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创新处于23日宣布,将立法预告《公务员处分令实施细则》修订案。该修订案旨在实现一个值得信赖的公务员社会,将于10月开始实施。
修订案中将设立仇恨言论的处分标准。此前,公务员使用仇恨词汇时没有单独的处分标准,导致在决定适当处分时存在局限性。
人事处将适用单独的处分标准,使用仇恨言论严重损害公务员品德的,将面临最高“解雇”的处分。即使是享有奖励的公务员,处分减轻也将受到限制,管理将更加严格。
此外,没有正当理由不处理工作、推迟或放任的公务员,将受到至少“减薪”以上的处分。此前,不作为和职务怠慢的违规行为与会计秩序混乱的违规行为一起被包含在内。因此,人事处将不作为和职务怠慢单独分离为违规类型,并将处分的最低标准从“警告”提高到“减薪”。
对于不作为和职务怠慢的监督责任也将明确。如果管理者被认定为疏于监督,将对不作为和职务怠慢的违规行为追究处分责任。
人事处长崔东石表示:“将对逃避责任的公务员施以严格的标准,并通过加强消极行政和仇恨言论的处分标准,积极努力实现符合公众期望和时代潮流的公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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