI安全威胁三个部分进行。 首个发言的崔光熙顾问以“黑客事故现场需要的三项内容”为主题,强调了初期应对的关键要素,包括证据保存、法律报告和通知期限的遵守,以及平时应对体系的检查。 崔顾问表示:“由于AI的发展,攻击速度急剧加快,完全预防所有事故变得困难。”他呼吁:“在事故发生时,为了减少核心信息的损失,必须建立快速报告和证据保存体系,并通过模拟训练确保其有效性。” 接下来,安正浩律师聚焦于近期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信息通信网络法修订后企业义务的变化。 安律师指出,预防责任和事后罚款制裁大幅加强,强调:“个人信息保护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公司的任务。包括管理层在内,必须检查根据修订法律的义务,并立即整顿内部管理体系。” 崔大宣教授分析了AI代理普及带来的新威胁因素。他指出,通过AI实现攻击自动化使防御成本大幅降低,并提出了对外部攻击的防范以及内部AI代理权限管理的必要性。 他解释道:“AI代理可能因意外行为而泄露个人信息,因此急需建立超越简单权限限制的监控体系,持续记录和检查活动记录。” 李泰熙顾问表示:“在线购物行业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事故发生时的影响力非常大。”他希望此次研讨会能成为企业维护客户信任、重新审视实际安全体系的契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2:08:00 -
世宗与俄罗斯律师协会举办'韩·俄企业法律支持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世宗(代表律师:吴钟汉)于15日在首尔钟路区世宗D塔24层GR会议室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共同成功举办了'韩·俄企业法律支持联合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巩固世宗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之间的持续紧密合作关系。两机构基于长期建立的友好网络和专业基础,广泛分享了两国最新的法律实务经验,并深入讨论了在近期快速变化的全球环境下,韩·俄企业活动相关的主要议题和实务问题。 研讨会由世宗欧亚团队的外籍律师阿列克谢·斯图卡洛夫(Aleksei Stukalov)进行主讲。他详细阐述了韩国企业在俄罗斯市场投资或开展业务时所面临的主要法律和监管考虑,以及俄罗斯企业在进入韩国市场或投资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从两国法律制度的比较角度进行了多维度的分析。 特别是在国际制裁和出口管制环境下,安全交易结构设计、当地法人设立与运营实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最佳争议解决手段选择等企业在实际决策阶段面临的核心问题得到了重点讨论,吸引了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 接下来的讨论环节中,欧亚团队的外籍律师申俊浩和白东华作为指定讨论者参与。两国法律专家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交流了韩·俄企业活动中直接和间接适用的各种监管环境、国际交易时必须考虑的法律要素,以及未来两国间合作的可能性等多样化的观点。 此外,针对未来韩·俄商业合作扩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法律问题,以及在大型国际项目实施时需事先仔细审查的实务核心议题,双方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白东华外籍律师表示:“往返于两国的境外交易中,法律及监管环境始终在变动,因此仅凭一方的片面视角难以全面把握和应对潜在风险。”他强调:“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的持续和定期合作机制,为韩国企业和俄罗斯企业提供了可立即应用的高效咨询基础。” 与此同时,世宗在研讨会召开前,于12日赞助了在俄罗斯·欧亚领域拥有30年以上经验的贸易专家徐基元新书《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的出版纪念活动,积极推动欧亚文化与历史交流的扩大。 由俄罗斯教育文化中心普希金之家主办,世宗欧亚团队赞助的读书会活动中,曾任驻哈萨克斯坦大使的顾问白周贤发表了深刻的欢迎辞,驻韩俄罗斯大使馆的德米特里·库尔金(Dmitry Kulkin)公使(副大使)也发表了祝辞,提升了活动的意义。 此外,前总统直属北方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长朴钟秀,以及外交界、法律界、经济界、学术界、文化界等各界重要人士纷纷出席,盛况空前,俄罗斯国营通讯社塔斯(TASS)也在同日对此活动进行了重要报道,显示出国内外的热切关注。 申俊浩外籍律师表示:“成功的法律咨询最终源于对该地区文化、历史及人们的深刻理解与共鸣。”他表示:“未来将继续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保持专业交流,并不断拓展对欧亚地区人文社会的理解,为在俄罗斯开展业务的韩国企业和进入韩国市场的俄罗斯企业提供最实质和差异化的法律服务,竭尽所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19:24:00 -
巴润与汉阳大学签署ESG与供应链谅解备忘录巴润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移动勋、李英姬、金道亨)于12日宣布与汉阳大学商学院(院长:李相明)签署了关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与ESG管理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次协议是在企业的ESG管理与供应链管理已成为超越监管应对、影响企业价值与竞争力的核心课题背景下达成的,旨在结合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与实务能力与大学的学术研究能力,构建涵盖产业界、政府与学术界的合作生态系统。 双方将共同合作开展以下项目:△共同策划与运营企业教育项目,包括ESG监管与合规、供应链尽职调查、风险管理等;△提供关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体系(SSCM)构建与运营的研究咨询;△共同进行供应链政策与执行课题研究(政策研究、企业实态调查、白皮书发布等);△提供包括应对欧盟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CSDDD)与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等国内外监管的全球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咨询;△共同策划与运营国家间合作与产业发展论坛等会议与研讨会。 汉阳大学可持续供应链中心将支持供应链与ESG领域的学术研究基础、专业研究人员、产学研合作网络、研究数据与成果。 巴润企业战略研究所将提供与合规、ESG、供应链尽职调查相关的法律咨询与风险诊断、企业现场实务经验与企业网络、教育内容的共同开发及专家讲座与咨询人员。双方还将共同致力于研究成果的对外传播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共同运营。 根据协议的具体项目,巴润企业战略研究所与汉阳大学商学院下属的可持续供应链中心(CS2C)将负责推进。 巴润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李俊熙表示:“ESG与供应链管理已不仅仅是应对监管的问题,而是决定企业可持续增长与竞争力的运营与投资战略课题。”他还表示:“我们将结合汉阳大学的研究分析专业性与巴润在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实务方面的咨询能力,为企业应对全球监管环境提供切实的解决方案。” 汉阳大学可持续供应链中心主任金明喆也表示:“韩国企业作为全球供应链的一部分,其可持续性只能通过这一供应链实现,而不是单个企业能够独立完成的任务。” 他进一步指出:“学界与产业界应战略性合作,共同打造可持续性转化为企业实际成果的模型,特别是支持韩国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提升运营竞争力,并将这一经验内化于组织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2 20:00:10 -
华宇与版权保护中心举办政策研讨会推动K-娱乐发展律师事务所(有限)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于29日在国会议员会馆第一研讨室与韩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同主办了题为“韩国娱乐产业发展的障碍因素及应对措施:针对网络版权侵权和网络非法行为的制度性改善方案探讨”的政策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由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主席李在廷主办,旨在诊断K-娱乐产业在全球市场上崭露头角的同时,因网络盗版和网络勒索传播虚假信息而遭受的严重损害,并探讨切实可行的法律和制度改善方案。 活动中,李主席、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韩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尹成天等主要相关人士发表了欢迎辞和祝贺词。来自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多位议员,包括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崔敏熙、林吴京、郑俊浩(共同民主党)、赵恩熙(国民力量党干事)、李正文(共同民主党干事)等也出席了此次活动。 研讨会分为两个环节,分别讨论了网络版权侵权受害者的救济和网络勒索的名誉损害应对措施。 第一环节以“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泛滥与受害者救济的制度性改善”为主题,MBC副社长安相弼发表了关于“网络版权侵权应对的制度性空白与改善方案”的演讲。 安副社长指出,尽管我国自2013年以来连续13年保持版权贸易顺差,但并未建立有效的救济机制来应对版权侵权问题。他还提到,即使获得损害赔偿判决,侵权者往往没有剩余资产,导致只剩下无效债权的问题,并建议改善没收和追缴制度。同时,他提到,尽管通过内容传输网络(CDN)隐藏服务器是非法行为的主要手段,但由于不被视为直接侵权者而未被纳入制裁对象。 随后,华宇律师设智慧作为讨论嘉宾强调:“政策的重点应转向追究在线服务提供者(OSP)对网络非法行为的责任,而不仅仅是直接侵权者。” 设律师表示:“只有承认对在线非法行为提供协助的在线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侵权行为,并确保行政制裁的有效性。”她还呼吁为形成先例提供制度性支持。 第二环节以“网络勒索对K-娱乐产业的名誉损害及应对措施”为主题,汉阳大学商学院教授姜亨九发表了关于“网络勒索名誉损害的K-娱乐经济效应”的演讲。 姜教授通过实证分析了虚假信息传播带来的销售、声誉和供应链损失,并指出:“HYBE、SM、JYP、YG等四大K-娱乐公司的年销售额和未来现金流的核心资产是声誉,而网络勒索造成的声誉冲击会同时转移到营业和资本市场。” 根据姜教授的分析模型,网络勒索造成的销售损失约为6372亿韩元,若扩散至海外虚假新闻,四大娱乐公司的股票价值也将减少2143亿韩元。姜教授表示:“即使在相同的封锁强度下,措施速度越快,曝光封锁效果越显著。”他建议结合速度、监控、赔偿、罚款和收益追回等综合制度整备。 参与讨论的华宇专门委员张俊元强调:“网络勒索问题不仅仅是刑事处罚的问题,更直接关系到企业和产业的本质价值,即艺术家的保护。” 张专门委员指出:“对抗的犹豫本身就是企业的重大风险。”他表示:“如果企业积极与融合网络调查和在线应对的专业法律团队合作,就能有效减少因艺术家名誉受损而导致的企业价值损失及对市场和社会的冲击。” 华宇计划综合此次研讨会上各界专家的意见,制定具体的立法和政策建议,以防止网络版权侵权和打击网络非法行为,并持续扩大对K-内容和娱乐企业权益保护的法律支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2:12:10 -
华宇举办“调查结构的重大转变与企业刑事风险”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华宇于17日在华宇研修院举办了以“调查结构重大转变:企业刑事风险的变化与应对策略”为主题的研讨会,并于18日对此进行了报道。 此次研讨会旨在针对检察院的废止及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设立、特别司法警察的权限扩大等刑事司法体系的根本性改革,预先检查企业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并寻求有效的应对方案。 当天,来自国内外的100多名企业内部律师参与了研讨会,表现出对变化中的刑事司法体系的高度关注。 研讨会由华宇代表律师姜南日的欢迎辞拉开帷幕,共分为三个环节,全面探讨了调查体系变化的趋势和实际问题。 第一环节以“立法进程及修订动态”为主题,由合作律师赵圭雄(前水原地检检察官)进行发言。他解释了调查与起诉分离所带来的刑事司法程序的结构性变化,并强调了检察院废止后对专业调查机构和公诉厅的初步应对的重要性。 第二环节以“特别司法警察调查的变化与企业应对”为主题,由合作律师李成植(前首尔中央地检第三检察官)主讲,分析了调查结构改革后特别司法警察的实际地位变化和案件处理程序。同时,通过主要调查案例分析了特别司法警察调查程序的变化,并提出了企业在调查初期的应对及程序记录化的方案。 最后的第三环节“重大刑事案件调查的变化与企业应对”,由合作律师金相文(前首尔警察厅调查审查负责人)主讲,探讨了以警察为中心重组的调查环境变化,并解释了在调查初期迅速确认事实关系并结合数字取证以保障辩护权的实务策略。 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表示:“调查结构的急剧变化要求企业在调查应对范式上进行全面转变”,并指出“华宇企业刑事应对战略中心将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性,持续为企业提供预防和应对刑事风险的最佳解决方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9 00:12:10 -
巴润律师事务所与H&H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联合研讨会巴润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李东勋、李英姬、金道亨)与韩国H&H律师事务所于17日下午在巴润大厦共同举办了以“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为主题的研讨会。 随着韩国企业和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市场的扩展,涉及当地法人设立、投资结构、外国投资监管、房地产投资、税务及外汇申报等需要审查的问题日益增多。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韩国与澳大利亚法律及税制的差异,并提出从合同前阶段到资产转移及继承的综合战略。 H&H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洪京日在“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动态及外国投资监管”中指出,目前在澳大利亚的韩国企业已超过80家,过去主要集中在大企业,现已扩展到中型及小型企业,最近五年更是向国防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展。他强调,进入方式包括当地法人设立、并购、合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支机构及直接合同,“初期结构的选择将影响税务、雇佣及退出阶段。” 特别是在外国投资审查(FIRB)方面,判断“外国人”与否并非以国籍为标准,而是以持股及控制结构(单独持股20%以上)为依据,韩国母公司控制的澳大利亚当地法人也可能被视为外国人。 关于房地产监管,自2025年4月起至2029年6月,外国人原则上禁止购买现有住宅,购置对象仅限于新住宅、未开工的分销(Off-the-Plan)及空地。同时,洪律师建议要考虑公寓空置税(Vacancy Fee)等外国人附加税,“应以税后实际收益而非表面租金收益来判断。”他指出,中小企业往往在合同签署后再寻求咨询,然而FIRB的批准及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在合同前确认监管是必需的,并强调从法人设立、赞助、工作签证到永久居留权的签证及移民设计应从业务初期开始并行进行。 H&H律师事务所的赵玉儿律师在“澳大利亚的税制环境及投资、资产持有结构”中分析了与韩国的税制差异。澳大利亚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在资产转移时会产生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CGT),并且对多套房产的综合房地产税没有加征。他介绍了关于资本利得税的原则:自住住宅无论金额和持有时间均全额免税(主居住地规则),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超过12个月可享50%减免,若在自住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6年内出售可全额免税(6年规则)。 此外,根据2026年5月的公告,自2027年7月起,负扣税(将租赁损失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将不再适用于现有住宅,仅适用于新住宅。赵律师指出,个人、公司及信托(Trust)三种资产持有结构在税法上的居民身份、投资目的及世代转移结果各有不同,“持有结构和居民身份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后决定。” 巴润律师事务所的赵雄奎合伙律师以“全球资产管理及资产继承战略”为主题,探讨了因国籍和居住地不同而导致的“跨境继承”问题。他解释,根据国际私法第77条,继承原则上遵循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但不动产适用所在地法律,实际案例表明一个继承可能因财产种类及国籍、居住地的不同而适用多个国家的法律,并比较了通过遗产分配、遗嘱及信托进行资产继承的方案及各自的优缺点。 接下来,研讨会讨论了公民权、永久居留权的获取及海外侨胞的“跨境继承设计(Estate Planning)”。赵律师指出,获取公民权后适用的法律可能会改变,导致继承结果如法定继承份额等发生变化,而仅获得永久居留权并不会自动改变税法身份,强调在更改国籍和居住地之前,必须综合设计资产转移和继承。 最后一节,巴润律师事务所的崔振赫合伙律师介绍了“海外投资及资产转移相关的国内监管”。他解释了外汇交易法和税法中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是不同的,指出如果在韩国有家庭和资产并计划回国,即使在海外长期居留,也可能被视为税法上的居民,全球收入将被征税。 关于海外资金转移的方法,他整理了海外直接投资(持股10%以上或新设时需向指定外汇银行申报)、离岸金融公司申报(韩国银行)、海外房地产购置(需事前申报及事后报告)、海外移居费用支付程序。特别指出在海外移居时,持有的国内股票将被视为转让而征税的“转出税(国外转出税)”,并强调自2027年起,超过5亿韩元的海外股票也将适用此税,且如果海外金融账户在一年内任一天超过5亿韩元,将产生申报义务。 所有发言者共同强调:“FIRB的批准和外国人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签证、税制、资产结构及家庭规划必须从进入初期开始进行综合设计。”同时呼吁关注未经验证的信息,并在居民身份判断、持有结构选择、资金转移方法等方面进行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
2026-09-18 18:40:20 -
华宇引进核电与能源专家白钟官担任外籍律师法务法人华宇于17日宣布,引进了在核能发电和小型模块反应堆(SMR)、设计采购施工(EPC)及工厂出口合同领域的专家白钟官担任外籍律师。 白律师在能源、EPC等工厂、外国投资、并购(M&A)、国际诉讼及仲裁领域活跃超过35年,是核电、能源及国际交易的专家。尤其是在国内企业的海外核电出口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核心合同谈判和法律咨询经验。 白律师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学院(Boston College)的管理学专业,并在乔治城大学法学院(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获得法学博士(J.D.)学位。随后,他获得了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并自1990年起在国内活动。他为国内外主要企业提供核电出口项目、海外SMR企业的国内业务开发、跨境M&A、合资投资、国际仲裁及诉讼等广泛的法律咨询。 他曾代表韩国电力公司参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巴拉卡核电建设项目的核心合同谈判,负责与发包方UAE核电公司(ENEC)的主合同谈判及招标、合同全过程。 此后,他参与了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的运营支持合同(OSSA)、韩国电力公司KPS的长期维护合同(LTMA)等与巴拉卡核电相关的后续合同谈判,积累了项目全过程的咨询经验。 白律师还为芬兰奥尔基卢托(Olkiluoto)4号核电项目、埃及埃尔达巴(El Dabaa)核电项目、沙特阿拉伯核电项目等多个海外核电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最近,他在捷克杜科瓦尼核电项目中代表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主导与捷克电力公司子公司杜科瓦尼II核电站(EDU II)的EPC主合同谈判,并在合同签署后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在国际争端领域,白律师的竞争力也十分突出。他曾代表韩国电力公司和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应对围绕捷克等海外核电招标提出的与韦斯汀豪斯(Westinghouse)相关的知识产权及美国出口管制争端,并参与了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的仲裁及美国联邦法院诉讼等。他还参与了与海外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制定与美国出口管制法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应对策略。 白律师在下一代核电领域的SMR业务方面也早早积累了专业知识。他为全球SMR开发公司的国内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拥有从大型核电到下一代反应堆的核能产业全方位的实务经验。 除了核电和能源领域,白律师在跨境交易方面也经验丰富。他为LG化学收购美国纳米H2O、LG集团收购美国罗尔斯罗伊斯燃料电池等国内企业的海外M&A提供咨询,并参与外国企业在国内的投资和合资等多种国际交易。此外,他还代表三星物产、LS电线、希科斯基(Sikorsky)等国内外企业进行国际商会(ICC)仲裁等,积累了丰富的国际争端经验。 由于其专业性,白律师被全球法律评估机构Lexology Index评选为2026年能源领域推荐律师。 华宇计划通过此次引进,进一步增强在核电、SMR及能源工厂领域的海外项目咨询能力。特别是在海外核电、SMR项目的招标和EPC合同谈判、项目实施及国际争端等各个阶段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同时扩大与跨境M&A、合资投资及外国投资领域的协同效应。 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表示:“白律师是参与韩国主要海外核电项目核心合同谈判和国际争端的专家。通过此次引进,华宇的能源、基础设施及国际交易、争端能力将进一步扩展到核电和SMR领域,期待能为国内企业的全球能源业务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20:40:20 -
太平洋与贸易救济学会举办“全球贸易环境变化与保税工厂改进方向”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太平洋(BKL)与贸易救济学会于9月10日在首尔钟路区太平洋总部举行了以“全球贸易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保税工厂运营的现状与改进方向”为主题的政策研讨会。 研讨会吸引了政府、学界、国策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钢铁、化工、纺织、轮胎等相关行业的从业者,大家共同探讨了在全球保护主义扩散的背景下,如何检查我国保税工厂制度,并应对其本质目的被规避和贸易救济措施被逃避的情况。 随着全球保护主义的扩散,反倾销税等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日益活跃,保税工厂可能被用作规避或削弱这些措施的渠道,这一担忧日益加剧。本次研讨会旨在在保持保税工厂促进出口和通过加工贸易创造价值的积极功能的同时,寻找确保贸易救济制度有效性的制度性补充措施。 贸易救济学会会长、段国大学教授崔昌焕在开幕词中表示:“贸易救济制度不应仅停留在书面规范上,而应实质性地实现保护产业和建立公平贸易秩序的根本目标,因此我们应尽快展开制度整备的讨论。” 在第一场会议中,太平洋律师朱成俊探讨了通过国内保税工厂规避反倾销税的可能性,并对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的保税区管理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 朱律师指出,主要国家通过原料征税、经济性审查、保税工厂许可审查等多层次的措施来防止贸易救济措施的规避,而我国在对使用反倾销措施目标商品的保税工厂进行许可审查时,并没有审查规避贸易救济措施的功能。 对此,前贸易委员会委员、梨花女子大学教授赵英珍与韩国税收财政研究院副院长郑在浩重申,反倾销措施是为了救助受到外国不公平贸易影响的产业,强调需要有效管理该制度,以确保对受害企业的救助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他们指出需要审视我国保税制度的历史,并讨论如何合理改善保税工厂制度以应对变化的贸易环境。 在第二场会议中,产业研究院研究员李高恩提出了关于进口钢铁增加趋势及贸易救济措施后保税工厂进口激增的结构分析意见。她指出,尽管我国政府对后板、热轧等主要钢铁产品实施了贸易救济措施,但截至今年上半年,受监管商品的进口(包括保税工厂进口)显著增加。 她还强调,考虑到近期保税工厂申请的扩大,需要检查通过保税工厂规避反倾销措施的可能性,并对制度进行改进以提高其有效性。特别是指出,尽管实施了反倾销税措施,日本产热轧钢的进口反而比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前有所增加。 前工业部处长、考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秀晶与太平洋顾问李贞基(前关税厅副厅长)在讨论中重申了在全球贸易环境中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并指出需要整顿相关制度,以避免我国被贴上中国过剩生产的避风港的标签。 他们还指出,保税工厂通过反倾销措施的规避集中在有运营能力的大企业身上,可能会扩大与小型企业之间的出口竞争力差距。这意味着一些企业通过保税工厂规避了反倾销税的负担,而其他企业则不得不承担,这在制度上存在公平性问题。 在随后的政策建议和综合讨论中,太平洋顾问许京旭担任主持,除了发言者和讨论者外,明知大学教授金泰煌与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博士李千基也参与了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保税工厂作为支持加工贸易和出口的重要制度,不能损害其积极功能,但也应限制其作为反倾销措施的规避渠道。 讨论中提到,即使是通过保税工厂进行再出口,这仍然是将造成产业损害的低价倾销商品引入国内,因此在维持免税状态的情况下,未经任何制裁就进行出口是不合理的。 此外,如果国内产业的贸易救济措施通过保税工厂实际上被削弱,这将降低贸易救济制度对国内产业的救助有效性,而这一问题不仅限于钢铁产业,而是与我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整体信任度相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与会者提出参考外国制度,在关税法或下位法令中明确规定限制以规避贸易救济措施为目的的保税工厂运营的依据,同时也一致认为,针对变化的贸易环境,确保制度有效性的政策决策已是当务之急。
2026-09-14 19:40:00 -
太平洋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制药专利法重要议题”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太平洋(BKL)于9月4日在首尔钟路区太平洋总部成功举办了“制药专利法重要议题”研讨会,并于7日对此进行了报道。 此次研讨会由太平洋知识产权(IP)组主办,吸引了100余名企业实务者和学界人士参与,显示出对制药专利法问题的高度关注。 研讨会上,重点讨论了近期仿制药行业关注的瘦标签(Skinny Label)和药用发明专利侵权问题。与会者分析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v. Amarin Pharma, Inc.判决,并讨论了韩国专利法修订后“出口”被纳入间接侵权行为的影响,以及对药品半成品出口企业的实务应对方向和理想的法律修订方向。 第一场会议由制药·生物专利专家太平洋的韩艺仁律师主讲,主题为“瘦标签与药用发明侵权——Hikma v. Amarin判决的理解及国内启示”。韩律师分析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核心内容和意义,强调不应轻易将通过瘦标签的仿制药市场进入策略认定为专利侵权。 他表示:“如果对专利权人的药用发明保护过于宽泛,实际上会导致仿制药市场进入受到阻碍,这与物质专利的效果相似。”他还分析了此次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所反映的问题意识,并解释了韩国仿制药可采用的瘦标签策略及药用发明侵权法律理论的最新动态。 主题发言后,进行了讨论,由太平洋的权泰洙律师担任主持。参与讨论的忠南大学金东俊教授介绍了德国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的判例,讨论了将Hikma v. Amarin判决的诱导侵权法律理论应用于韩国的法律理论建立方案。首尔大学的李美晶教授则建议,考虑到韩国的医疗现实,仿制药是否可以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销售,也应纳入药用发明侵权判断的考量。 第二场会议中,成均馆大学的金京镇教授发表了关于“药用发明相关法律理论正常化的专利法修订方案”的演讲。他主张应根据药用发明的性质修订专利法,并立法解决瘦标签专利侵权问题及医生·药师的免责问题。 随后的讨论中,专利事务所Grou的审美性专利师建议,应谨慎处理对仿制药开发商施加过度的侵权防止义务。太平洋的崔仁京律师则表示,考虑到海外药用发明保护现状和法律稳定性,需提出修订方案,并提出对禁止请求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标准的进一步审查必要性。 第三场会议中,KTP专利法研究所的郑车浩所长以“部件·中间品出口的专利权间接侵权的解释论及立法论”为主题进行了发言。郑所长指出,最近修订的专利法第127条将“出口”纳入间接侵权行为,可能导致间接侵权的范围过于扩大。他强调:“根据以往最高法院判决的‘双重国内相关性’法律理论,应在国内完成品生产的前提下对第127条进行限制性解释,最终有必要重新修订该条款。” 第三场会议由忠北大学的申惠恩教授担任主持。太平洋的严浩俊律师表示:“专利法中对专利发明实施行为的‘出口’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实施对象的解释应发生变化。”并强调:“应严格解释第127条,依据属地原则。”他还指出:“如果超出双重国内相关性要求进行解释,可能会导致在比较法上也出现前所未有的过度保护,从而对半成品出口企业造成严重负担。”并表示:“从修订的背景来看,双重国内相关性要求并未被废除。”金承兆专利师同意修订后的专利法存在问题,但指出如果将第127条解释为以国内完成品生产为前提,则与增加“出口”的修订意图相冲突。 法务法人太平洋的制药·生物IP团队由药学·生命科学·化学·工程等专业的专家及专利法院法官和最高法院审判研究员出身的律师组成,提供包括许可·共同开发等IP交易在内的制药·生物领域全面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7 23:40:00 -
法务法人世宗通过引进韩基洙律师增强诉讼能力法务法人(有限)世宗(代表律师吴钟汉)近日宣布引进前首尔高等法院法官韩基洙(司法研修院第33期)律师。 韩律师自2004年至2024年在首尔高等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安养支院、光州地方法院等多个法院负责民事、刑事、家庭等多领域的审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此外,他还曾担任法院行政处司法支持审议官,负责刑事审判相关的司法行政工作,并在首尔高等法院担任公报官,展现了其在法院内的所谓“精英路线”。在任期间,他被京畿中央地方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法官,获得了审判能力的认可。 韩律师于2024年结束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选举专责)法官的职务后,加入金诚同达,处理企业刑事、白领犯罪、重大事故及工业安全法律相关犯罪、建筑·房地产争议、家庭·继承诉讼等多个领域的案件,积累了实务经验。 世宗计划通过此次引进,进一步增强企业刑事及各类民·刑事诉讼的应对能力。特别是韩律师作为法官长期积累的审判经验和在现场积累的多样争议应对经验,预计将在民·刑事争议复杂交织的企业·金融争议案件及刑事案件中提供更立体的法律服务。 吴钟汉代表律师(司法研修院第18期)表示:“韩基洙律师通过长期的法官生涯,具备了多领域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专业性,同时也是在大型律师事务所直接处理企业相关多种争议的诉讼专家。韩律师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性将与世宗现有的诉讼能力形成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世宗还持续进行战略性引进,包括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庭庭长李贤福(研修院第30期)、前全州地方法院(井邑支院)首席法官尹俊锡(研修院第39期),以及刑事审判领域的明星律师崔昌英代表律师(研修院第24期)、专注劳动法的前首尔高等法院法官赵贞英(研修院第29期)、来自法院行政处的商事·企业法专家金世钟律师(研修院第30期)及在家庭继承领域被公认为最精通的权洋熙律师(研修院第30期)。 基于此,世宗在复杂且难度较高的大型民·刑事案件中积累了成果,并在2026年《Chambers Asia-Pacific Guide》中获得诉讼领域Band 1的评价。※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1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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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律师事务所与韩国在线购物协会举办“应对AI安全威胁”研讨会世宗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吴钟汉)与韩国在线购物协会合作,提出了针对AI(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带来的网络安全威胁及未来将加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综合应对策略。 世宗律师事务所于15日在首尔钟路区世宗D塔的研讨室举办了以“AI时代在线购物企业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事故应对策略”为主题的联合研讨会。 此次活动旨在检查在线购物企业在人工智能和数据利用急剧增加的环境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并寻求实际的解决方案。 研讨会由李泰熙顾问的开幕词拉开帷幕,分为应对侵害事故、法律制度动态、AI安全威胁三个部分进行。 首个发言的崔光熙顾问以“黑客事故现场需要的三项内容”为主题,强调了初期应对的关键要素,包括证据保存、法律报告和通知期限的遵守,以及平时应对体系的检查。 崔顾问表示:“由于AI的发展,攻击速度急剧加快,完全预防所有事故变得困难。”他呼吁:“在事故发生时,为了减少核心信息的损失,必须建立快速报告和证据保存体系,并通过模拟训练确保其有效性。” 接下来,安正浩律师聚焦于近期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信息通信网络法修订后企业义务的变化。 安律师指出,预防责任和事后罚款制裁大幅加强,强调:“个人信息保护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公司的任务。包括管理层在内,必须检查根据修订法律的义务,并立即整顿内部管理体系。” 崔大宣教授分析了AI代理普及带来的新威胁因素。他指出,通过AI实现攻击自动化使防御成本大幅降低,并提出了对外部攻击的防范以及内部AI代理权限管理的必要性。 他解释道:“AI代理可能因意外行为而泄露个人信息,因此急需建立超越简单权限限制的监控体系,持续记录和检查活动记录。” 李泰熙顾问表示:“在线购物行业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事故发生时的影响力非常大。”他希望此次研讨会能成为企业维护客户信任、重新审视实际安全体系的契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2:08:00 -
世宗与俄罗斯律师协会举办'韩·俄企业法律支持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世宗(代表律师:吴钟汉)于15日在首尔钟路区世宗D塔24层GR会议室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共同成功举办了'韩·俄企业法律支持联合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旨在进一步巩固世宗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之间的持续紧密合作关系。两机构基于长期建立的友好网络和专业基础,广泛分享了两国最新的法律实务经验,并深入讨论了在近期快速变化的全球环境下,韩·俄企业活动相关的主要议题和实务问题。 研讨会由世宗欧亚团队的外籍律师阿列克谢·斯图卡洛夫(Aleksei Stukalov)进行主讲。他详细阐述了韩国企业在俄罗斯市场投资或开展业务时所面临的主要法律和监管考虑,以及俄罗斯企业在进入韩国市场或投资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从两国法律制度的比较角度进行了多维度的分析。 特别是在国际制裁和出口管制环境下,安全交易结构设计、当地法人设立与运营实务、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最佳争议解决手段选择等企业在实际决策阶段面临的核心问题得到了重点讨论,吸引了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 接下来的讨论环节中,欧亚团队的外籍律师申俊浩和白东华作为指定讨论者参与。两国法律专家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交流了韩·俄企业活动中直接和间接适用的各种监管环境、国际交易时必须考虑的法律要素,以及未来两国间合作的可能性等多样化的观点。 此外,针对未来韩·俄商业合作扩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法律问题,以及在大型国际项目实施时需事先仔细审查的实务核心议题,双方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白东华外籍律师表示:“往返于两国的境外交易中,法律及监管环境始终在变动,因此仅凭一方的片面视角难以全面把握和应对潜在风险。”他强调:“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的持续和定期合作机制,为韩国企业和俄罗斯企业提供了可立即应用的高效咨询基础。” 与此同时,世宗在研讨会召开前,于12日赞助了在俄罗斯·欧亚领域拥有30年以上经验的贸易专家徐基元新书《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的出版纪念活动,积极推动欧亚文化与历史交流的扩大。 由俄罗斯教育文化中心普希金之家主办,世宗欧亚团队赞助的读书会活动中,曾任驻哈萨克斯坦大使的顾问白周贤发表了深刻的欢迎辞,驻韩俄罗斯大使馆的德米特里·库尔金(Dmitry Kulkin)公使(副大使)也发表了祝辞,提升了活动的意义。 此外,前总统直属北方经济合作委员会委员长朴钟秀,以及外交界、法律界、经济界、学术界、文化界等各界重要人士纷纷出席,盛况空前,俄罗斯国营通讯社塔斯(TASS)也在同日对此活动进行了重要报道,显示出国内外的热切关注。 申俊浩外籍律师表示:“成功的法律咨询最终源于对该地区文化、历史及人们的深刻理解与共鸣。”他表示:“未来将继续与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保持专业交流,并不断拓展对欧亚地区人文社会的理解,为在俄罗斯开展业务的韩国企业和进入韩国市场的俄罗斯企业提供最实质和差异化的法律服务,竭尽所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19:24:00 -
巴润与汉阳大学签署ESG与供应链谅解备忘录巴润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移动勋、李英姬、金道亨)于12日宣布与汉阳大学商学院(院长:李相明)签署了关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与ESG管理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次协议是在企业的ESG管理与供应链管理已成为超越监管应对、影响企业价值与竞争力的核心课题背景下达成的,旨在结合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与实务能力与大学的学术研究能力,构建涵盖产业界、政府与学术界的合作生态系统。 双方将共同合作开展以下项目:△共同策划与运营企业教育项目,包括ESG监管与合规、供应链尽职调查、风险管理等;△提供关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体系(SSCM)构建与运营的研究咨询;△共同进行供应链政策与执行课题研究(政策研究、企业实态调查、白皮书发布等);△提供包括应对欧盟供应链尽职调查指令(CSDDD)与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等国内外监管的全球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咨询;△共同策划与运营国家间合作与产业发展论坛等会议与研讨会。 汉阳大学可持续供应链中心将支持供应链与ESG领域的学术研究基础、专业研究人员、产学研合作网络、研究数据与成果。 巴润企业战略研究所将提供与合规、ESG、供应链尽职调查相关的法律咨询与风险诊断、企业现场实务经验与企业网络、教育内容的共同开发及专家讲座与咨询人员。双方还将共同致力于研究成果的对外传播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共同运营。 根据协议的具体项目,巴润企业战略研究所与汉阳大学商学院下属的可持续供应链中心(CS2C)将负责推进。 巴润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李俊熙表示:“ESG与供应链管理已不仅仅是应对监管的问题,而是决定企业可持续增长与竞争力的运营与投资战略课题。”他还表示:“我们将结合汉阳大学的研究分析专业性与巴润在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实务方面的咨询能力,为企业应对全球监管环境提供切实的解决方案。” 汉阳大学可持续供应链中心主任金明喆也表示:“韩国企业作为全球供应链的一部分,其可持续性只能通过这一供应链实现,而不是单个企业能够独立完成的任务。” 他进一步指出:“学界与产业界应战略性合作,共同打造可持续性转化为企业实际成果的模型,特别是支持韩国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提升运营竞争力,并将这一经验内化于组织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2 20:00:10 -
华宇与版权保护中心举办政策研讨会推动K-娱乐发展律师事务所(有限)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于29日在国会议员会馆第一研讨室与韩国版权保护中心共同主办了题为“韩国娱乐产业发展的障碍因素及应对措施:针对网络版权侵权和网络非法行为的制度性改善方案探讨”的政策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由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主席李在廷主办,旨在诊断K-娱乐产业在全球市场上崭露头角的同时,因网络盗版和网络勒索传播虚假信息而遭受的严重损害,并探讨切实可行的法律和制度改善方案。 活动中,李主席、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韩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尹成天等主要相关人士发表了欢迎辞和祝贺词。来自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多位议员,包括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崔敏熙、林吴京、郑俊浩(共同民主党)、赵恩熙(国民力量党干事)、李正文(共同民主党干事)等也出席了此次活动。 研讨会分为两个环节,分别讨论了网络版权侵权受害者的救济和网络勒索的名誉损害应对措施。 第一环节以“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泛滥与受害者救济的制度性改善”为主题,MBC副社长安相弼发表了关于“网络版权侵权应对的制度性空白与改善方案”的演讲。 安副社长指出,尽管我国自2013年以来连续13年保持版权贸易顺差,但并未建立有效的救济机制来应对版权侵权问题。他还提到,即使获得损害赔偿判决,侵权者往往没有剩余资产,导致只剩下无效债权的问题,并建议改善没收和追缴制度。同时,他提到,尽管通过内容传输网络(CDN)隐藏服务器是非法行为的主要手段,但由于不被视为直接侵权者而未被纳入制裁对象。 随后,华宇律师设智慧作为讨论嘉宾强调:“政策的重点应转向追究在线服务提供者(OSP)对网络非法行为的责任,而不仅仅是直接侵权者。” 设律师表示:“只有承认对在线非法行为提供协助的在线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侵权行为,并确保行政制裁的有效性。”她还呼吁为形成先例提供制度性支持。 第二环节以“网络勒索对K-娱乐产业的名誉损害及应对措施”为主题,汉阳大学商学院教授姜亨九发表了关于“网络勒索名誉损害的K-娱乐经济效应”的演讲。 姜教授通过实证分析了虚假信息传播带来的销售、声誉和供应链损失,并指出:“HYBE、SM、JYP、YG等四大K-娱乐公司的年销售额和未来现金流的核心资产是声誉,而网络勒索造成的声誉冲击会同时转移到营业和资本市场。” 根据姜教授的分析模型,网络勒索造成的销售损失约为6372亿韩元,若扩散至海外虚假新闻,四大娱乐公司的股票价值也将减少2143亿韩元。姜教授表示:“即使在相同的封锁强度下,措施速度越快,曝光封锁效果越显著。”他建议结合速度、监控、赔偿、罚款和收益追回等综合制度整备。 参与讨论的华宇专门委员张俊元强调:“网络勒索问题不仅仅是刑事处罚的问题,更直接关系到企业和产业的本质价值,即艺术家的保护。” 张专门委员指出:“对抗的犹豫本身就是企业的重大风险。”他表示:“如果企业积极与融合网络调查和在线应对的专业法律团队合作,就能有效减少因艺术家名誉受损而导致的企业价值损失及对市场和社会的冲击。” 华宇计划综合此次研讨会上各界专家的意见,制定具体的立法和政策建议,以防止网络版权侵权和打击网络非法行为,并持续扩大对K-内容和娱乐企业权益保护的法律支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2:12:10 -
华宇举办“调查结构的重大转变与企业刑事风险”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华宇于17日在华宇研修院举办了以“调查结构重大转变:企业刑事风险的变化与应对策略”为主题的研讨会,并于18日对此进行了报道。 此次研讨会旨在针对检察院的废止及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设立、特别司法警察的权限扩大等刑事司法体系的根本性改革,预先检查企业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并寻求有效的应对方案。 当天,来自国内外的100多名企业内部律师参与了研讨会,表现出对变化中的刑事司法体系的高度关注。 研讨会由华宇代表律师姜南日的欢迎辞拉开帷幕,共分为三个环节,全面探讨了调查体系变化的趋势和实际问题。 第一环节以“立法进程及修订动态”为主题,由合作律师赵圭雄(前水原地检检察官)进行发言。他解释了调查与起诉分离所带来的刑事司法程序的结构性变化,并强调了检察院废止后对专业调查机构和公诉厅的初步应对的重要性。 第二环节以“特别司法警察调查的变化与企业应对”为主题,由合作律师李成植(前首尔中央地检第三检察官)主讲,分析了调查结构改革后特别司法警察的实际地位变化和案件处理程序。同时,通过主要调查案例分析了特别司法警察调查程序的变化,并提出了企业在调查初期的应对及程序记录化的方案。 最后的第三环节“重大刑事案件调查的变化与企业应对”,由合作律师金相文(前首尔警察厅调查审查负责人)主讲,探讨了以警察为中心重组的调查环境变化,并解释了在调查初期迅速确认事实关系并结合数字取证以保障辩护权的实务策略。 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表示:“调查结构的急剧变化要求企业在调查应对范式上进行全面转变”,并指出“华宇企业刑事应对战略中心将基于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性,持续为企业提供预防和应对刑事风险的最佳解决方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9 00:12:10 -
巴润律师事务所与H&H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联合研讨会巴润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李东勋、李英姬、金道亨)与韩国H&H律师事务所于17日下午在巴润大厦共同举办了以“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及全球资产转移战略”为主题的研讨会。 随着韩国企业和投资者在澳大利亚市场的扩展,涉及当地法人设立、投资结构、外国投资监管、房地产投资、税务及外汇申报等需要审查的问题日益增多。本次研讨会旨在探讨韩国与澳大利亚法律及税制的差异,并提出从合同前阶段到资产转移及继承的综合战略。 H&H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洪京日在“澳大利亚市场进入、投资动态及外国投资监管”中指出,目前在澳大利亚的韩国企业已超过80家,过去主要集中在大企业,现已扩展到中型及小型企业,最近五年更是向国防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展。他强调,进入方式包括当地法人设立、并购、合资、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支机构及直接合同,“初期结构的选择将影响税务、雇佣及退出阶段。” 特别是在外国投资审查(FIRB)方面,判断“外国人”与否并非以国籍为标准,而是以持股及控制结构(单独持股20%以上)为依据,韩国母公司控制的澳大利亚当地法人也可能被视为外国人。 关于房地产监管,自2025年4月起至2029年6月,外国人原则上禁止购买现有住宅,购置对象仅限于新住宅、未开工的分销(Off-the-Plan)及空地。同时,洪律师建议要考虑公寓空置税(Vacancy Fee)等外国人附加税,“应以税后实际收益而非表面租金收益来判断。”他指出,中小企业往往在合同签署后再寻求咨询,然而FIRB的批准及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在合同前确认监管是必需的,并强调从法人设立、赞助、工作签证到永久居留权的签证及移民设计应从业务初期开始并行进行。 H&H律师事务所的赵玉儿律师在“澳大利亚的税制环境及投资、资产持有结构”中分析了与韩国的税制差异。澳大利亚没有遗产税和赠与税,但在资产转移时会产生印花税和资本利得税(CGT),并且对多套房产的综合房地产税没有加征。他介绍了关于资本利得税的原则:自住住宅无论金额和持有时间均全额免税(主居住地规则),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超过12个月可享50%减免,若在自住后转为投资性房地产,6年内出售可全额免税(6年规则)。 此外,根据2026年5月的公告,自2027年7月起,负扣税(将租赁损失从工资收入中扣除)将不再适用于现有住宅,仅适用于新住宅。赵律师指出,个人、公司及信托(Trust)三种资产持有结构在税法上的居民身份、投资目的及世代转移结果各有不同,“持有结构和居民身份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后决定。” 巴润律师事务所的赵雄奎合伙律师以“全球资产管理及资产继承战略”为主题,探讨了因国籍和居住地不同而导致的“跨境继承”问题。他解释,根据国际私法第77条,继承原则上遵循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但不动产适用所在地法律,实际案例表明一个继承可能因财产种类及国籍、居住地的不同而适用多个国家的法律,并比较了通过遗产分配、遗嘱及信托进行资产继承的方案及各自的优缺点。 接下来,研讨会讨论了公民权、永久居留权的获取及海外侨胞的“跨境继承设计(Estate Planning)”。赵律师指出,获取公民权后适用的法律可能会改变,导致继承结果如法定继承份额等发生变化,而仅获得永久居留权并不会自动改变税法身份,强调在更改国籍和居住地之前,必须综合设计资产转移和继承。 最后一节,巴润律师事务所的崔振赫合伙律师介绍了“海外投资及资产转移相关的国内监管”。他解释了外汇交易法和税法中居民与非居民的区分是不同的,指出如果在韩国有家庭和资产并计划回国,即使在海外长期居留,也可能被视为税法上的居民,全球收入将被征税。 关于海外资金转移的方法,他整理了海外直接投资(持股10%以上或新设时需向指定外汇银行申报)、离岸金融公司申报(韩国银行)、海外房地产购置(需事前申报及事后报告)、海外移居费用支付程序。特别指出在海外移居时,持有的国内股票将被视为转让而征税的“转出税(国外转出税)”,并强调自2027年起,超过5亿韩元的海外股票也将适用此税,且如果海外金融账户在一年内任一天超过5亿韩元,将产生申报义务。 所有发言者共同强调:“FIRB的批准和外国人附加税在合同后无法撤回,因此,签证、税制、资产结构及家庭规划必须从进入初期开始进行综合设计。”同时呼吁关注未经验证的信息,并在居民身份判断、持有结构选择、资金转移方法等方面进行专业人士的个别咨询。
2026-09-18 18:40:20 -
华宇引进核电与能源专家白钟官担任外籍律师法务法人华宇于17日宣布,引进了在核能发电和小型模块反应堆(SMR)、设计采购施工(EPC)及工厂出口合同领域的专家白钟官担任外籍律师。 白律师在能源、EPC等工厂、外国投资、并购(M&A)、国际诉讼及仲裁领域活跃超过35年,是核电、能源及国际交易的专家。尤其是在国内企业的海外核电出口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核心合同谈判和法律咨询经验。 白律师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学院(Boston College)的管理学专业,并在乔治城大学法学院(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Center)获得法学博士(J.D.)学位。随后,他获得了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并自1990年起在国内活动。他为国内外主要企业提供核电出口项目、海外SMR企业的国内业务开发、跨境M&A、合资投资、国际仲裁及诉讼等广泛的法律咨询。 他曾代表韩国电力公司参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巴拉卡核电建设项目的核心合同谈判,负责与发包方UAE核电公司(ENEC)的主合同谈判及招标、合同全过程。 此后,他参与了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的运营支持合同(OSSA)、韩国电力公司KPS的长期维护合同(LTMA)等与巴拉卡核电相关的后续合同谈判,积累了项目全过程的咨询经验。 白律师还为芬兰奥尔基卢托(Olkiluoto)4号核电项目、埃及埃尔达巴(El Dabaa)核电项目、沙特阿拉伯核电项目等多个海外核电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最近,他在捷克杜科瓦尼核电项目中代表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主导与捷克电力公司子公司杜科瓦尼II核电站(EDU II)的EPC主合同谈判,并在合同签署后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在国际争端领域,白律师的竞争力也十分突出。他曾代表韩国电力公司和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应对围绕捷克等海外核电招标提出的与韦斯汀豪斯(Westinghouse)相关的知识产权及美国出口管制争端,并参与了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的仲裁及美国联邦法院诉讼等。他还参与了与海外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制定与美国出口管制法相关的法律咨询及应对策略。 白律师在下一代核电领域的SMR业务方面也早早积累了专业知识。他为全球SMR开发公司的国内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拥有从大型核电到下一代反应堆的核能产业全方位的实务经验。 除了核电和能源领域,白律师在跨境交易方面也经验丰富。他为LG化学收购美国纳米H2O、LG集团收购美国罗尔斯罗伊斯燃料电池等国内企业的海外M&A提供咨询,并参与外国企业在国内的投资和合资等多种国际交易。此外,他还代表三星物产、LS电线、希科斯基(Sikorsky)等国内外企业进行国际商会(ICC)仲裁等,积累了丰富的国际争端经验。 由于其专业性,白律师被全球法律评估机构Lexology Index评选为2026年能源领域推荐律师。 华宇计划通过此次引进,进一步增强在核电、SMR及能源工厂领域的海外项目咨询能力。特别是在海外核电、SMR项目的招标和EPC合同谈判、项目实施及国际争端等各个阶段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同时扩大与跨境M&A、合资投资及外国投资领域的协同效应。 华宇代表律师李明洙表示:“白律师是参与韩国主要海外核电项目核心合同谈判和国际争端的专家。通过此次引进,华宇的能源、基础设施及国际交易、争端能力将进一步扩展到核电和SMR领域,期待能为国内企业的全球能源业务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20:40:20 -
太平洋与贸易救济学会举办“全球贸易环境变化与保税工厂改进方向”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太平洋(BKL)与贸易救济学会于9月10日在首尔钟路区太平洋总部举行了以“全球贸易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保税工厂运营的现状与改进方向”为主题的政策研讨会。 研讨会吸引了政府、学界、国策研究机构的专家,以及钢铁、化工、纺织、轮胎等相关行业的从业者,大家共同探讨了在全球保护主义扩散的背景下,如何检查我国保税工厂制度,并应对其本质目的被规避和贸易救济措施被逃避的情况。 随着全球保护主义的扩散,反倾销税等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日益活跃,保税工厂可能被用作规避或削弱这些措施的渠道,这一担忧日益加剧。本次研讨会旨在在保持保税工厂促进出口和通过加工贸易创造价值的积极功能的同时,寻找确保贸易救济制度有效性的制度性补充措施。 贸易救济学会会长、段国大学教授崔昌焕在开幕词中表示:“贸易救济制度不应仅停留在书面规范上,而应实质性地实现保护产业和建立公平贸易秩序的根本目标,因此我们应尽快展开制度整备的讨论。” 在第一场会议中,太平洋律师朱成俊探讨了通过国内保税工厂规避反倾销税的可能性,并对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的保税区管理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 朱律师指出,主要国家通过原料征税、经济性审查、保税工厂许可审查等多层次的措施来防止贸易救济措施的规避,而我国在对使用反倾销措施目标商品的保税工厂进行许可审查时,并没有审查规避贸易救济措施的功能。 对此,前贸易委员会委员、梨花女子大学教授赵英珍与韩国税收财政研究院副院长郑在浩重申,反倾销措施是为了救助受到外国不公平贸易影响的产业,强调需要有效管理该制度,以确保对受害企业的救助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他们指出需要审视我国保税制度的历史,并讨论如何合理改善保税工厂制度以应对变化的贸易环境。 在第二场会议中,产业研究院研究员李高恩提出了关于进口钢铁增加趋势及贸易救济措施后保税工厂进口激增的结构分析意见。她指出,尽管我国政府对后板、热轧等主要钢铁产品实施了贸易救济措施,但截至今年上半年,受监管商品的进口(包括保税工厂进口)显著增加。 她还强调,考虑到近期保税工厂申请的扩大,需要检查通过保税工厂规避反倾销措施的可能性,并对制度进行改进以提高其有效性。特别是指出,尽管实施了反倾销税措施,日本产热轧钢的进口反而比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前有所增加。 前工业部处长、考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秀晶与太平洋顾问李贞基(前关税厅副厅长)在讨论中重申了在全球贸易环境中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并指出需要整顿相关制度,以避免我国被贴上中国过剩生产的避风港的标签。 他们还指出,保税工厂通过反倾销措施的规避集中在有运营能力的大企业身上,可能会扩大与小型企业之间的出口竞争力差距。这意味着一些企业通过保税工厂规避了反倾销税的负担,而其他企业则不得不承担,这在制度上存在公平性问题。 在随后的政策建议和综合讨论中,太平洋顾问许京旭担任主持,除了发言者和讨论者外,明知大学教授金泰煌与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博士李千基也参与了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保税工厂作为支持加工贸易和出口的重要制度,不能损害其积极功能,但也应限制其作为反倾销措施的规避渠道。 讨论中提到,即使是通过保税工厂进行再出口,这仍然是将造成产业损害的低价倾销商品引入国内,因此在维持免税状态的情况下,未经任何制裁就进行出口是不合理的。 此外,如果国内产业的贸易救济措施通过保税工厂实际上被削弱,这将降低贸易救济制度对国内产业的救助有效性,而这一问题不仅限于钢铁产业,而是与我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整体信任度相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与会者提出参考外国制度,在关税法或下位法令中明确规定限制以规避贸易救济措施为目的的保税工厂运营的依据,同时也一致认为,针对变化的贸易环境,确保制度有效性的政策决策已是当务之急。
2026-09-14 19:40:00 -
太平洋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制药专利法重要议题”研讨会法务法人(有限)太平洋(BKL)于9月4日在首尔钟路区太平洋总部成功举办了“制药专利法重要议题”研讨会,并于7日对此进行了报道。 此次研讨会由太平洋知识产权(IP)组主办,吸引了100余名企业实务者和学界人士参与,显示出对制药专利法问题的高度关注。 研讨会上,重点讨论了近期仿制药行业关注的瘦标签(Skinny Label)和药用发明专利侵权问题。与会者分析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Hikm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v. Amarin Pharma, Inc.判决,并讨论了韩国专利法修订后“出口”被纳入间接侵权行为的影响,以及对药品半成品出口企业的实务应对方向和理想的法律修订方向。 第一场会议由制药·生物专利专家太平洋的韩艺仁律师主讲,主题为“瘦标签与药用发明侵权——Hikma v. Amarin判决的理解及国内启示”。韩律师分析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核心内容和意义,强调不应轻易将通过瘦标签的仿制药市场进入策略认定为专利侵权。 他表示:“如果对专利权人的药用发明保护过于宽泛,实际上会导致仿制药市场进入受到阻碍,这与物质专利的效果相似。”他还分析了此次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所反映的问题意识,并解释了韩国仿制药可采用的瘦标签策略及药用发明侵权法律理论的最新动态。 主题发言后,进行了讨论,由太平洋的权泰洙律师担任主持。参与讨论的忠南大学金东俊教授介绍了德国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的判例,讨论了将Hikma v. Amarin判决的诱导侵权法律理论应用于韩国的法律理论建立方案。首尔大学的李美晶教授则建议,考虑到韩国的医疗现实,仿制药是否可以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销售,也应纳入药用发明侵权判断的考量。 第二场会议中,成均馆大学的金京镇教授发表了关于“药用发明相关法律理论正常化的专利法修订方案”的演讲。他主张应根据药用发明的性质修订专利法,并立法解决瘦标签专利侵权问题及医生·药师的免责问题。 随后的讨论中,专利事务所Grou的审美性专利师建议,应谨慎处理对仿制药开发商施加过度的侵权防止义务。太平洋的崔仁京律师则表示,考虑到海外药用发明保护现状和法律稳定性,需提出修订方案,并提出对禁止请求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标准的进一步审查必要性。 第三场会议中,KTP专利法研究所的郑车浩所长以“部件·中间品出口的专利权间接侵权的解释论及立法论”为主题进行了发言。郑所长指出,最近修订的专利法第127条将“出口”纳入间接侵权行为,可能导致间接侵权的范围过于扩大。他强调:“根据以往最高法院判决的‘双重国内相关性’法律理论,应在国内完成品生产的前提下对第127条进行限制性解释,最终有必要重新修订该条款。” 第三场会议由忠北大学的申惠恩教授担任主持。太平洋的严浩俊律师表示:“专利法中对专利发明实施行为的‘出口’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实施对象的解释应发生变化。”并强调:“应严格解释第127条,依据属地原则。”他还指出:“如果超出双重国内相关性要求进行解释,可能会导致在比较法上也出现前所未有的过度保护,从而对半成品出口企业造成严重负担。”并表示:“从修订的背景来看,双重国内相关性要求并未被废除。”金承兆专利师同意修订后的专利法存在问题,但指出如果将第127条解释为以国内完成品生产为前提,则与增加“出口”的修订意图相冲突。 法务法人太平洋的制药·生物IP团队由药学·生命科学·化学·工程等专业的专家及专利法院法官和最高法院审判研究员出身的律师组成,提供包括许可·共同开发等IP交易在内的制药·生物领域全面法律服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7 23:40:00 -
法务法人世宗通过引进韩基洙律师增强诉讼能力法务法人(有限)世宗(代表律师吴钟汉)近日宣布引进前首尔高等法院法官韩基洙(司法研修院第33期)律师。 韩律师自2004年至2024年在首尔高等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安养支院、光州地方法院等多个法院负责民事、刑事、家庭等多领域的审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此外,他还曾担任法院行政处司法支持审议官,负责刑事审判相关的司法行政工作,并在首尔高等法院担任公报官,展现了其在法院内的所谓“精英路线”。在任期间,他被京畿中央地方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法官,获得了审判能力的认可。 韩律师于2024年结束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选举专责)法官的职务后,加入金诚同达,处理企业刑事、白领犯罪、重大事故及工业安全法律相关犯罪、建筑·房地产争议、家庭·继承诉讼等多个领域的案件,积累了实务经验。 世宗计划通过此次引进,进一步增强企业刑事及各类民·刑事诉讼的应对能力。特别是韩律师作为法官长期积累的审判经验和在现场积累的多样争议应对经验,预计将在民·刑事争议复杂交织的企业·金融争议案件及刑事案件中提供更立体的法律服务。 吴钟汉代表律师(司法研修院第18期)表示:“韩基洙律师通过长期的法官生涯,具备了多领域的审判经验和深厚的专业性,同时也是在大型律师事务所直接处理企业相关多种争议的诉讼专家。韩律师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性将与世宗现有的诉讼能力形成协同效应,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世宗还持续进行战略性引进,包括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庭庭长李贤福(研修院第30期)、前全州地方法院(井邑支院)首席法官尹俊锡(研修院第39期),以及刑事审判领域的明星律师崔昌英代表律师(研修院第24期)、专注劳动法的前首尔高等法院法官赵贞英(研修院第29期)、来自法院行政处的商事·企业法专家金世钟律师(研修院第30期)及在家庭继承领域被公认为最精通的权洋熙律师(研修院第30期)。 基于此,世宗在复杂且难度较高的大型民·刑事案件中积累了成果,并在2026年《Chambers Asia-Pacific Guide》中获得诉讼领域Band 1的评价。※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19: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