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成功追回27亿亲日派土地
法院裁定亲日派后裔提出的时效主张为权利滥用,全面支持国家提出的27亿韩元亲日财产追回诉讼。 法务部于12日表示,在针对亲日反民族行为者新宇宣后裔提起的销售款不当得利返还及所有权转移登记诉讼中,一审全部胜诉。义政府地方法院高阳支院于8日接受了国家的所有请求。追回的财产包括后裔在1993年至2005年间出售的13块土地的款项约为243亿韩元,以及仍在持有的一块土地,其公告地价约为27亿韩元。 新宇宣曾担任朝鲜总督府中枢院副参事,因其在日本统治时期获得韩国合并纪念章和大正大礼纪念章而受到关注。他于1873年出生,1943年去世。争议土地为他在1913年和1917年日本土地调查过程中确认的土地,位于京畿道高阳市一山东区的14块土地中。 后裔主张根据国家财政法,5年的时效已过,追回请求权已消失,但法庭认为这违反了诚信原则,未予接受。最高法院也于2024年12月裁定,因亲日财产应归国家所有的公益需要,后裔的时效主张属于权利滥用,不能被允许。 法庭还认为,在亲日财产归属法于2005年12月实施之前,亲日财产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下,国家仍可追回销售款。最高法院于2016年12月裁定,该法所规定的亲日财产包括在法实施前转让给第三方的财产。 第一期委员会仅将法实施后处置的财产视为追回对象,而第二期委员会则可以追回处置款,扩大了对象范围。法务部表示,如果被告提出上诉,将积极应对,同时在其他进行中的诉讼中也将争取胜诉。 法务部代理部长李振秀表示:“此次判决将成为12月3日成立的第二期亲日财产调查委员会追回工作的重要里程碑,法务部将全力以赴确保委员会成功成立。”※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17: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