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生儿在出生三天后于妇产科病房内去世,其父母对医院及负责医生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医疗人员存在过失,判决医院赔偿超过500万元。
根据法律界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15部(法官朴正基)在审理该新生儿家属对负责医生A及妇产科医院院长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时,判决“应向原告支付全部索赔金额5400余万元”。法院还要求与医院签约的保险公司在5000万元限额内共同赔偿,并向外祖母支付500万元。
在医疗人员报警后,119救护队到达时,孩子已无意识和呼吸,负责医生在急救过程中未能及时到场。孩子最终于当天上午7点去世。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的尸检结果显示,死因是因呕吐物导致的气道窒息。
法庭指出:“考虑到新生儿的胃部大小和一次推荐喂养量,医疗人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了过量喂养。”
对于急救处理不当,法庭也严肃追责。法庭表示:“在确认心脏骤停状态后,过了30分钟才报警,护士在尝试进行气管插管时失败,导致处理延误。”并指出:“在进行心肺复苏时,采用了成人方式(2:1),而非新生儿指南(3:1)。”
对于医院方面提出的“婴儿猝死综合症”说法,法庭驳斥道:“仅凭模糊的可能性无法推翻因果关系,如果尽到注意义务,本可以挽救生命。”同时,法庭还指出,事件发生后,护士修改了病历中的喂养记录,并更改了证词,这也是问题所在。
法院判决认为,尽管刑事案件已无罪结案,但由于处理时缺乏充分调查,民事上的过失不能否定。不过,被告方面对本判决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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