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在2024年12月3日的紧急戒严期间撰写事后戒严令,强义九前总统室附属室长在二审中再次被判处实刑。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2-3部(法官金敏雅、李承哲、赵振九)于24日对强前室长因伪造公文等罪名判处与一审相同的刑期,即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这份公文是为了使紧急戒严的宣布看起来是经过事先签名合法进行的伪造文件。
法庭指出:“被告意识到尹锡悦等人的签名日期与实际文件撰写日期不同。”
对于强前室长擅自销毁事后戒严令的指控,二审同样判定其有罪。
然而,关于伪造声明使紧急戒严看似经过国务会议审议的指控,法院未予以支持。
对于使用事后声明的指控,法院也判定无罪,理由是强前室长仅将该文件保存在办公室抽屉中,并未损害该文件的公共信用。
在量刑方面,法院表示:“原审的量刑在合理范围内,既不算过重也不算过轻。”并指出“被告和特别检察官对量刑不当的主张在原审时已充分考虑。”
强前室长于去年12月被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石)以不拘留方式起诉,随后在今年5月一审中被判处实刑并被法庭拘留。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