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在首尔江东区名日洞发生的塌陷洞 [照片=联合新闻]
去年在首尔江东区名日洞发生地面塌陷事故前,事故现场附近的下水道发现了裂缝和接头缺陷等异常情况。尽管当时首尔市将相关调查结果传达给了江东区政府,但之后并未进行实际的维修确认等后续措施。
30日,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的副胜赞民主党议员表示,"首尔城市铁路9号线四阶段延长工程第一标段"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事故现场周边的下水道进行了调查,并向首尔市提交了实态调查结果报告。
首尔市在收到报告后,向下水道管理主体江东区政府发出了协作公文。首尔市在公文中请求"为确保本工程安全实施,请提前对下水道进行维护,以防止脱落等情况发生"。
然而,未进行任何额外的维修措施。副议员办公室通过受害者家属获得的信息公开申请回复资料显示,江东区政府当时认为实态调查结果中地面塌陷区的下水道结构状态为"良好、非常良好",因此判断设施维护的紧急性较低。
江东区政府表示"没有进行额外的措施",并称"没有发现缺陷"。尽管施工单位的调查中发现了裂缝和接头缺陷,但基于结构状态的综合评估,认为没有必要进行额外的维修。
下水道的直接管理主体是江东区政府,但副议员指出,首尔市在地面沉降预防和地下安全管理方面也有权利和责任。
《地下安全管理特别法》第38条第1项规定,市、道知事在发生地面沉降风险时,可以命令相关人员进行修复和加固等安全措施。《首尔特别市地下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地下安全相关机构之间的相互合作和措施应纳入首尔市地下安全管理计划。
事故调查委员会在去年12月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将"老化下水道漏水"列为事故的间接原因。然而,报告中关于"事故原因各机构执行内容"的部分提到,首尔市城市基础设施总部设计部曾请求江东区政府水利科协助进行下水设施调查结果的相关工作,并指出"下水道的少量、长期漏水难以确认"。
副议员表示,"在事故发生之前,下水道的裂缝和接头缺陷等异常情况已被确认,施工单位也传达了担忧,但首尔市在将相关内容传达给江东区政府后,并未检查实际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强调"首尔市在地下安全管理责任上并非完全免责,因此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明确首尔市与江东区政府的事前应对是否适当"。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