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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新闻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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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委员会国政审查开始即围绕《刺客(们)》展开争论…国民力量要求“导演出席”7日,韩国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文化体育观光部国政审查一开始就围绕电影《刺客(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国民力量要求传唤导演许振浩及制作公司相关人员作为证人,以澄清历史扭曲的争议,而共同民主党则反驳称:“国审不是思想审查的场所。” 国民力量的议员们当天要求将《刺客(们)》的制作团队作为证人和参考人选。 国民力量议员赵恩熙表示:“5.18事件、世越号事件、前总统卢武铉的去世都不能随意扭曲。那么,肉英洙夫人的去世为什么就可以不同呢?”她指出:“由于历史扭曲,甚至出现了前总统朴正熙杀害其妻肉英洙的疑虑,受害者家属所承受的痛苦和创伤难以想象。”她还强调:“与刺客们相关的制作公司Hive Media Corp的代表、导演许振浩、编剧、Megabox的代表等都应作为证人和参考人选。” 国民力量的议员金胜洙也表示:“许多人对《刺客(们)》的恶意剪辑感到好奇,但却没有一位证人被选中。”他强调:“不仅是导演许振浩,制作公司代表、编剧等都必须被选为证人。”国民力量的议员金石基也表示:“导演制作了错误的电影,试图在国民心中植入错误的历史认知,必须直接传唤他询问原因。” 对此,共同民主党表示反对。 共同民主党的议员崔敏熙表示:“国审既不是思想审查的场所,也不是压制文化艺术创作自由的场所。”她指出:“电影中并没有指认任何作为悲剧事件的罪犯,反而是关于新闻自由的电影。” 共同民主党的议员卢钟勉表示:“导演的演绎似乎排除了朴正熙总统作为幕后黑手的可能性。”他认为:“这是观众的判断领域,将创作者传唤到国会进行质询是不合适的。”他还表示:“在文化和创作相关的事项上应当保持克制,坚决反对证人选拔。” 当天的国审中,还提到了总统直属的大众文化交流委员会和“Phenomenon”商标问题。赵恩熙议员要求:“提供与‘Phenomenon’相关的海外商标申请副本、申请过程及内部会议记录、与四大企划公司讨论的内容等。”
2026-10-07 20:00:10 -
电影《刺客》引发历史争议与表达自由的讨论1974年8月15日,首尔长秋洞国立剧场。在光复节庆祝活动中,枪声响起,肉英洙女士遇害。 半个世纪后,这一事件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这是因为导演许晋浩的电影《刺客》于9月23日上映。 影片中人物在追踪事件的过程中,怀疑当时权力机构的介入,引发了历史扭曲的争议。执政党国民力量提到法律应对和导演的国政审查出席,朴正熙总统纪念基金会则要求停止放映。制作方反驳称,并未将特定人物定性为事件的幕后黑手,也未将影片中的假设呈现为历史事实。 首先,电影与历史事实应当分开来看。事件发生时,调查机关已公布了文世光的犯罪及其背后的调查结果。尽管此后围绕事件提出了多种疑问和解读,但影片中提到的疑点不应被视为已确认的历史事实。制作方也解释称,这些并非确凿的事实,而是角色在追踪事件时提出的假设。这是观众需要警惕的界限。 然而,不能将剧情电影以历史教科书的标准来评判。将真实事件与虚构和想象结合,是电影和电视剧长期以来的创作方式。以现代史为题材的作品也常常想象没有记录的对话、人物心理和事件背后的故事。如果对此进行限制,基于历史创作的空间将会消失。 不过,以历史事实为题材的想象同样需要承担沉重的责任。描绘没有记录的对话或人物内心与提出事件性质或因果关系的新假设,对观众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有真实人物和实际受害者的现代悲剧,更应谨慎。观众可能会将影院中看到的场景与真实历史混淆。当未经证实的疑点以强烈的影像传达时,虚构与事实的界限可能会变得模糊,这种担忧不容忽视。 制作方也不应仅以“电影是创作物”来应对此次争议。应充分说明电影源于何种记录和问题意识,以及添加了多少电影想象力。创作自由与处理历史事实的权利并存,创作者也有责任帮助观众辨别事实与虚构的界限。 尽管存在争议,政治界急于采取惩罚或停止放映的措施也是草率的。尽管剧情电影并不例外于法律责任,但这一判断应根据具体的表达和作品整体的背景进行司法审查。如果政治界首先对历史解读的对错进行裁定,并试图界定创作的允许范围,可能会引发关于表达自由的另一场争论。 政治界也需要一致的原则。如果对自己相关的历史人物的作品采取狭隘的表达自由,而对相对立的作品则采取宽松的标准,将难以获得说服力。无论是哪个时代、哪个人物,创作自由与历史责任应适用相同的标准。如果认为作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具体的事实和记录进行反驳。制作方也应认真回应这样的批评。 一部电影无法替代历史的结论。政治界不应将一部电影的解读视为历史的正确答案。对于围绕历史事实的争论,应以更准确的事实回应,以更严谨的批评回应创作物的解读。
2026-09-29 19:28:00 -
反对派强烈批评电影《暗杀者》称其散布荒谬阴谋论国民力量与改革新党等反对派对电影《暗杀者》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该片借表达自由之名散布荒谬的阴谋论。保守派指出,这部电影让观众联想到朴正熙前总统与其妻子陆英洙遭袭事件,认为其扭曲历史。 国民力量党代表张东赫在28日的Facebook上批评道:“朴槿惠前总统在2002年访问朝鲜时,金正日(当时的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曾对此事件表示道歉。然而,左派却制作这样的电影。” 张代表指出:“5·18光州民主运动中,随便说错一句话就会入狱。触及诺穆亨前总统则会遭到一连串的起诉。”他还提到:“关于6·25北侵论、天安舰与美国潜艇相撞的说法、对朴正熙前总统的侮辱却被称为‘表达自由’。” 他推荐了电影《阿修罗》,并质疑电影中的“安南市”是否是将李在明总统的故乡——庆北安东市与他曾执政的京畿成南市结合而成。他讽刺道:“这是电影的想象力,别再多说了。” 以朴正熙前总统故乡庆北龟尾市为选区的国会议员具子根与姜明九当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谴责道:“不要将历史悲剧作为政治炒作的工具。” 他们表示:“当时在日本的朝鲜人总联合会(朝总联)指使的文世光枪击了陆英洙,事件经过调查与审判后得出了官方结论。”并批评道:“(电影制作团队)借表达自由之名散布荒谬的阴谋论。” 改革新党也加入了对该电影的批评。李基仁应急对策委员会主任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尊重创作自由,但创作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合理化作品中的历史认知和问题。” 李主任指出:“涉及真实人物死亡的创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向观众解释何为记录,何为虚构。”并表示:“如果对我们来说是艺术,而对对方来说是名誉损害,那就不是对创作自由的信仰,而是对阵营的忠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9 04:20:00 -
李在明称“可以贬低总统”,却因‘讽刺T恤’被举报侮辱罪?一位定制T恤制作公司的代表声称,他因制作讽刺李在明总统的T恤而被举报侮辱罪。 11日,A先生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警察局打来电话,说有人以李在明总统为名举报了侮辱罪。案件将转交到我居住的地区。” 随文附上的照片显示了A先生制作的定制T恤。该T恤上印有“WE ARE FAMILY”的字样,并描绘了李在明总统穿着紧身T恤、手臂上有纹身的形象,吸引了众多目光。 A先生解释称:“这是根据订单要求定制制作的。”也就是说,他并不是自己设计,而是接受了委托进行制作。 对此,网络上出现了“真有趣,为什么只有左派不受影响?”、“小心鼓桶”、“对按订单生产的个体经营者要求太严格了”等评论。 与此同时,李总统过去对政治人物贬低言论的发言也被重新提及。 李总统曾在2024年3月30日担任共同民主党代表时,在首尔松坡区的助选活动中表示:“总统、国会议员、区长、市长都可以被贬低,因为总统不是国王。”当时,他将政治人物比作为人民服务的“仆人”,强调应当能够批评政治人物。 他还在同一时期强调:“政治人物不是统治我们的权力者,韩国的主权在于人民。” 随着这些过去的言论再次传播,网络上出现了“他不是说可以骂吗?”、“前后不一致”、“是不是想和人民较劲?”等反应。 一些网友评论道:“不过我觉得他自己也会觉得好笑。”、“中国和朝鲜也会因为嘲讽习近平或金正恩而受到惩罚吧。”,将此次争议扩大解读为政治表达自由的问题。 然而,李总统本人在过去也曾对针对自己的言论采取法律行动。根据联合新闻社的报道,李总统在担任成南市长期间,于2016年对24人因发布和传播“应该处决他”的言论提起了侮辱罪、威胁罪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控诉。 最近,关于李总统的名誉损害案件调查仍在继续。今年7月,首尔警察厅网络调查队对美国自由大学教授莫斯·坦因涉嫌信息通信网络法名誉损害及刑法名誉损害进行了不拘留移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3 02:56:10 -
韩国最高法院裁定:非医疗人员进行纹身不违反医疗法,34年来首次改变判例韩国最高法院裁定,非医疗人员的常规纹身行为不属于无执照医疗行为。这一判决在1992年认定违反医疗法后,时隔34年首次改变了判例。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于21日对因医疗法违反而被起诉的A某和B某的上诉案件作出裁定,一致推翻了原判的罚金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和水原地方法院重审。A某因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在首尔龙山区的一家美容院进行头皮纹身而被起诉,B某则因在2019年5月于京畿道城南市的一家时尚配饰店进行书法纹身而被起诉。A某在一审和二审中分别被判罚金150万韩元,B某被判罚金100万韩元。案件的争议在于,常规美容纹身行为是否属于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执照医疗行为。最高法院指出:“非医疗人员被告所进行的常规美容纹身行为不属于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执照医疗行为。”法院认为,原审维持了对该案件的有罪判决,存在误解医疗法第27条第1款的法律原则,影响了判决结果的错误。法院进一步解释:“自1992年5月以来,最高法院判决认为眉毛纹身属于无执照医疗行为,但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环境的变化,医疗服务需求者的医疗可及性显著提高,社会对卫生知识的普遍水平和实践程度也得到了显著改善。”此外,法院补充道:“希望接受纹身的人可以基于常规美容纹身行为可能带来的卫生风险、程度和管理能力的信息,自由决定是否通过纹身来表达个性和追求幸福。”法院强调:“在判断常规美容纹身行为是否属于无执照医疗行为时,需在多种解释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希望进行纹身的人的职业自由、表达自由,以及希望接受纹身的人的幸福追求权和表达自由等宪法基本权利。”同时,法院指出:“纹身施术不仅需要安全施术的技术,还要求施术者具备达到施术者所期望的审美完成度的能力,而这种额外能力并非医疗人员必然具备。”法院警告称:“全面禁止非医疗人员进行纹身可能会侵犯希望接受美容纹身的人的宪法第10条所衍生的一般人格权、通过自由人格表现追求幸福的权利和表达自由等基本权利。”最高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全体会议的判决,常规美容纹身行为不再属于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执照医疗行为,相关的全面规制预计将根据2027年10月29日实施的纹身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他补充道:“不过,即使在纹身法等实施之前,如果纹身施术者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仍可能依据刑法或公共卫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面临刑事处罚或引入保护国民健康权的监管措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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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委员会国政审查开始即围绕《刺客(们)》展开争论…国民力量要求“导演出席”7日,韩国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的文化体育观光部国政审查一开始就围绕电影《刺客(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国民力量要求传唤导演许振浩及制作公司相关人员作为证人,以澄清历史扭曲的争议,而共同民主党则反驳称:“国审不是思想审查的场所。” 国民力量的议员们当天要求将《刺客(们)》的制作团队作为证人和参考人选。 国民力量议员赵恩熙表示:“5.18事件、世越号事件、前总统卢武铉的去世都不能随意扭曲。那么,肉英洙夫人的去世为什么就可以不同呢?”她指出:“由于历史扭曲,甚至出现了前总统朴正熙杀害其妻肉英洙的疑虑,受害者家属所承受的痛苦和创伤难以想象。”她还强调:“与刺客们相关的制作公司Hive Media Corp的代表、导演许振浩、编剧、Megabox的代表等都应作为证人和参考人选。” 国民力量的议员金胜洙也表示:“许多人对《刺客(们)》的恶意剪辑感到好奇,但却没有一位证人被选中。”他强调:“不仅是导演许振浩,制作公司代表、编剧等都必须被选为证人。”国民力量的议员金石基也表示:“导演制作了错误的电影,试图在国民心中植入错误的历史认知,必须直接传唤他询问原因。” 对此,共同民主党表示反对。 共同民主党的议员崔敏熙表示:“国审既不是思想审查的场所,也不是压制文化艺术创作自由的场所。”她指出:“电影中并没有指认任何作为悲剧事件的罪犯,反而是关于新闻自由的电影。” 共同民主党的议员卢钟勉表示:“导演的演绎似乎排除了朴正熙总统作为幕后黑手的可能性。”他认为:“这是观众的判断领域,将创作者传唤到国会进行质询是不合适的。”他还表示:“在文化和创作相关的事项上应当保持克制,坚决反对证人选拔。” 当天的国审中,还提到了总统直属的大众文化交流委员会和“Phenomenon”商标问题。赵恩熙议员要求:“提供与‘Phenomenon’相关的海外商标申请副本、申请过程及内部会议记录、与四大企划公司讨论的内容等。”
2026-10-07 20:00:10 -
电影《刺客》引发历史争议与表达自由的讨论1974年8月15日,首尔长秋洞国立剧场。在光复节庆祝活动中,枪声响起,肉英洙女士遇害。 半个世纪后,这一事件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这是因为导演许晋浩的电影《刺客》于9月23日上映。 影片中人物在追踪事件的过程中,怀疑当时权力机构的介入,引发了历史扭曲的争议。执政党国民力量提到法律应对和导演的国政审查出席,朴正熙总统纪念基金会则要求停止放映。制作方反驳称,并未将特定人物定性为事件的幕后黑手,也未将影片中的假设呈现为历史事实。 首先,电影与历史事实应当分开来看。事件发生时,调查机关已公布了文世光的犯罪及其背后的调查结果。尽管此后围绕事件提出了多种疑问和解读,但影片中提到的疑点不应被视为已确认的历史事实。制作方也解释称,这些并非确凿的事实,而是角色在追踪事件时提出的假设。这是观众需要警惕的界限。 然而,不能将剧情电影以历史教科书的标准来评判。将真实事件与虚构和想象结合,是电影和电视剧长期以来的创作方式。以现代史为题材的作品也常常想象没有记录的对话、人物心理和事件背后的故事。如果对此进行限制,基于历史创作的空间将会消失。 不过,以历史事实为题材的想象同样需要承担沉重的责任。描绘没有记录的对话或人物内心与提出事件性质或因果关系的新假设,对观众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有真实人物和实际受害者的现代悲剧,更应谨慎。观众可能会将影院中看到的场景与真实历史混淆。当未经证实的疑点以强烈的影像传达时,虚构与事实的界限可能会变得模糊,这种担忧不容忽视。 制作方也不应仅以“电影是创作物”来应对此次争议。应充分说明电影源于何种记录和问题意识,以及添加了多少电影想象力。创作自由与处理历史事实的权利并存,创作者也有责任帮助观众辨别事实与虚构的界限。 尽管存在争议,政治界急于采取惩罚或停止放映的措施也是草率的。尽管剧情电影并不例外于法律责任,但这一判断应根据具体的表达和作品整体的背景进行司法审查。如果政治界首先对历史解读的对错进行裁定,并试图界定创作的允许范围,可能会引发关于表达自由的另一场争论。 政治界也需要一致的原则。如果对自己相关的历史人物的作品采取狭隘的表达自由,而对相对立的作品则采取宽松的标准,将难以获得说服力。无论是哪个时代、哪个人物,创作自由与历史责任应适用相同的标准。如果认为作品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具体的事实和记录进行反驳。制作方也应认真回应这样的批评。 一部电影无法替代历史的结论。政治界不应将一部电影的解读视为历史的正确答案。对于围绕历史事实的争论,应以更准确的事实回应,以更严谨的批评回应创作物的解读。
2026-09-29 19:28:00 -
反对派强烈批评电影《暗杀者》称其散布荒谬阴谋论国民力量与改革新党等反对派对电影《暗杀者》表示强烈不满,认为该片借表达自由之名散布荒谬的阴谋论。保守派指出,这部电影让观众联想到朴正熙前总统与其妻子陆英洙遭袭事件,认为其扭曲历史。 国民力量党代表张东赫在28日的Facebook上批评道:“朴槿惠前总统在2002年访问朝鲜时,金正日(当时的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曾对此事件表示道歉。然而,左派却制作这样的电影。” 张代表指出:“5·18光州民主运动中,随便说错一句话就会入狱。触及诺穆亨前总统则会遭到一连串的起诉。”他还提到:“关于6·25北侵论、天安舰与美国潜艇相撞的说法、对朴正熙前总统的侮辱却被称为‘表达自由’。” 他推荐了电影《阿修罗》,并质疑电影中的“安南市”是否是将李在明总统的故乡——庆北安东市与他曾执政的京畿成南市结合而成。他讽刺道:“这是电影的想象力,别再多说了。” 以朴正熙前总统故乡庆北龟尾市为选区的国会议员具子根与姜明九当天在国会召开记者会,谴责道:“不要将历史悲剧作为政治炒作的工具。” 他们表示:“当时在日本的朝鲜人总联合会(朝总联)指使的文世光枪击了陆英洙,事件经过调查与审判后得出了官方结论。”并批评道:“(电影制作团队)借表达自由之名散布荒谬的阴谋论。” 改革新党也加入了对该电影的批评。李基仁应急对策委员会主任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尊重创作自由,但创作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合理化作品中的历史认知和问题。” 李主任指出:“涉及真实人物死亡的创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向观众解释何为记录,何为虚构。”并表示:“如果对我们来说是艺术,而对对方来说是名誉损害,那就不是对创作自由的信仰,而是对阵营的忠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9 04:20:00 -
李在明称“可以贬低总统”,却因‘讽刺T恤’被举报侮辱罪?一位定制T恤制作公司的代表声称,他因制作讽刺李在明总统的T恤而被举报侮辱罪。 11日,A先生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警察局打来电话,说有人以李在明总统为名举报了侮辱罪。案件将转交到我居住的地区。” 随文附上的照片显示了A先生制作的定制T恤。该T恤上印有“WE ARE FAMILY”的字样,并描绘了李在明总统穿着紧身T恤、手臂上有纹身的形象,吸引了众多目光。 A先生解释称:“这是根据订单要求定制制作的。”也就是说,他并不是自己设计,而是接受了委托进行制作。 对此,网络上出现了“真有趣,为什么只有左派不受影响?”、“小心鼓桶”、“对按订单生产的个体经营者要求太严格了”等评论。 与此同时,李总统过去对政治人物贬低言论的发言也被重新提及。 李总统曾在2024年3月30日担任共同民主党代表时,在首尔松坡区的助选活动中表示:“总统、国会议员、区长、市长都可以被贬低,因为总统不是国王。”当时,他将政治人物比作为人民服务的“仆人”,强调应当能够批评政治人物。 他还在同一时期强调:“政治人物不是统治我们的权力者,韩国的主权在于人民。” 随着这些过去的言论再次传播,网络上出现了“他不是说可以骂吗?”、“前后不一致”、“是不是想和人民较劲?”等反应。 一些网友评论道:“不过我觉得他自己也会觉得好笑。”、“中国和朝鲜也会因为嘲讽习近平或金正恩而受到惩罚吧。”,将此次争议扩大解读为政治表达自由的问题。 然而,李总统本人在过去也曾对针对自己的言论采取法律行动。根据联合新闻社的报道,李总统在担任成南市长期间,于2016年对24人因发布和传播“应该处决他”的言论提起了侮辱罪、威胁罪和违反公职选举法的控诉。 最近,关于李总统的名誉损害案件调查仍在继续。今年7月,首尔警察厅网络调查队对美国自由大学教授莫斯·坦因涉嫌信息通信网络法名誉损害及刑法名誉损害进行了不拘留移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3 02:56:10 -
韩国最高法院裁定:非医疗人员进行纹身不违反医疗法,34年来首次改变判例韩国最高法院裁定,非医疗人员的常规纹身行为不属于无执照医疗行为。这一判决在1992年认定违反医疗法后,时隔34年首次改变了判例。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于21日对因医疗法违反而被起诉的A某和B某的上诉案件作出裁定,一致推翻了原判的罚金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和水原地方法院重审。A某因在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在首尔龙山区的一家美容院进行头皮纹身而被起诉,B某则因在2019年5月于京畿道城南市的一家时尚配饰店进行书法纹身而被起诉。A某在一审和二审中分别被判罚金150万韩元,B某被判罚金100万韩元。案件的争议在于,常规美容纹身行为是否属于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执照医疗行为。最高法院指出:“非医疗人员被告所进行的常规美容纹身行为不属于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执照医疗行为。”法院认为,原审维持了对该案件的有罪判决,存在误解医疗法第27条第1款的法律原则,影响了判决结果的错误。法院进一步解释:“自1992年5月以来,最高法院判决认为眉毛纹身属于无执照医疗行为,但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环境的变化,医疗服务需求者的医疗可及性显著提高,社会对卫生知识的普遍水平和实践程度也得到了显著改善。”此外,法院补充道:“希望接受纹身的人可以基于常规美容纹身行为可能带来的卫生风险、程度和管理能力的信息,自由决定是否通过纹身来表达个性和追求幸福。”法院强调:“在判断常规美容纹身行为是否属于无执照医疗行为时,需在多种解释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希望进行纹身的人的职业自由、表达自由,以及希望接受纹身的人的幸福追求权和表达自由等宪法基本权利。”同时,法院指出:“纹身施术不仅需要安全施术的技术,还要求施术者具备达到施术者所期望的审美完成度的能力,而这种额外能力并非医疗人员必然具备。”法院警告称:“全面禁止非医疗人员进行纹身可能会侵犯希望接受美容纹身的人的宪法第10条所衍生的一般人格权、通过自由人格表现追求幸福的权利和表达自由等基本权利。”最高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全体会议的判决,常规美容纹身行为不再属于医疗法第27条第1款所禁止的无执照医疗行为,相关的全面规制预计将根据2027年10月29日实施的纹身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他补充道:“不过,即使在纹身法等实施之前,如果纹身施术者因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仍可能依据刑法或公共卫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面临刑事处罚或引入保护国民健康权的监管措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22 0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