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州创新城市的山·学·研集群用地的承包企业中,有些企业最长未开工或停工超过10年,然而相关部门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于两家停工企业,还提供了约6500万元的贷款利息支持。
审计院于28日发布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的“原州市定期审计”结果,发现了8起违法和不当事项。这是自2015年以来首次对原州市进行定期审计。
然而,作为土地管理主体的江原特别自治道接受了企业有推进项目意向的解释,未采取有效措施。一家医院于2014年6月获得土地分配,但至今已超过10年未开工,江原道却向国土交通部报告为“预计开工”。截至2025年6月,原州创新城市集群的实际入驻率为45.6%,低于全国平均的57.1%。
贷款利息支持的标准也存在漏洞。国土部的指导方针规定需现场确认开工情况,但对于开工后若停工是否应停止支持并未作出规定。江原道对实际停工的两家企业共支持了约6496万元的贷款利息。审计院已通知江原道制定对未开工企业的管理方案,并要求国土部制定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的利息支持及停工标准。
原州市对创业中小企业的管理也显得不足。获得工厂建设计划批准的4家企业在4至13年内未完成工厂建设,其中有的企业已停业。尽管原州市出现了撤销批准的理由,但并未采取额外的行政措施。一家企业在获得2900万元的替代森林资源建设费减免后,砍伐了639棵树木,但至2025年底仍未建成工厂,导致附近居民提出土壤流失的投诉。
相反,7家计划建立工厂的创业中小企业因原州市的指导不足未能享受减免地方税等优惠。其中4家通过更正申请可追回8780万元,但其余3家因申请期限已过,失去了1549万元的退款机会。
在确认补助金不当支出后,仍向同一单位重新发放补助金的案例也被查出。原州市于2023年向一格斗组织发放了6000万元的补助金。随后确认因支付主播费用和已拥有的场馆租金等原因不当支出的金额总计为5472万元,但因比赛临近,2024年8月再次向该组织发放了7000万元的补助金。
审计院已通知原州市检查工厂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制定地方税减免制度的指导方案。对重新发放补助金的相关人员提出了警告。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