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法院行政处已对去年1月发生的‘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暴动事件’的参与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1亿韩元的损失修复费用。
法院行政处在26日表示:“我们已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参与西部地方法院暴动并已确认有罪的5人索赔11亿7589万韩元的物质损失修复费用及延迟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为大韩民国,主管机关为法院行政处。
法院行政处指出:“西部地方法院的玻璃窗、出入口、外墙、内部办公设备和计算机设施等多处设施遭到严重破坏,所属公务员也受到严重的精神冲击。”并表示:“暴动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此外,法院行政处强调:“这是一种针对国家司法行为的集体暴力和破坏行为,严重损害了作为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法治的最后堡垒的法院功能和权威,绝不仅仅是简单的物品损坏或暴力行为。”
同时,法院行政处指出:“对该事件的参与者追究法律责任是绝对必要的,因为这直接威胁到宪法秩序和司法独立。”
此次诉讼是在法院相关国家诉讼工作支持的职务诉讼支持中心经过法律审查后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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