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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圭’新闻 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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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义伪装逃税的金正圭轮胎银行会长撤回上诉,三年监禁判决生效因涉嫌通过伪装代理商名义逃税约80亿韩元的金正圭轮胎银行会长撤回上诉,三年监禁的判决生效。 根据法律界消息,金会长于6月22日向大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的申请。 在此之前,他于6月2日在再审中被判处三年监禁及罚款141亿韩元。对此结果,金会长在一周后的9日向大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在大法院受理案件后不久,金会长便撤回了上诉,因此再审的判决生效。 检方并未对再审结果提出上诉。 与金会长同样被控的轮胎银行副会长也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监禁,并已撤回上诉,判决生效。 金会长因涉嫌通过伪装部分轮胎银行销售点的经营者,隐瞒现金销售或缩小交易内容的方式,逃税综合所得税80亿韩元,于2017年10月被起诉。 随后,经过行政诉讼的结果,二审中逃税金额减少至39亿韩元,但大田高等法院于去年7月对金会长判处三年监禁及罚款141亿韩元,并依法拘留。 大法院于今年1月裁定部分逃税金额的公诉时效已过,将案件重新发回大田高等法院。 在再审中,逃税金额减少至31亿5000万韩元,但金会长方面的上诉理由被驳回,刑期未作更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1 01:44:20 -
因名义掩饰逃税,金正圭被判刑3年因以代理商名义掩饰逃税数十亿韩元,金正圭轮胎银行会长在再审中被判刑3年。由于部分指控因公诉时效已过而被免除,逃税金额有所减少,但罚款等刑罚的严厉程度仍然保持不变。 2日,大田高等法院第三刑事部(法官金炳植)在对金会长的再审判决中,撤销了原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及罚款141亿韩元。法院根据大法院的再审指示,对部分金额作出公诉时效已过的免除判决。 金会长于2017年10月因涉嫌通过掩饰部分轮胎银行销售点由个别店主直接经营,利用现金销售漏报或交易内容缩小申报的手法,逃税约80亿韩元而被起诉。 此外,金会长还被指控尽管实际上与委托销售点的店主存在劳动关系,却以形式上接受委托销售服务的方式,开具和接受虚假发票。还涉及逃税约9000万韩元的股票转让所得税等指控。 2019年,一审法院认定金会长的指控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及罚款100亿韩元。然而,当时因保障金会长的辩护权,未执行法庭拘留。 随后,经过行政诉讼,原本80亿韩元的逃税金额减少至55亿韩元,而在二审过程中,金会长方面提交了额外的证明材料,最终确认的逃税金额再次变更为39亿韩元。 然而,二审法院不仅推翻了名义掩饰的指控,还推翻了一审判决中认为无罪的虚假发票开具和接受部分。因此,去年7月,二审法院判处金会长有期徒刑3年及罚款141亿韩元,金会长当场被法庭拘留。 在随后的上诉审理中,大法院于今年1月撤销了原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大田高等法院。大法院认为,2008年至2015年间逃税的39亿韩元中,部分金额应因公诉时效已过而作出免除判决。 因此,在此次再审中确认的最终逃税金额减少至31亿5000万韩元。然而,尽管逃税金额减少,法院仍然驳回了金会长提出的其他上诉理由,维持了3年有期徒刑及141亿韩元罚款的重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3 0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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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名义伪装逃税的金正圭轮胎银行会长撤回上诉,三年监禁判决生效因涉嫌通过伪装代理商名义逃税约80亿韩元的金正圭轮胎银行会长撤回上诉,三年监禁的判决生效。 根据法律界消息,金会长于6月22日向大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的申请。 在此之前,他于6月2日在再审中被判处三年监禁及罚款141亿韩元。对此结果,金会长在一周后的9日向大法院提出上诉。 然而,在大法院受理案件后不久,金会长便撤回了上诉,因此再审的判决生效。 检方并未对再审结果提出上诉。 与金会长同样被控的轮胎银行副会长也被判处两年六个月监禁,并已撤回上诉,判决生效。 金会长因涉嫌通过伪装部分轮胎银行销售点的经营者,隐瞒现金销售或缩小交易内容的方式,逃税综合所得税80亿韩元,于2017年10月被起诉。 随后,经过行政诉讼的结果,二审中逃税金额减少至39亿韩元,但大田高等法院于去年7月对金会长判处三年监禁及罚款141亿韩元,并依法拘留。 大法院于今年1月裁定部分逃税金额的公诉时效已过,将案件重新发回大田高等法院。 在再审中,逃税金额减少至31亿5000万韩元,但金会长方面的上诉理由被驳回,刑期未作更改。※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1 01:44:20 -
因名义掩饰逃税,金正圭被判刑3年因以代理商名义掩饰逃税数十亿韩元,金正圭轮胎银行会长在再审中被判刑3年。由于部分指控因公诉时效已过而被免除,逃税金额有所减少,但罚款等刑罚的严厉程度仍然保持不变。 2日,大田高等法院第三刑事部(法官金炳植)在对金会长的再审判决中,撤销了原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及罚款141亿韩元。法院根据大法院的再审指示,对部分金额作出公诉时效已过的免除判决。 金会长于2017年10月因涉嫌通过掩饰部分轮胎银行销售点由个别店主直接经营,利用现金销售漏报或交易内容缩小申报的手法,逃税约80亿韩元而被起诉。 此外,金会长还被指控尽管实际上与委托销售点的店主存在劳动关系,却以形式上接受委托销售服务的方式,开具和接受虚假发票。还涉及逃税约9000万韩元的股票转让所得税等指控。 2019年,一审法院认定金会长的指控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及罚款100亿韩元。然而,当时因保障金会长的辩护权,未执行法庭拘留。 随后,经过行政诉讼,原本80亿韩元的逃税金额减少至55亿韩元,而在二审过程中,金会长方面提交了额外的证明材料,最终确认的逃税金额再次变更为39亿韩元。 然而,二审法院不仅推翻了名义掩饰的指控,还推翻了一审判决中认为无罪的虚假发票开具和接受部分。因此,去年7月,二审法院判处金会长有期徒刑3年及罚款141亿韩元,金会长当场被法庭拘留。 在随后的上诉审理中,大法院于今年1月撤销了原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大田高等法院。大法院认为,2008年至2015年间逃税的39亿韩元中,部分金额应因公诉时效已过而作出免除判决。 因此,在此次再审中确认的最终逃税金额减少至31亿5000万韩元。然而,尽管逃税金额减少,法院仍然驳回了金会长提出的其他上诉理由,维持了3年有期徒刑及141亿韩元罚款的重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03 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