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确认‘金建熙家仆’金艺成无罪,公诉被驳回
因涉嫌挪用公司资金而被起诉的金艺成的无罪及公诉驳回判决已被法院确认。 16日,韩国最高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吴京美)对金艺成在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下的挪用等嫌疑的部分无罪及部分公诉驳回的一审判决作出了最终确认。 因此,金艺成在去年8月12日于仁川国际机场被捕后,经过约11个月,终于完全摆脱了司法风险。 金艺成因以名义公司“创新投资韩国”名义持有的IMS移动(原名“比我的车”)股票于2023年以460亿韩元出售给投资者,并以其中的243亿韩元虚假借贷给IMS代表赵永卓而被起诉。 当时,赵代表因面临个人债务危机而阻止了基金设立的失败,随后在投资确定后,从金艺成处收回了部分股权交易款项。 特别检察官团队认为这笔交易是金艺成与赵代表共谋的公司资金挪用。此外,金艺成还被指控通过虚假服务合同挪用5亿韩元,以及单独使用公司资金约9亿韩元用于子女教育等私人用途。 然而,一审和二审法庭均认为对243亿韩元的挪用嫌疑无法认定非法占有意图,因此宣判无罪。 法庭指出,赵代表在承担个人债务的情况下,最终为公司实现了460亿韩元的财产利益,因此仅凭其事后偿还部分股权交易款项的行为,难以认定其构成挪用。二审法庭同样认为金艺成以公司名义收取的股票交易款项实际上是其所有,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团队的法律误解主张。 至于子女教育费挪用等其他个人挪用嫌疑,因其合法性问题而受到阻碍。 法庭认为这些嫌疑不在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具体调查对象范围内,因此作出了公诉驳回的判决。最高法院认为这一一审判断符合其既有法律原则和特别检察法的调查范围,因此驳回了特别检察官的上诉。 最初,特别检察官团队关注到IMS移动在资本亏损状态下,能够从大企业等处吸引超过180亿韩元的大规模投资,可能与金建熙的影响有关。调查团队将此事件称为“家仆门”,并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调查,但金艺成的无罪确认最终未能揭示出疑点的实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7 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