코인정보

审计院: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火灾为人祸,因无注册公司施工导致消防水源受阻

禹珠盛 기자 2026-09-07 15:48
损失估计为3511亿韩元,灾后恢复系统实际使用率仅为0.98% 因拒绝安全调查错失预防机会,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及公司赔偿
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火灾经过及应对情况信息图。 [照片=审计院]
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火灾经过及应对情况信息图。 [照片=审计院]

去年在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大田中心发生的火灾被认定为因无注册公司的施工不当、管理监督松懈及初期应对不足而导致的人祸。调查显示,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在火灾发生后立即请求消防部门不要使用水进行灭火,导致损失加重。
 
审计院于7日公布了《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火灾经过及应对、恢复情况》的审计结果,发现共18项违法和不当行为,并要求行政安全部和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并制定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火灾发生在去年9月26日下午8时16分,当时在大田中心7-1计算机室进行锂电池迁移作业。经过约22小时的扑救,次日下午6时火灾被完全扑灭,但计算机室已被烧毁,709个信息系统的服务中断,系统恢复总共耗时超过3个月。
 
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推测,火灾原因是未能正确实施切断电源和绝缘处理等安全措施。
 
审计结果显示,现场8个电池架中仅有1个在拆卸作业时切断了电源,且未能正确进行电缆端子的绝缘处理,导致4号和5号电池架之间发生火花。
 
该工程由未注册的公司承接。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于2025年6月与A、B公司联合体签订了规模为30亿4000万韩元的电池重新安置工程合同。然而,A公司将其工程份额分包给C公司,B公司则实际上将工程委托给A公司。C公司又将电池运输和架子拆卸、重新安装等工作再次交给了两家无注册公司。
 
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在公正会议上,B公司员工一次也未出席,尽管收到外部人员参与的报告,但并未核实实际施工主体及电气工程公司的注册情况。也没有要求编写作业计划书或检查制造商的技术支持情况。
 
火灾发生后,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仅进行了内部报告和119报警,并未采取切断电源或传递防水布等措施。相反,当消防部门试图利用室内消防栓进行灭火时,因担心损坏计算机网络,要求不要洒水。实际灭火工作在火灾发生约3小时后,即晚上11时13分才开始。
 
灾后恢复系统几乎没有发挥作用。火灾发生时,709个系统中仅有54个具备灾后恢复系统,占比7.6%。其中,实际用于恢复的系统仅有7个,按整体系统计算,仅占0.98%。
 
数据备份管理也存在问题。在690个备份数据存储设施中,有237个与原始数据存放在同一计算机室,349个系统的存储设备和备份设施也安装在同一计算机室。这导致部分系统的原始数据和备份数据同时丢失。
 
审计院要求对不当管理电池迁移工程的负责人和科长给予轻处分,对负责团队的负责人要求给予停职处分。并要求国家信息资源管理院对参与工程的公司进行制裁和损失赔偿等损失补偿方案的制定。
 
审计院表示:“从火灾预防、初期应对到故障应对、灾后恢复及管理监督等各个领域,基本标准和原则均未得到遵守。如果遵守这些标准,火灾本可以得到遏制或损失可以降到最低,因此只能视为管理不善导致的人祸。”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