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判决东亚运输公司支付加班费
韩国最高法院在一起涉及首尔市内公交公司东亚运输的工资诉讼中,支持了员工的主张。4月30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部分推翻了东亚运输员工对公司的工资诉讼二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法院维持了二审中员工胜诉的部分。根据判决,东亚运输需支付员工加班和夜班工资,按视为工作时间计算。视为工作时间是指根据工作性质和环境,工会和公司协商后认定的固定加班时间。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承认定期奖金为基本工资,并要求公司支付少发的差额。此前,东亚运输的司机A某等认为公司每双月支付的定期奖金应算作基本工资,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少发的加班费。一审判决员工败诉,但二审推翻了这一结果。2024年,最高法院废除了基本工资需具备固定性的要求,二审因此承认定期奖金为基本工资。此次判决是基本工资法律变化首次在公交行业中应用,预计将增加公交公司的成本,尤其是在首尔等地,政府可能需要用税收补贴公交公司的亏损。※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01 00: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