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开始,日本旅行者的购物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28日日本观光厅和国税厅的消息,日本政府将于11月1日起实施针对外国游客的消费税后退税制度。
免税优惠并未完全取消。如果在同一家店铺一天内购买的商品税前总额超过5000日元,则仍可享受免税待遇。但需在购买日起90天内出境并接受海关确认。
退税程序从购买阶段开始。游客需在免税店出示护照,支付包含消费税的金额,并注册退税方式。
出境时,需在机场或港口的指定地点使用护照进行免税确认程序。如果海关要求进行实物检查,游客需亲自出示购买的商品。
特别是计划将免税品放入托运行李的游客需注意,必须在将行李交给航空公司之前完成海关确认程序,以便能够应对海关的检查要求。
在成田、羽田、关西、福冈等主要机场,也提供使用“访问日本网站”(Visit Japan Web)的程序。但即使使用该程序,仍需进行必要的海关确认或实物检查。
购买零食或化妆品时也会有变化。此前适用于消耗品的单独密封包装义务已被取消,但希望享受免税优惠的商品仍需带出日本。
根据日本国税厅的规定,如果在同一购买记录中包含的免税品在出境时未携带,则该购买记录中的所有商品都无法接受海关确认。
例如,如果一次性支付了零食和化妆品的费用,但在日本吃掉了零食,那么剩下的化妆品可能无法获得该购买记录的退税。
海关确认结束后,免税店或委托的退税机构将退还消费税金额。退税方式和支付时间需根据各店的说明进行确认。海关并不会直接向游客支付退税款。
日本政府调整制度的背景是国内免税品非法转售的问题。实际上,已加强程序,仅对被带出日本的商品适用免税优惠。
因此,计划在11月后前往日本旅行的游客,应提前确认免税店的退税方法,并在出境当天在托运行李前完成免税品确认程序。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