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作伪证的金华东海军陆战队第一旅团长首次出庭否认指控,称“特别检察官滥用起诉权”
因涉嫌在对已故蔡秀根上等兵殉职事件的调查中作伪证,海军陆战队第二师第一旅团长金华东(大校,前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秘书长)在首次正式庭审中全面否认了指控。 在1日于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吴仁成法官)进行的首次庭审中,金大校方面主张没有故意性或作伪目的,要求无罪。 金大校的律师表示:“作伪证是指为了使特定人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等不利后果而故意作出不实陈述,属于高度主观的构成要件,因此仅凭对对方不利的陈述就容易认定是不合理的。”他还指出:“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故意歪曲事实或作出虚假陈述以误导朴正勋(准将,前海军陆战队调查组长)。” 律师还主张,金大校与朴前组长当时仅有职务上的接触,并不存在利益冲突,因此没有具体的作伪动机。此外,特检并未给予被告实质性的审讯机会,且在起诉书提交前两个小时才发出出席要求书,而该事件并不在特检法的调查范围内,因此起诉本身不合法,请求法庭驳回起诉。 对此,特检方面反驳称:“在特别检察官的指挥下,最终作出的起诉结论,因此公正性受到侵犯的主张是不当的。”并表示:“这是在对相关案件的调查中合法获取的证据,并非在起诉后进行的违法调查。”这也是因为作伪证罪的特性,通常基于现有记录迅速起诉的惯例。 当天的庭审中,前海军陆战队司令金桂焕、前副司令郑宗范及朴前组长作为证人出席,双方的辩论激烈展开。 在对郑前副司令的证人询问中,围绕他在国防部长主持的会议上所写的所谓“郑宗范笔记”展开了争论。郑前副司令的笔记中包含“8月9日报告问号”、“嫌疑人某某不应移交”、“法律审查结果未确认对人的措施”、“警方只需提供必要的调查资料”等内容。 作为证人的郑前副司令在被问及是否明确指示“移交保留”时表示:“我没有听到‘明确移交保留’或‘不要发送记录’这样的明确措辞,但国防部长的指示是如此,因此我理解为要协助推进,个人上理解为是以移交保留为前提的指示。” 然而,随后出庭的朴前组长对此反驳称,这并非单纯的意见提出,而是国防部的不当压力。他表示:“当时国防部法务管理官柳在电话中要求将嫌疑人、嫌疑内容和罪名全部去掉后再交文件。”并透露:“随后下达的指示是限制直接有过失的人员(营长以下),我问‘难道是要排除师长吗?’但没有得到答复。” 接着,庭审中围绕“国防部调查本部移交”由谁指示的问题展开了争论。金大校在之前的军事法庭审理中证实:“是司令先提议,但调查组长觉得不行而感到不快。”因此被指控作伪证。 对此,朴前组长表示:“这不属实。”并反驳称:“由于结果无法由海军陆战队自行缩小和歪曲,因此我首先向司令建议将案件移交给上级单位国防部调查本部。” 他还补充道:“由于上级单位的生理特性,不会愿意接受复杂的案件,因此司令请求与国防部高层协商,但遭到国防部副部长的拒绝。” 此外,朴前组长提到在2023年8月1日海军陆战队干部会议后,曾问金前司令:“(李钟燮国防部)部长回国后,是否可以拒绝指示缩小和歪曲调查文件?”但金前司令保持沉默,在职权滥用与抗命之间犹豫不决。随后,朴前组长表示:“我会负责移交。”金前司令回应“知道了”,表示同意。 他强调:“外部压力的本质不是时间的延迟,而是要求排除嫌疑人的调查歪曲。”并指出:“金大校明确表示有保留指示的说法是明显的作伪证。” 此前,朴前组长因揭露蔡海兵殉职事件调查过程中的外部压力,被军事检察院以抗命等罪名起诉,但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特检撤回上诉,最终无罪判决得以确认。 相反,海军陆战队因今年1月申请逮捕令并进行起诉,已对涉嫌作伪证的金大校发出“起诉休职”命令。
2026-07-02 0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