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AI)时代,科学技术不应仅被视为经济增长的手段,而应在国民基本权利和国家安全的层面上反映在宪法中。
根据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STEPI)于18日发布的《科学技术政策简报》,现行宪法将科学技术视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认为这在反映AI和数字时代方面存在局限。因此,报告主张应将科学技术重新定义为与国民基本权利、国家生存和安全等核心价值密切相关的内容。
报告特别强调了引入适应AI时代的新基本权利的必要性。研究团队建议,在AI和数据领域,应考虑个人信息自决权和算法歧视问题;在数字领域,应关注信息获取权和数字鸿沟问题;在气候和能源领域,应从宪法层面审视对未来世代的保护。同时,报告指出,国民应有权利接触和享有科学技术的成果,这也应被视为基本权利。
有观点认为,仅通过修订现行宪法第127条难以充分反映这些变化。报告建议进行全面的宪法修正讨论,包括将科学技术规定为国家目标的总则修订、新增基本权利、扩大国家责任等内容。
研究团队还提议在宪法修正讨论过程中扩大科学技术界的参与。应建立国会、政府、学术界、研究机构和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公共讨论机制,并持续讨论保障未来世代权利的科学技术宪法议题。由于预算法律主义和地方分权等一般宪法议题可能影响研发(R&D)预算和科学技术治理,因此需要进行事前审查。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