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所谓的"娱乐场所接待"相关的禁止贿赂法违反案中,首尔北部地方法院法官地贵妍在调查中大部分否认了指控。
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相关人士在4日于果川政府大楼举行的调查结果发布会上表示,地法官在被传唤调查时"否认了指控事实"。
当被问及是否否认了支付的金额时,他回答说,地法官表示"这不是我的领域",并认为这与他之前"喝了一两杯酒就离开了"的陈述相矛盾。
对此,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还调查了地法官在酒吧附近是否有醉酒被举报的记录,但未发现特殊情况。
关于未起诉与会律师的原因,该处解释称"由于公职者犯罪调查法的特殊结构,对这些律师,即提供者没有调查权,他们也不是公职人员"。
他还表示,"如果接到了控告书或需要特别的认知(调查机构掌握犯罪嫌疑或线索),但由于我们没有调查权,因此正在考虑处理方向"。
同时,他补充道,"律师们与地法官一样,对调查表现出不合作,部分人拒绝作证"。
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当天以违反禁止贿赂法的罪名对地法官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地法官被指控于2013年8月与两名律师朋友一起访问首尔江南区清潭洞的一家预约制酒吧饮酒,并让朋友支付了409万韩元的费用。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认为,三人分摊的酒费中,地法官支付的金额达136万韩元。
禁止贿赂法规定,公职人员从同一人处接受超过100万韩元的财物或宴请,无论与职务相关性或对价性如何,均应受到处罚。
此前,地法官在去年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时,负责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审案件。
然而,在尹锡悦的保释审查中,他将保释期限计算为"小时"而非"天",导致尹锡悦被释放。当时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对地法官进行了强烈批评,并在同年5月提出了地法官的娱乐场所接待指控,并公开了相关照片。随后,市民团体以违反禁止贿赂法的罪名控告了地法官。
展开调查的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确认了地法官与同席律师A在该酒吧的支付记录及地法官的出租车使用记录,发现其行程一致。随后,他们获取了相关人员的金融交易记录,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传唤调查,最终将地法官不拘留起诉。
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对地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审判便利提供及贿赂等对价性部分进行了调查,但仅凭模糊的推测判断没有对价关系,因此对因接受宴请而违反禁止贿赂法的指控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处理。
在起诉决定下达后,地法官的法律代理人通过声明强烈批评了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
金亨锡律师事务所SP的律师表示,"地法官只是短暂参加了与后辈的聚会,然后就离开了",并声称"与后辈的关系、聚会的经过,尤其是后辈在过去10年中与委托人的职务没有任何关系"。
他还指出,"即使按照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说法,我的委托人如果一直留在聚会中,所接受的财物等金额也未超过100万韩元",并表示"从法律上看,无法满足禁止贿赂法的构成要件"。
他同时表示,"对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无理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表示遗憾",并表示"将认真对待今后的审判过程"。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