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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场成立‘媒体·新媒体团队’…专注于YouTuber和创作者法人

权奎鸿 기자 2026-10-28 16:28
从媒体报道应对到危机管理和刑事辩护的综合专责
光场媒体·新媒体团队第一排左起:金东河、晋光哲、郑基相律师;第二排左起:郑汉宰、安贤惠、金东元律师
法务法人光场媒体·新媒体团队(第一排左起)金东河、晋光哲、郑基相律师(第二排左起)郑汉宰、安贤惠、金东元律师 [照片=法务法人光场]

法务法人光场(代表律师金相坤)于28日宣布成立专门应对MCN(多频道网络)和创作者法人等新媒体企业法律问题的‘媒体·新媒体团队’。

随着以YouTube、Instagram、TikTok等个人媒体平台为中心的新媒体产业快速发展,内容市场的重心也从广播公司和娱乐公司转向创作者和MCN。

有影响力的创作者们通过成立法人,拓展广告、商业和自有品牌业务的领域,而MCN则作为与多个创作者、广告主和平台同时签订合同的企业不断壮大。

因此,新媒体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也在发生变化。MCN与创作者之间的独占合同在管理范围、收益结算方式、平台联动条款等方面与传统的娱乐独占合同结构不同,围绕创作者的引进和流失的争议也层出不穷。

平台的账户和收益暂停措施、标示和广告监管、关于所属创作者的报道及网络虚假信息传播等声誉风险也直接影响到业务。争议迅速扩散的情况下,初期应对往往决定结果。

光场媒体·新媒体团队为应对这些变化,整合了媒体报道应对和MCN、创作者法律事务于一个组织内进行专责。该团队的特点是从预防性咨询(如合同体系和结算结构的事前检查)到临时禁令、诉讼、刑事应对和媒体应对等均由同一团队执行。

主要业务领域包括:△MCN·创作者独占合同设计及争议应对(独占合同效力暂停临时禁令、违约金及违约罚金索赔诉讼等) △广告主·平台合同及收益结算争议应对 △内容著作权保护及频道·账户相关争议应对 △通过媒体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进行更正·反驳报道请求及名誉损害应对 △所属创作者·代表者相关危机管理及刑事辩护 △创作者法人设立·治理结构设计等。

团队成员包括金东河律师(司法研修院25期)、晋光哲律师(30期)、郑基相律师(35期)。金律师自1996年加入光场以来,负责广播、通信、媒体领域,并处理与国内外企业及知名个人相关的报道及广播引发的媒体仲裁案件。

晋律师自2001年起在法官岗位工作19年,曾任大法院审判研究官、全州地方法院正义支院长、首尔高等法院法官等职务。郑律师在各级法院负责审判工作15年,曾担任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媒体专门部法官、首尔行政法院法官、瑞士高等法院法官等职务。

实际工作由因艺术家独占合同违约而进行的大规模违约金索赔诉讼、名誉损害赔偿等事务的郑汉宰(律师考试10期)、安贤惠(10期)、金东元(11期)律师负责。

此外,媒体·新媒体团队还将与光场内各领域专家合作,提供一站式支持,包括创作者法人的税务结构设计和税务调查应对、标示·广告和公平交易监管应对、以及关于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等媒体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动态应对。

特别是,媒体·新媒体团队考虑到新媒体产业需要快速决策的特性,建立了MCN和创作者法人的管理层及法律负责人直接与负责律师沟通的体系。对于合同签署、广告执行、创作者引进等需要迅速判断的事项,团队将立即作出应对。

媒体·新媒体团队未来计划针对MCN·创作者法人的法律负责人举办关于独占合同实务、名誉损害·刑事应对、法人设立·运营等主题的研讨会,并发行新闻通讯,以扩大与行业的接触。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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