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正旭)近日对法院对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合法签订的费用协议进行事后削减的判决表示遗憾。
1日,律师协会在声明中指出:“合同必须得到遵守的原则是我们司法秩序的最基本原则”,并强调“当事人自由意志签订的协议应当受到尊重,法院的介入应限于有明确合理依据的极为例外的情况”。
律师协会明确指出,律师费用并非简单机械计算,而是综合考虑案件的难度、专业性和预期风险等因素决定的。然而,法院事后介入审查费用的做法被指责为贬低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破坏法律的稳定性。
协会还指出,费用削减的标准模糊不清。律师协会认为:“如果在诉讼委托合同中相对容易和广泛地承认律师费用的削减是因为法官对该领域相对熟悉,那么这将导致没有合理依据地将律师职业与其他职业区别对待。”
协会表示:“最终,律师费用协议的事后削减应当在超越个案的基础上,从与其他职业的公平性及司法机关对私法自治领域的自我克制的角度进行谨慎处理。”
此外,协会批评法院在信息通信发展使委托人能够接触多种信息的今天,仍将委托人视为单方面的弱者,过于监护地看待合同关系的态度是时代倒退。
律师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费用协议的稳定性受到动摇,律师将会回避高风险案件的承接,这最终将剥夺国民获得优质法律服务的机会。”并呼吁司法机关认识到律师费用协议是支撑律师职业独立性的制度基础,应该在事后介入时保持克制的态度。
未来,韩国律师协会将密切关注司法机关的判断,以确保律师的正当费用请求权不受侵害,同时将继续努力改善相关法律和制度。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