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要农产品的平均价格低于政府设定的基准价格,将实施农产品价格稳定制度,向农户支付部分价格下跌的差额。具体的目标品种和差额支付比例等运营标准将于下月确定。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于26日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农水产品流通及价格稳定法》将于27日生效。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于9月初召开农产品价格稳定审议委员会,审议目标品种和差额支付比例等制度运营所需事项。具体的运营方案将根据审议结果另行发布。
价格稳定审议委员会由农林畜产食品部副部长担任主席,委员会总人数为15人,生产者团体代表将占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将加强从农产品生产阶段开始的供需管理体系。地方自治团体将与主要产区协商,制定市、州供需管理计划,政府将基于此每年制定全国范围的农产品供需计划。
供需计划将包括品种的需求和供应预测、种植面积目标、支持稳定生产和供应的措施等。随后,地方自治团体将根据政府计划制定执行计划,从播种和定植阶段开始管理种植面积。
原有的农产品供需调节委员会将转变为审议主要供需政策的法定委员会。扩大生产者团体的参与,以提高供需对策的执行力和现场接受度。
还新设了市、州农产品供需管理中心,支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和供应的法律依据。加强对合同种植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的支持,储备企业需制定反映储备农产品销售业绩和运营成果的管理计划。
农林畜产食品部流通消费政策官徐俊汉表示:“通过建立综合的供需管理体系和农产品价格稳定制度,确保农户安心种植,消费者以合理价格购买农产品,我们将不断加强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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