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崔会长的法律代理人在声明中表示,已就诺小英馆长的代理律师李相元传播虚假事实导致的名誉毁损指控,向检方提出上诉。
此前,李律师在媒体采访中声称崔会长向金理事支出了超过1000亿韩元。崔会长方面对此表示,和金理事共同生活的费用通过金融交易记录已确认,反驳称在该主张提出的时间点,实际金额约为20亿韩元。
崔会长方面指出:“诺馆长和李律师在财产分割审判过程中都知道这些说明内容”,并表示“将崔会长账户中不同用途的支出全部合并,并包括支付给诺馆长本人金额,得出了超过实际50倍的数字”。
上诉理由首先指出,李律师所提及的金额中包含了支付给诺馆长及其三名子女的支出。崔会长方面称,在崔会长被监禁期间开设的国民银行账户中共支出了204亿韩元,该账户是为诺馆长开设的,支出大部分用于诺馆长。崔会长方面声称,李理事无关的支出也被计算为与李理事相关的支出。
崔会长方面还质疑包括崔会长名下的房产和艺术品等资产。崔会长方面表示:“这些资产在与诺馆长的财产分割审理中被视为分割对象”,并指出“在审判中要求将同样的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在媒体上却声称是赠与给金理事的资产,这是相互矛盾的”。
崔会长方面还声称,李律师作为财产分割诉讼的代理人,明明可以确认相关事实,却反复向媒体公开夸大的数字。此外,李律师还公开了根据家庭诉讼法不能公开的审判资料和个人金融信息,这也是上诉的理由之一。
崔会长方面强调:“检方的不起诉决定是因为缺乏证明对虚假事实认知的证据”,并表示“在任何处理决定中都没有判断传播的数字被确认为事实”。
接着指出:“不起诉决定被曲解为承认该主张的真实性,导致误传不断”,并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寻求重新判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