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交易所的数据,今年上半年科斯达克上市的新股中约73%低于发行价,表现不佳。在这些公司中,仅有4家设立了投资者保护措施——回购权(回购选择权)。金融投资协会已开始加强回购权相关规定,但市场上对此表示有限的声音。
截至目前,今年上半年除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外,共有15家公司在科斯达克市场上市。其中11家公司的股价低于发行价。6月8日上市的皮斯皮斯工作室,其股价较发行价(21500韩元)下跌75.2%,收于5330韩元,跌幅最大。仅有科斯莫机器人、利森斯医疗、杰斯特克和马基纳拉克斯4家公司股价高于发行价。
截至目前,符合回购权行使条件的公司仅有채비和因文特拉两家。채비的股价较发行价(12300韩元)下跌43.9%,至6900韩元,而因文特拉的股价较发行价(16600韩元)下跌43.1%,收于9450韩元。相比之下,科斯莫机器人和利森斯医疗的股价分别上涨156.0%和62.7%,不符合回购权行使条件。
关于回购权制度的有效性,质疑声不断。去年12月,金融投资协会对27家新上市公司中符合回购权行使条件的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实际行使回购权的比例仅为16.3%。由于回购权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制度,加上各证券公司在通知方式和行使程序上的差异,导致普通投资者无法有效利用这一权利。
因此,金融监管机构通过修订金融投资协会的示范规范,从今天起加强了对公募股回购权的通知义务。修订后的规范新增了普通申购者的通知条款,内容包括公募股入库日、行使条件发生日、权利丧失的可能性、选项到期前等阶段的投资者通知。
有观点认为,仅仅加强回购权的通知仍然存在局限性。目前,回购权仅强制赋予技术特例上市公司(6个月)和未实现盈利的上市公司(3个月)。其他公司则需通过主承销商与交易所协商,自愿设立回购选择权。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数据,从2023年至2025年8月上市的公司中,自愿设立回购选择权的案例仅有17例。
业内人士表示:“自愿设立回购选择权的标准本身就模糊,在今年大多数公募股上市后未能维持发行价的情况下,主承销商主动设立回购选择权的动机并不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