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科技信息通信部(科技部)为即将于7月实施的《人工智能发展与信任基础建设基本法》(人工智能基本法)进行了相关法律条文的修订。此举旨在具体化公共领域人工智能(AI)的引入扩展、对AI弱势群体的支持以及AI研究所的设立依据,从而加强对AI产业的制度支持。
科技部于21日公布了《人工智能基本法实施细则》的修订草案,并从当天起开始进行立法预告。实施细则将与7月21日实施的修订版人工智能基本法同时生效。
实施细则草案中具体化了AI弱势群体的范围。除了原有的残疾人、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者和次低收入群体外,还包括职业中断女性、求职者、非首都圈中小企业员工、农渔民等。这是考虑到高成本、高性能AI服务的可及性差距可能导致新的社会差距的措施。
在公共采购市场中,优先考虑的AI产品和服务范围也得到了规定。由韩国人工智能振兴协会确认AI技术应用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科技部另行公告的产品和服务均在此范围内。技术审核由韩国信息通信技术协会(TTA)负责。
AI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费用支持对象也得到了扩展。除了残疾人、老年人、求职者等AI弱势群体外,还包括非首都圈高校人才和理工科人员等,支持将根据预算范围内进行。
为促进AI创业,实施细则中也包含了风险投资母基金的使用程序。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与中小企业部协商,请求韩国风险投资公司制定AI产业投资计划。
AI研究所的设立和运营标准也得到了具体化。各类主体如大学和企业等可在获得科技部部长许可后设立AI研究所,实施细则中明确了设立条件和国家支持事项。
科技部计划在立法预告后,经过监管和法律审查、部长会议、国务会议等程序,完成实施细则的修订。
科技部人工智能政策室室长金京满表示:“修订法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AI应用扩展和产业发展的法律支持基础。”他还表示:“我们将通过扩大公共采购市场的AI产品和服务引入以及设立AI研究所,积极支持AI产业的发展。”
另外,韩国的人工智能基本法于2024年12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该法于2025年1月22日生效,是继欧盟之后全球第二部制定的相关法律。
根据人工智能基本法,科技部部长每三年需制定AI基本计划。特别是在医疗、自动驾驶、投资专业服务等影响国民生活的领域,将其划分为高影响AI,并对相关企业赋予特别责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