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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措施受害者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民事再审请求,称其为“严重人权侵犯”白基完老师的家属因批评朴正熙前总统的维新宪法而被不公正地监禁,现已对赔偿请求被驳回的判决提出再审请求。民主社会律师团紧急措施律师团于7日代表包括白基完老师家属在内的紧急措施受害者及其家属,向政府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的民事再审请求。律师团表示:“尽管法院已判定紧急措施违宪无效,但受害者的实际救济却长期被阻碍。”并指出:“在杨胜台担任大法院院长期间,大法院否认了对紧急措施的发布、适用和执行的国家赔偿责任。”律师团进一步指出:“随后,大法院院长所组成的司法行政权滥用疑惑特别调查团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判决在法院行政处的文件中被列为支持朴槿惠政府国政运营的案例。”并批评道:“受到国家暴力侵害人权的受害者,甚至在司法系统中也被剥夺了救济机会。”律师团强调:“此次再审请求应确认国家对国家暴力受害的责任,并成为实现因司法错误而延误的受害恢复的契机。”同时指出:“总统行使无所不在的权力,滥用宪法权力对国民造成严重人权侵犯的紧急措施历史,以及应保护受害者权利的司法系统不应再次阻碍救济。”此次再审请求是根据自上月8日起实施的紧急措施受害者民事再审特别法提出的。该特别法旨在为因紧急措施发布而遭受损失的受害者提供民事再审的特别条款,尤其是那些在国家赔偿诉讼中被驳回的受害者。早前,白基完老师与张俊河老师等人共同发起了要求修宪的“修宪请愿百万签名运动”。随着该运动的扩展,朴前总统于1974年1月8日发布了禁止对维新宪法的批评和修宪要求的紧急措施第1号。白基完老师因被指控诽谤维新宪法和紧急措施,于同年1月15日被中央情报部逮捕,并因违反紧急措施第1号被判处12年监禁,约服刑1年1个月。随后,白基完老师于2013年8月29日在刑事再审中被判无罪,并于同年9月17日向韩国提出赔偿诉讼。然而,国家赔偿请求未被接受,2015年7月23日大法院因审理不受理驳回而确认败诉。大法院全体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改变了先前判例,承认了从紧急措施第9号发布到适用和执行的一系列国家行为的国家赔偿责任,并于次年1月12日对紧急措施第1号也作出了同样的判断。然而,在判例改变之前,已经确认败诉的受害者无法根据新判例获得救济。律师团对特别法表示:“这是为了解救在杨胜台大法院院长时期被当作司法滥用手段而剥夺救济机会的受害者而制定的法律,也是首次为恢复国家暴力受害者权利而设立的民事再审特别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呼吁:“法院应忠实反映特别法的立法初衷,关注受害者及其家属长期以来的痛苦,迅速并实质性地提供救济。”※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7 23:36:10 -
中央集团债券受害者控告洪锡炫、洪正道等20人违反资本市场法投资JTBC和中央日报公司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因遭受重大金融损失,已对中央集团总裁家族及参与发行和销售的金融公司提起集体刑事控告。 JTBC和中央集团公司债券受害者共同律师团于9日在首尔瑞草区律师协会馆召开记者会,宣布已于前一天向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控告中央集团总裁家族、关联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共20人,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 此次控告共有319名个人投资者参与,他们投资了JTBC及中央日报的公募公司债券及以此为基础资产发行的电子短期债券,交易记录显示的客观损失金额至少达到325亿韩元。 被控告人包括中央控股公司会长洪锡炫、中央集团副会长洪正道、内容中央代表洪正仁等总裁家族三人,以及中央控股公司、JTBC、中央日报等关联公司法人及前任和现任代表董事。此外,负责证券发行、流通、销售及资产管理的信韩投资证券、汉阳证券、Kiwoom证券、JNS投资委托及相关金融公司的员工也因涉嫌不正交易而被控告。 律师团指出,中央集团通过利用新型资本证券进行关联公司间的资金周转,并未将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从而结构性地虚增了财务数据。 中央集团通过让其他关联公司收购账面上存在资本蚕食风险的关联公司的新型资本证券,表面上扩充了资本,随后以此为基础在市场上募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然而,募集到的资金并未留在发行公司,而是流向了其他关联公司,并且对于难以收回的关联债券也未设立坏账准备金,从而隐瞒了损失,律师团解释道。 律师团以2024年中央控股公司与大博中央收购JTBC发行的新型资本证券740亿韩元为例,指出JTBC通过此举虚增了账面资本,表面上确保了财务健康,但实际上该资金并未用于JTBC的运营,而是被投资或借给了其他关联公司如Studio Aye Central和Phoenix Sports。最终,JTBC只剩下利息和偿还负担,而实际资金则流出至其他关联公司。 会计评估的不平衡性也被指出是严重问题。截至2025年底,中央集团主要关联公司在对关联公司的投资1兆68亿韩元中,约61%即6150亿韩元被反映为损失。 相反,对于同一关联公司借出的贷款及债券7405亿韩元却未设立任何坏账准备金。尽管同一关联公司的股票价值被评估为下跌,但对该公司的债权却被扭曲为全额可收回。 JTBC正是基于这种扭曲的财务报表,分四次发行了总额3200亿韩元的公募公司债券,其中2450亿韩元的本金目前处于到期利益丧失状态。 曾任金融监督院院长的李福贤律师也出席了当天的记者会,强调“此次控告并非单纯由个别公司的资金困难引发,而是在集团层面有机计划下执行的事项”。 李律师表示:“从集团整体的资金流动来看,以控股公司为中心,总裁家族的资金被投入,随后又通过关联公司的支持和回收过程形成了一系列交易结构。”他补充说:“在2023年后,资金筹集环境急剧恶化的情况下,跨越个别关联公司的资金支持决策,必须有总裁家族和集团CFO等最终决策者的介入。” 对于事件的管辖和调查主体的立场,李律师也表示:“尽管发生了多重受害的大型资本市场犯罪,受害者却不得不自行组建会计分析团队来查明事实,令人遗憾。”他请求:“如果现有司法制度结构下,首尔南部检察厅的直接调查困难,请迅速将案件移交给具备资本市场犯罪调查专业性的金融监督院特事警察,以便行使调查指挥权。” 他特别强调,若警方调查或移交给中检署,案件处理可能会延迟超过一年,因此金融监督院特事警察的介入是实现有效调查的必要条件。 对于共同被控告的金融公司的责任,李律师表示存在间接故意。主承销商和流通商在数年间进行债券发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与集团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并直接构建并销售以新型资本证券为基础资产的短期流动化产品。 李律师指出:“金融投资业者应当发挥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守门人’角色,但却在获取巨额佣金的同时未告知偿还风险,反复撰写偿还无忧的投资说明书。”他强调了适用不正交易公募的合理性。 律师团与受害者代表表示,对被控告人的刑事处罚并非最终目标,而是希望通过准确的事实查明实现实质性损失恢复,并促请管理层承担责任。对调查机构,他们强烈请求对关联公司间资金流动进行账户追踪,并迅速进行强制搜查以获取内部资料。 此前,JTBC于6月宣布约200亿韩元的债务违约,影响波及整个集团。随后,中央日报、中央控股公司、Megabox中央等中央集团所有关联公司向法院申请了重整程序,中央集团的财务危机正式开始。 债权人已对中央集团及管理层、所有者家族等展开法律行动,首尔重整法院决定对中央集团5家公司启动法定重整程序。尤其是JTBC被命令在明年1月29日前提交具体的重整计划。
2026-09-09 21:00:00 -
中央集团债券投资受害者律师团呼吁查明会计处理不当中央集团债券投资受害者律师团呼吁查明JTBC发行的新型资本证券等的损失处理存在截然相反的结论。 律师团(李福贤法律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昌天)在4日的声明中解释了审计要求书中提到的“未识别损失”的问题。 根据律师团当天提供的资料,2024年中央集团内部发生了复杂的资金循环。控股公司中央控股于2024年3月直接承购了JTBC发行的第34期新型资本证券2亿元。随后在5月,向旗下公司大博中央借出4亿元,而大博中央则以此为基础承购了JTBC的第35-1期新型资本证券5.4亿元。 问题在于2024年结算期的财务报表中,两家公司的会计处理截然相反。中央控股因“JTBC的亏损累积”等原因,将直接持有的JTBC新型资本证券2亿元全额计为损失,使账面价值降为0。这实际上承认了集团内部对当时JTBC发行的证券的回收可能性存在严重质疑。 律师团指出:“中央控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对与JTBC的偿还能力相关的两项资产,一项全额计为损失,另一项则未设立坏账准备金而全额计入,处理截然相反。” 同时,律师团表示,大博中央在同一2024年结算中,对约600万元的小额股权证券进行了损失识别,认为这不可能是偶然遗漏。 此外,律师团还指出,中央控股对大博中央借出的长期借款4亿元未设立任何坏账准备金,全部作为资产处理,而大博中央偿还中央控股借款的唯一来源就是从JTBC获得新型资本证券的本金和利息偿还。 律师团特别提到,两家公司的审计报告由同一家外部审计公司“我们会计事务所”出具。由于两家公司委托了同一家会计事务所,尽管在同一会计年度、相同的基础事实和相同的外部审计人下,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会计结果,形成了畸形的结构。 律师团怀疑,这种会计处理背后可能隐藏着掩盖资本亏损的意图。他们认为,如果对大博中央的5.4亿元新型资本证券和中央控股的4亿元借款应用一致的标准进行损失识别,当时中央控股的合并资本总额(229亿元)将转为负值,陷入“严重资本亏损”状态。 律师团强调:“未识别损失是金融监管机构审计实务中常被发现的典型会计违规类型,金融监督院应通过彻底审计查明实际损失审查是否得以正确执行,以及为何会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 另一方面,首尔回生法院目前已接受JTBC的自主结构调整支持(ARS)计划,并延长了对重整程序启动的保留期,因此围绕该集团的财务风险和会计争议预计将持续一段时间。※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4 23:16:00 -
中央集团债券投资者向金融监督院请求对五家公司进行会计审计JTBC等中央集团关联公司的债券投资者已向金融监督院请求对这些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进行会计审计。 据《联合新闻》26日报道,投资者律师团当天发布新闻稿称,“在24日向金融监督院提交了对JTBC、中央控股、达博中央、内容中央、梅加盒中央等五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审计请求书”。 律师团表示,根据公开资料等分析资金流动,JTBC自2023年以来共发行了2260亿韩元规模的次级资本证券,承销方大多为关联公司或由关联公司提供信用支持的特殊目的公司(SPC)。 律师团质疑JTBC将2260亿韩元的次级资本证券在会计上归类为“资本”的合理性。 律师团以2024年达博中央收购JTBC次级资本证券540亿韩元为例,指出其中400亿韩元的收购资金是中央控股在交割当天借入的资金,而中央控股则通过洪正道中央集团副会长和洪锡炫中央控股会长的个人借款,以及内容中央的短期债券发行资金来筹集这些资金。 律师团强调:“总裁家族的个人资金和关联公司的短期借款通过控股公司计入JTBC的资本,是否通过这种内部资金掩盖资本亏损状态并向个人投资者出售债券,请求审计确认。” 投资者们在13日曾表示:“JTBC在公司债发行之前实际上已经处于完全资本亏损状态”,并呼吁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检查。 对此,JTBC反驳称:“在次级资本证券发行和次级资本贷款执行过程中,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适当披露财务状况,并遵守资本市场法。” 中央集团的财务危机源于JTBC在上个月12日未能按期偿还总额为206亿韩元的流动化借款,宣布违约。 随后,中央控股、内容中央、中央P&I、梅加盒中央于上个月14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次日JTBC也向法院申请重整。 法院对JTBC的自愿结构调整支持(ARS)计划申请予以受理,决定暂缓重整程序的启动。其余四家公司则决定启动重整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06:32:00 -
JTBC与中央日报债券受害者组成联合律师团,呼吁扩大金融监督检查JTBC与中央日报等中央集团公司债券及电子短期债券(短债)投资受损的个人投资者组成了联合律师团,开始了正式的法律应对。律师团呼吁金融监督院扩大对参与发行和流通过程的金融机构的检查。 9日,中央集团债券投资受害者律师团在新闻稿中表示:“我们已开始代表JTBC与中央日报发行的公司债券和短债投资受害者进行联合应对。”律师团称,目前已委托的受害者有286名,委托的受害金额超过300亿韩元。 联合律师团由李福贤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事务所(有限)创天的8名资本市场争议专业律师组成。顾问团包括曾任首尔南部检察院金融证券犯罪联合调查组组长的单成汉律师和曾任首尔中央检察院犯罪收益追缴部部长的柳敏钟律师。 律师团指出,个人投资者在对中央集团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难以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信任了发行、销售和流通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结果遭受了损失。此外,他们表示:“在申请重整程序之前,债券仍然向个人销售,而在此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律师团还要求金融监督院扩大检查范围。他们主张:“正在进行的检查对象不应仅限于新韩投资证券和Kiwoom证券,还应扩大到参与该债券销售和中介的投资顾问公司及其他证券公司。”律师团认为,尽管发行量在形式上是机构分配,但实际上是销售给个人投资者,因此发行主办方可能对此有所了解。 律师团引用了最近大法院对发行和流通金融机构信息提供义务的广泛认可的判决,作为本案的依据。该判决认为,发行和流通金融机构有义务准确生产和提供产品信息,并且即使未直接向投资者进行投资推荐,流通市场的投资者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曾在尹锡悦政府担任金融监督院长的李福贤律师表示:“此次事件具有针对众多受害者的到期延长周转金融诈骗事件的性质。”他认为,自己在公职期间强调保护受害者的经验将有助于事件的解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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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措施受害者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民事再审请求,称其为“严重人权侵犯”白基完老师的家属因批评朴正熙前总统的维新宪法而被不公正地监禁,现已对赔偿请求被驳回的判决提出再审请求。民主社会律师团紧急措施律师团于7日代表包括白基完老师家属在内的紧急措施受害者及其家属,向政府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的民事再审请求。律师团表示:“尽管法院已判定紧急措施违宪无效,但受害者的实际救济却长期被阻碍。”并指出:“在杨胜台担任大法院院长期间,大法院否认了对紧急措施的发布、适用和执行的国家赔偿责任。”律师团进一步指出:“随后,大法院院长所组成的司法行政权滥用疑惑特别调查团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判决在法院行政处的文件中被列为支持朴槿惠政府国政运营的案例。”并批评道:“受到国家暴力侵害人权的受害者,甚至在司法系统中也被剥夺了救济机会。”律师团强调:“此次再审请求应确认国家对国家暴力受害的责任,并成为实现因司法错误而延误的受害恢复的契机。”同时指出:“总统行使无所不在的权力,滥用宪法权力对国民造成严重人权侵犯的紧急措施历史,以及应保护受害者权利的司法系统不应再次阻碍救济。”此次再审请求是根据自上月8日起实施的紧急措施受害者民事再审特别法提出的。该特别法旨在为因紧急措施发布而遭受损失的受害者提供民事再审的特别条款,尤其是那些在国家赔偿诉讼中被驳回的受害者。早前,白基完老师与张俊河老师等人共同发起了要求修宪的“修宪请愿百万签名运动”。随着该运动的扩展,朴前总统于1974年1月8日发布了禁止对维新宪法的批评和修宪要求的紧急措施第1号。白基完老师因被指控诽谤维新宪法和紧急措施,于同年1月15日被中央情报部逮捕,并因违反紧急措施第1号被判处12年监禁,约服刑1年1个月。随后,白基完老师于2013年8月29日在刑事再审中被判无罪,并于同年9月17日向韩国提出赔偿诉讼。然而,国家赔偿请求未被接受,2015年7月23日大法院因审理不受理驳回而确认败诉。大法院全体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改变了先前判例,承认了从紧急措施第9号发布到适用和执行的一系列国家行为的国家赔偿责任,并于次年1月12日对紧急措施第1号也作出了同样的判断。然而,在判例改变之前,已经确认败诉的受害者无法根据新判例获得救济。律师团对特别法表示:“这是为了解救在杨胜台大法院院长时期被当作司法滥用手段而剥夺救济机会的受害者而制定的法律,也是首次为恢复国家暴力受害者权利而设立的民事再审特别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呼吁:“法院应忠实反映特别法的立法初衷,关注受害者及其家属长期以来的痛苦,迅速并实质性地提供救济。”※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7 23:36:10 -
中央集团债券受害者控告洪锡炫、洪正道等20人违反资本市场法投资JTBC和中央日报公司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因遭受重大金融损失,已对中央集团总裁家族及参与发行和销售的金融公司提起集体刑事控告。 JTBC和中央集团公司债券受害者共同律师团于9日在首尔瑞草区律师协会馆召开记者会,宣布已于前一天向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控告中央集团总裁家族、关联公司及相关金融机构共20人,涉嫌违反资本市场法。 此次控告共有319名个人投资者参与,他们投资了JTBC及中央日报的公募公司债券及以此为基础资产发行的电子短期债券,交易记录显示的客观损失金额至少达到325亿韩元。 被控告人包括中央控股公司会长洪锡炫、中央集团副会长洪正道、内容中央代表洪正仁等总裁家族三人,以及中央控股公司、JTBC、中央日报等关联公司法人及前任和现任代表董事。此外,负责证券发行、流通、销售及资产管理的信韩投资证券、汉阳证券、Kiwoom证券、JNS投资委托及相关金融公司的员工也因涉嫌不正交易而被控告。 律师团指出,中央集团通过利用新型资本证券进行关联公司间的资金周转,并未将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从而结构性地虚增了财务数据。 中央集团通过让其他关联公司收购账面上存在资本蚕食风险的关联公司的新型资本证券,表面上扩充了资本,随后以此为基础在市场上募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然而,募集到的资金并未留在发行公司,而是流向了其他关联公司,并且对于难以收回的关联债券也未设立坏账准备金,从而隐瞒了损失,律师团解释道。 律师团以2024年中央控股公司与大博中央收购JTBC发行的新型资本证券740亿韩元为例,指出JTBC通过此举虚增了账面资本,表面上确保了财务健康,但实际上该资金并未用于JTBC的运营,而是被投资或借给了其他关联公司如Studio Aye Central和Phoenix Sports。最终,JTBC只剩下利息和偿还负担,而实际资金则流出至其他关联公司。 会计评估的不平衡性也被指出是严重问题。截至2025年底,中央集团主要关联公司在对关联公司的投资1兆68亿韩元中,约61%即6150亿韩元被反映为损失。 相反,对于同一关联公司借出的贷款及债券7405亿韩元却未设立任何坏账准备金。尽管同一关联公司的股票价值被评估为下跌,但对该公司的债权却被扭曲为全额可收回。 JTBC正是基于这种扭曲的财务报表,分四次发行了总额3200亿韩元的公募公司债券,其中2450亿韩元的本金目前处于到期利益丧失状态。 曾任金融监督院院长的李福贤律师也出席了当天的记者会,强调“此次控告并非单纯由个别公司的资金困难引发,而是在集团层面有机计划下执行的事项”。 李律师表示:“从集团整体的资金流动来看,以控股公司为中心,总裁家族的资金被投入,随后又通过关联公司的支持和回收过程形成了一系列交易结构。”他补充说:“在2023年后,资金筹集环境急剧恶化的情况下,跨越个别关联公司的资金支持决策,必须有总裁家族和集团CFO等最终决策者的介入。” 对于事件的管辖和调查主体的立场,李律师也表示:“尽管发生了多重受害的大型资本市场犯罪,受害者却不得不自行组建会计分析团队来查明事实,令人遗憾。”他请求:“如果现有司法制度结构下,首尔南部检察厅的直接调查困难,请迅速将案件移交给具备资本市场犯罪调查专业性的金融监督院特事警察,以便行使调查指挥权。” 他特别强调,若警方调查或移交给中检署,案件处理可能会延迟超过一年,因此金融监督院特事警察的介入是实现有效调查的必要条件。 对于共同被控告的金融公司的责任,李律师表示存在间接故意。主承销商和流通商在数年间进行债券发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与集团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并直接构建并销售以新型资本证券为基础资产的短期流动化产品。 李律师指出:“金融投资业者应当发挥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守门人’角色,但却在获取巨额佣金的同时未告知偿还风险,反复撰写偿还无忧的投资说明书。”他强调了适用不正交易公募的合理性。 律师团与受害者代表表示,对被控告人的刑事处罚并非最终目标,而是希望通过准确的事实查明实现实质性损失恢复,并促请管理层承担责任。对调查机构,他们强烈请求对关联公司间资金流动进行账户追踪,并迅速进行强制搜查以获取内部资料。 此前,JTBC于6月宣布约200亿韩元的债务违约,影响波及整个集团。随后,中央日报、中央控股公司、Megabox中央等中央集团所有关联公司向法院申请了重整程序,中央集团的财务危机正式开始。 债权人已对中央集团及管理层、所有者家族等展开法律行动,首尔重整法院决定对中央集团5家公司启动法定重整程序。尤其是JTBC被命令在明年1月29日前提交具体的重整计划。
2026-09-09 21:00:00 -
中央集团债券投资受害者律师团呼吁查明会计处理不当中央集团债券投资受害者律师团呼吁查明JTBC发行的新型资本证券等的损失处理存在截然相反的结论。 律师团(李福贤法律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昌天)在4日的声明中解释了审计要求书中提到的“未识别损失”的问题。 根据律师团当天提供的资料,2024年中央集团内部发生了复杂的资金循环。控股公司中央控股于2024年3月直接承购了JTBC发行的第34期新型资本证券2亿元。随后在5月,向旗下公司大博中央借出4亿元,而大博中央则以此为基础承购了JTBC的第35-1期新型资本证券5.4亿元。 问题在于2024年结算期的财务报表中,两家公司的会计处理截然相反。中央控股因“JTBC的亏损累积”等原因,将直接持有的JTBC新型资本证券2亿元全额计为损失,使账面价值降为0。这实际上承认了集团内部对当时JTBC发行的证券的回收可能性存在严重质疑。 律师团指出:“中央控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对与JTBC的偿还能力相关的两项资产,一项全额计为损失,另一项则未设立坏账准备金而全额计入,处理截然相反。” 同时,律师团表示,大博中央在同一2024年结算中,对约600万元的小额股权证券进行了损失识别,认为这不可能是偶然遗漏。 此外,律师团还指出,中央控股对大博中央借出的长期借款4亿元未设立任何坏账准备金,全部作为资产处理,而大博中央偿还中央控股借款的唯一来源就是从JTBC获得新型资本证券的本金和利息偿还。 律师团特别提到,两家公司的审计报告由同一家外部审计公司“我们会计事务所”出具。由于两家公司委托了同一家会计事务所,尽管在同一会计年度、相同的基础事实和相同的外部审计人下,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会计结果,形成了畸形的结构。 律师团怀疑,这种会计处理背后可能隐藏着掩盖资本亏损的意图。他们认为,如果对大博中央的5.4亿元新型资本证券和中央控股的4亿元借款应用一致的标准进行损失识别,当时中央控股的合并资本总额(229亿元)将转为负值,陷入“严重资本亏损”状态。 律师团强调:“未识别损失是金融监管机构审计实务中常被发现的典型会计违规类型,金融监督院应通过彻底审计查明实际损失审查是否得以正确执行,以及为何会作出截然相反的判断。” 另一方面,首尔回生法院目前已接受JTBC的自主结构调整支持(ARS)计划,并延长了对重整程序启动的保留期,因此围绕该集团的财务风险和会计争议预计将持续一段时间。※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4 23:16:00 -
中央集团债券投资者向金融监督院请求对五家公司进行会计审计JTBC等中央集团关联公司的债券投资者已向金融监督院请求对这些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进行会计审计。 据《联合新闻》26日报道,投资者律师团当天发布新闻稿称,“在24日向金融监督院提交了对JTBC、中央控股、达博中央、内容中央、梅加盒中央等五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审计请求书”。 律师团表示,根据公开资料等分析资金流动,JTBC自2023年以来共发行了2260亿韩元规模的次级资本证券,承销方大多为关联公司或由关联公司提供信用支持的特殊目的公司(SPC)。 律师团质疑JTBC将2260亿韩元的次级资本证券在会计上归类为“资本”的合理性。 律师团以2024年达博中央收购JTBC次级资本证券540亿韩元为例,指出其中400亿韩元的收购资金是中央控股在交割当天借入的资金,而中央控股则通过洪正道中央集团副会长和洪锡炫中央控股会长的个人借款,以及内容中央的短期债券发行资金来筹集这些资金。 律师团强调:“总裁家族的个人资金和关联公司的短期借款通过控股公司计入JTBC的资本,是否通过这种内部资金掩盖资本亏损状态并向个人投资者出售债券,请求审计确认。” 投资者们在13日曾表示:“JTBC在公司债发行之前实际上已经处于完全资本亏损状态”,并呼吁金融监管机构进行检查。 对此,JTBC反驳称:“在次级资本证券发行和次级资本贷款执行过程中,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适当披露财务状况,并遵守资本市场法。” 中央集团的财务危机源于JTBC在上个月12日未能按期偿还总额为206亿韩元的流动化借款,宣布违约。 随后,中央控股、内容中央、中央P&I、梅加盒中央于上个月14日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次日JTBC也向法院申请重整。 法院对JTBC的自愿结构调整支持(ARS)计划申请予以受理,决定暂缓重整程序的启动。其余四家公司则决定启动重整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06:32:00 -
JTBC与中央日报债券受害者组成联合律师团,呼吁扩大金融监督检查JTBC与中央日报等中央集团公司债券及电子短期债券(短债)投资受损的个人投资者组成了联合律师团,开始了正式的法律应对。律师团呼吁金融监督院扩大对参与发行和流通过程的金融机构的检查。 9日,中央集团债券投资受害者律师团在新闻稿中表示:“我们已开始代表JTBC与中央日报发行的公司债券和短债投资受害者进行联合应对。”律师团称,目前已委托的受害者有286名,委托的受害金额超过300亿韩元。 联合律师团由李福贤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事务所(有限)创天的8名资本市场争议专业律师组成。顾问团包括曾任首尔南部检察院金融证券犯罪联合调查组组长的单成汉律师和曾任首尔中央检察院犯罪收益追缴部部长的柳敏钟律师。 律师团指出,个人投资者在对中央集团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难以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信任了发行、销售和流通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结果遭受了损失。此外,他们表示:“在申请重整程序之前,债券仍然向个人销售,而在此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律师团还要求金融监督院扩大检查范围。他们主张:“正在进行的检查对象不应仅限于新韩投资证券和Kiwoom证券,还应扩大到参与该债券销售和中介的投资顾问公司及其他证券公司。”律师团认为,尽管发行量在形式上是机构分配,但实际上是销售给个人投资者,因此发行主办方可能对此有所了解。 律师团引用了最近大法院对发行和流通金融机构信息提供义务的广泛认可的判决,作为本案的依据。该判决认为,发行和流通金融机构有义务准确生产和提供产品信息,并且即使未直接向投资者进行投资推荐,流通市场的投资者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曾在尹锡悦政府担任金融监督院长的李福贤律师表示:“此次事件具有针对众多受害者的到期延长周转金融诈骗事件的性质。”他认为,自己在公职期间强调保护受害者的经验将有助于事件的解决。※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