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监察专员’新闻 2个
-
崔承宰:将全面检查长期审查中的监管建议崔承宰中小企业监察专员在记者见面会上表示,已开始对各部门长期审查中的监管建议进行全面检查,计划集中追问形式上处理的柜子任务。 崔监察专员在开场发言中指出:“监管创新被反复强调,但现场的感受仍然很低。”他指出,简单地取消几个显著的旧规制以填补数量的“打地鼠”式方法只是临时措施。 他提到中小企业部部长李素英在就任时表明了监管创新的意愿,并表示:“期待能更快地解决现场的难题。” 崔监察专员指出,现场确认的结构性问题是监管负担的转嫁。他解释说,大企业引入国际规范或ESG标准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能够承受,但这一负担却被统一转嫁给3至5级的分包商,如果无法符合标准,交易就会中断。 在新兴产业领域,他批评道:“官僚主义以过去的标准阻碍了创新,认为现行规则不适用。”他还将以小微企业支持为名的下属支持机构的过度干预和统一执行称为“影子监管”。 他还指出,企业在创业或扩展业务时面临的“黑暗监管”也是一个问题。崔监察专员主张:“如果是必要的监管,应该透明公开并提前说明,使其成为明确的里程碑,而不是隐藏的陷阱。” 他将监管创新的最大障碍归结为公职文化,指出原因包括对审计的负担、保守主义、部门间的壁垒以及缺乏调解利益冲突的意愿。他解释说,在任务沉睡于抽屉的同时,分包企业破产,初创企业的资金枯竭。崔监察专员强调:“只要将企业视为监管对象而非合作伙伴,监管就无法解除。” 他列举了监察专员处理的案例,包括:地方工业园区的选址监管、外国劳工派遣监管、电动摩托车充电监管、深夜无人健身房监管等。 关于工业园区的监管,他表示:“制度仍停留在70至80年代的制造业标准,严格限制老旧工业园区内咖啡馆等的入驻。”关于外国劳工,他指出:“同一雇主在10分钟车程内运营的另一工厂灵活派遣都被禁止,形成了纸上谈兵的行政管理。” 他提到电动摩托车在电动车充电站充电时会被罚款,称这是“在制定制度时只考虑了汽车的结果”。对于深夜无人健身房,他表示:“以安全为由强制要求体育教练驻场,导致无法承担人力成本的小微企业放弃夜间营业。” 崔监察专员表示:“监管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获得社会共识的痛苦过程。”他承诺将作为现场的代言人,抵制监管负担统一转嫁到食物链最底端的惯例、黑暗指导和陈旧行政。
2026-10-13 00:04:00 -
全力推进高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前议员提案扩展投诉处理范围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的前议员于9日提出一项法律提案,旨在将目前仅限于警察调查的国民权益委员会的投诉调查和处理范围扩展至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机关等所有调查和审计机构。 前议员表示:“近期‘张允基事件’和‘济州失踪事件’等引发了公众对警察的担忧,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以保护公众免受调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为此,她提出了《反腐败及国民权益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相关法律部分修正案》。 她强调,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于扩大国民权益委员会的“监察专员”制度,指出:“随着10月警察负责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及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机关的成立,新的刑事司法体系正在形成,因此需要外部监督机制。” 该修正案明确规定了投诉处理对象的法律范围,并将其扩展至检察院、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机关等所有调查机构,以及审计机构。 此外,修正案还明确了国民权益委员会可以请求相关机构提供刑事司法信息,以便其能够有效调查和迅速处理投诉,相关机构也需向国民权益委员会提供刑事司法信息的法律依据。 前议员指出:“针对近期频发的警察不当行为事件,单靠内部监察无法恢复公众信任。”她强调:“随着调查机构权力的扩大,必须补充保护公众的外部保护机制。” 她进一步表示:“如果此次修正案能够扩大国民权益委员会的监察专员功能,将成为一个符合公众期望的外部监督机制。”并强调:“未来将继续建立制度性安全措施,以确保公众的权利不受侵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00:56:10
-
崔承宰:将全面检查长期审查中的监管建议崔承宰中小企业监察专员在记者见面会上表示,已开始对各部门长期审查中的监管建议进行全面检查,计划集中追问形式上处理的柜子任务。 崔监察专员在开场发言中指出:“监管创新被反复强调,但现场的感受仍然很低。”他指出,简单地取消几个显著的旧规制以填补数量的“打地鼠”式方法只是临时措施。 他提到中小企业部部长李素英在就任时表明了监管创新的意愿,并表示:“期待能更快地解决现场的难题。” 崔监察专员指出,现场确认的结构性问题是监管负担的转嫁。他解释说,大企业引入国际规范或ESG标准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能够承受,但这一负担却被统一转嫁给3至5级的分包商,如果无法符合标准,交易就会中断。 在新兴产业领域,他批评道:“官僚主义以过去的标准阻碍了创新,认为现行规则不适用。”他还将以小微企业支持为名的下属支持机构的过度干预和统一执行称为“影子监管”。 他还指出,企业在创业或扩展业务时面临的“黑暗监管”也是一个问题。崔监察专员主张:“如果是必要的监管,应该透明公开并提前说明,使其成为明确的里程碑,而不是隐藏的陷阱。” 他将监管创新的最大障碍归结为公职文化,指出原因包括对审计的负担、保守主义、部门间的壁垒以及缺乏调解利益冲突的意愿。他解释说,在任务沉睡于抽屉的同时,分包企业破产,初创企业的资金枯竭。崔监察专员强调:“只要将企业视为监管对象而非合作伙伴,监管就无法解除。” 他列举了监察专员处理的案例,包括:地方工业园区的选址监管、外国劳工派遣监管、电动摩托车充电监管、深夜无人健身房监管等。 关于工业园区的监管,他表示:“制度仍停留在70至80年代的制造业标准,严格限制老旧工业园区内咖啡馆等的入驻。”关于外国劳工,他指出:“同一雇主在10分钟车程内运营的另一工厂灵活派遣都被禁止,形成了纸上谈兵的行政管理。” 他提到电动摩托车在电动车充电站充电时会被罚款,称这是“在制定制度时只考虑了汽车的结果”。对于深夜无人健身房,他表示:“以安全为由强制要求体育教练驻场,导致无法承担人力成本的小微企业放弃夜间营业。” 崔监察专员表示:“监管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需要获得社会共识的痛苦过程。”他承诺将作为现场的代言人,抵制监管负担统一转嫁到食物链最底端的惯例、黑暗指导和陈旧行政。
2026-10-13 00:04:00 -
全力推进高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前议员提案扩展投诉处理范围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的前议员于9日提出一项法律提案,旨在将目前仅限于警察调查的国民权益委员会的投诉调查和处理范围扩展至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机关等所有调查和审计机构。 前议员表示:“近期‘张允基事件’和‘济州失踪事件’等引发了公众对警察的担忧,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以保护公众免受调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为此,她提出了《反腐败及国民权益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相关法律部分修正案》。 她强调,此次修正案的核心在于扩大国民权益委员会的“监察专员”制度,指出:“随着10月警察负责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及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机关的成立,新的刑事司法体系正在形成,因此需要外部监督机制。” 该修正案明确规定了投诉处理对象的法律范围,并将其扩展至检察院、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机关等所有调查机构,以及审计机构。 此外,修正案还明确了国民权益委员会可以请求相关机构提供刑事司法信息,以便其能够有效调查和迅速处理投诉,相关机构也需向国民权益委员会提供刑事司法信息的法律依据。 前议员指出:“针对近期频发的警察不当行为事件,单靠内部监察无法恢复公众信任。”她强调:“随着调查机构权力的扩大,必须补充保护公众的外部保护机制。” 她进一步表示:“如果此次修正案能够扩大国民权益委员会的监察专员功能,将成为一个符合公众期望的外部监督机制。”并强调:“未来将继续建立制度性安全措施,以确保公众的权利不受侵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00:5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