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勋律师被任命为第五任医疗仲裁院院长,承诺将充当患者与医疗人员之间的桥梁
卫生福利部宣布,李昌勋律师于9月1日被任命为第五任韩国医疗争议调解仲裁院(以下简称医疗仲裁院)院长。李院长的任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为期三年,期间将全面负责医疗仲裁院的各项工作。 新任院长李昌勋,生于1960年,毕业于友信高中和高丽大学法学系,并通过第26届司法考试。1990年被任命为法官,曾在首尔地方法院南部支院等地任职,之后担任法律事务所城市与人顾问律师、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副会长、司法研修院外聘教授及大韩心肺复苏协会监事等职务,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和行政领域的专业经验。 卫生福利部表示,李院长凭借其多样的经历,能够与患者及医疗人员进行顺畅沟通,进一步强化医疗仲裁院的调解功能。此外,李院长被评估为能够顺利履行医疗仲裁院在修订医疗事故安全网建设中所承担的新角色的合适人选。 李院长表示:“医疗仲裁院将承担起关心患者痛苦和制度性代表医疗人员声音的‘桥梁’角色,我将加强谈判和调解能力。随着《医疗事故受害救济及医疗争议调解法》的修订,医疗争议解决的范式迎来了转折点,我将努力使医疗仲裁院能够履行新的社会责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1 2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