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岁男子因冒充虚构人物,欺骗朋友及其母亲,骗取超过9亿韩元而被判处实刑。
根据联合新闻的报道,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四部(法官吴大石)于19日对被控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的30岁A某判处4年监禁。
A某提到自己虚构的设备公司会长的名字,向B某表示:“在会长手下工作可以赚很多钱。”随后,他谎称会长正在进行大规模工程,要求B某代为支付协会注册费、会费及现场保证金等费用,从而骗取了钱财。
之后,A某又假装是该设备公司的会长,向B某的母亲谎称:“如果给我钱,我会帮你拿回A某未收到的钱。”从而进一步骗取了额外的资金。
法庭表示:“被害者母子俩被骗取的金额超过9亿韩元,其中大部分用于个人生活费和娱乐消费。”并指出:“被害者们饱受极大痛苦,恳求严惩,因此综合考虑了这些因素。”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