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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FTA’新闻 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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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服务与投资领域市场开放扩大讨论,助力388亿美元服务市场发展韩国与中国正在进行自由贸易协定(FTA)服务与投资领域市场开放扩大的后续谈判。尽管两国商品贸易额已达到2700亿美元,但服务贸易仅为388亿美元,因此双方计划提高视听和金融等高附加值服务领域的开放水平,以扩大经济合作范围。 产业通商部于15日表示,自12日至16日,韩国首尔将举行第17次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本次谈判由韩国方面的权惠珍产业部通商谈判室长和中国方面的陈超商务部国际司司长担任首席代表,双方代表团约30人参与。 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旨在将以商品为中心的贸易关系扩展至服务和投资领域。两国在2015年FTA生效时已同意进行服务与投资领域的进一步自由化后续谈判,并于2018年3月开始首次谈判。 目前,韩国与中国的商品贸易规模约为2700亿美元,而服务贸易则约为388亿美元。与中国的商品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占比为14.2%,低于韩国整体对外贸易中服务贸易占比23.8%的9.6个百分点。 考虑到这种贸易结构,政府计划集中谈判力量,力求在视听和金融等领域取得实质性市场开放成果。特别是讨论明确我方企业进入中国服务市场的行业及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制度的可预见性等方案。 近年来,中韩FTA后续谈判的召开频率有所增加。根据产业部的数据,自2020年10月第9次谈判以来,第10次正式谈判直到2025年1月才举行。此后,去年4月和6月进行了第11和第12次谈判,而今年1月、4月、6月和8月分别举行了第13至第16次谈判。 在8月31日至9月4日于中国北京举行的第16次谈判中,双方也讨论了服务、投资和金融领域的市场开放。双方当时协商扩大相互服务开放的行业,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以促进服务贸易和投资的顺利进行。 包括此次第17次谈判在内,今年已举行五次正式谈判。经过2020年以来的长期谈判空白,双方正集中进行服务与投资市场开放的讨论。 此次谈判预计将继续围绕双方关注的领域,提高市场开放水平,改善企业的进入条件。然而,自2018年开始的中韩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已持续超过8年,谈判的召开本身并不意味着市场开放的达成,具体的开放范围和协议内容的达成将是关键。 权惠珍产业部通商谈判室长表示:“我们将努力在视听和金融等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以改善我方企业的海外进入条件,并在相互关注的领域进行深入讨论,推动符合国家利益的谈判进展,从而进一步加强两国经济合作的基础。”※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15:04:10 -
中韩FTA服务与投资第16轮谈判在北京举行,金融与市场开放加速韩国与中国将重新启动自由贸易协定(FTA)服务与投资市场的后续谈判。 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从31日起至下月4日,在中国北京举行第16轮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韩国方面由工业部通商交涉室室长权惠珍出席,中国方面由商务部国际司司长陈超担任首席代表。 双方将在此次谈判中重点讨论服务、投资及金融领域的市场开放方案,包括向对方开放的服务行业、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投资者保护规范等主要议题。 中韩FTA于2015年生效。当时双方同意优先完成商品领域的谈判,并就服务与投资领域进行后续自由化谈判。2018年3月后续谈判开始,至今已举行15轮正式谈判。 政府认为,若谈判达成协议,将有助于将两国经济关系从以商品贸易为主扩展到服务和投资领域。特别是希望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时适用的行业限制和股权要求,以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此前,双方在今年1月的首脑会议上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的重大进展。今年3月,双方商务部长会晤,6月时韩国通商交涉本部长与中国国际贸易谈判代表进行了讨论,以推动谈判进展。 目前,中韩FTA服务领域采用列举开放行业的积极方式。在后续谈判中,预计将原则上开放所有领域,仅将需要限制的行业和措施列入保留清单的消极方式进行转变。 消极方式意味着,若新出现的服务未被单独列入保留对象,则视为已开放。这可能会影响数字和专业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 权惠珍表示:“在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的情况下,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协议将成为两国间扩大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基础,我们将努力达成对企业实质上有帮助的稳定谈判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1 15:04:10 -
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程序简化,强调扩大K-内容在中国的流通渠道韩国与中国达成协议,简化原产地证明程序,以提高自由贸易协定(FTA)的使用便利性,并扩大文化内容合作,加速服务与投资谈判。 产业通商部表示,通商交涉本部长余汉九于25日在中国北京与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李承刚召开第七次中韩FTA联合委员会。双方检查了生效12年的中韩FTA的实施情况,并讨论了关税、贸易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经济合作等分委员会提出的主要改进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推出认证出口商的原产地自主证明制度,并对品项原产地规定(PSR)进行更新。认证出口商制度是指由海关当局认可具备原产地证明能力的出口商,赋予其原产地证明书的发放权或简化发放程序。此次制度的推出预计将简化6000家国内企业的原产地证明程序,减少时间和成本负担。 FTA不仅关税减免重要,企业要实际享受优惠关税,必须经过原产地证明程序。如果文件发放和验证负担过重,即使有FTA,利用率也可能下降,因此此次制度改革有望提高中韩FTA的实际利用率。 品项原产地规定也将进行更新。原有的中韩FTA品项原产地规定基于HS 2012标准,将改为HS 2022标准。预计这将使进出口程序更加顺畅,超越简单的行政整顿,降低企业的通关风险。 贸易技术壁垒(TBT)问题也被讨论。双方检查了便携式电池、电气电子产品、化妆品等主要产业领域的技术法规问题,并协商扩大企业市场准入的测试报告认可等法规灵活化方案。 这与前一天举行的中韩FTA TBT委员会讨论相关。当时,我方传达了对中国正在推进的便携式辅助电池和电气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修订草案的行业担忧。 文化内容和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主要议题。双方首席代表分享了韩国内容在线非法流通等知识产权侵害现状,并决定扩大有效的侵害打击和保护水平的合作。 特别是我方强调,韩国文化内容在中国的合法流通渠道亟需扩大。通过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提出扩大合法文化内容市场的建议。因为国内内容在中国的非法流通问题,仅靠打击是有限的。 在单独的小组会议上,集中讨论了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的进展方案。今年1月,双方领导人已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后续谈判的显著进展,因此决定加快对主要争议点的协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5 21:08:00 -
中韩FTA TBT委员会讨论电池及电子产品技术法规韩国与中国就主要出口商品的贸易技术壁垒展开了技术法规的讨论。 韩国工业通商资源部国家技术标准院于24日与农林畜产食品部、食品药品安全处召开了第10次中韩自贸协定(FTA)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会议,讨论了两国的技术法规现状及解决方案。 中韩FTA TBT委员会是两国的局长级对话机制,自2015年12月中韩FTA生效以来,每年召开一次,旨在减轻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出口。 在此次会议上,韩国方面对中国正在推进的便携式辅助电池和电气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修订草案表示了国内业界的担忧,并请求减轻监管负担。由于辅助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电气电子产品、移动设备和家用电器等多个领域,因此中国技术标准的变更可能会导致韩国出口企业的认证负担加重。 此外,会议还确认了与电气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制度相关的企业负担减轻措施。中国方面已公布最终方案,删除了例外到期时间,这将有助于企业预测有害物质限制法规的适用情况及时间。 会议还深入讨论了红参、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议题。双方就韩国红参标准、化妆品许可与注册及生产现场实地检查相关规定、医疗器械许可等与韩国主要出口商品相关的障碍解决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这些产品与中国消费市场密切相关,若标准和许可程序复杂化,可能会降低韩国企业的市场准入能力。 国家技术标准院技术法规应对局局长徐永镇表示:“由于各国加强了本国优先和保护主义措施,贸易技术壁垒也在不断提高。我们将积极利用政府间的TBT协商渠道,解决海外技术法规的障碍。”※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4 20:08:00 -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加速,工业部与中国讨论服务与投资开放韩国与中国正在加速推进服务、投资和金融领域市场开放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后续谈判。此次谈判旨在将以商品贸易为中心的中韩FTA扩展到服务和投资领域,以拓宽韩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基础。 工业部宣布,第15轮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将于22日至26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此次谈判由韩国方面的权惠珍工业部通商交涉室长和中国方面的林峰商务部国际司司长担任首席代表,双方代表团共约30人参加。 自2015年生效的中韩FTA主要集中于商品贸易自由化。两国于2018年3月启动后续谈判,以提高服务和投资自由化水平,至今已进行14轮正式谈判及多次会议。然而,关于服务市场开放范围和投资规范等问题,双方立场差异较大,谈判未能取得明显进展。 在此背景下,两国领导人于1月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中韩FTA后续谈判的重大进展。3月举行的中韩商务部长会议上,后续谈判的讨论也在继续。工业部计划借本周即将召开的中韩FTA联合委员会之机,与通商部长进行单独会谈,讨论谈判进展方案。 此次后续谈判的核心在于将中韩经济合作的重心从商品贸易扩展到服务、投资和金融领域。过去,韩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进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中间产品出口。然而,随着中国内需市场的变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内容、流通、金融和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制度性进入需求日益增加。 谈判代表团计划在服务、投资和金融三个领域达成协议文本,并在市场开放谈判中取得实质性成果。政府表示,将创造自由、开放的服务贸易和可预见的投资环境,以帮助国内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服务与投资谈判虽然不如关税降低那样显而易见,但对企业活动有直接影响。如果改善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许可程序、股权限制、金融服务营业范围和投资者保护规范等,将提高韩国企业在当地业务的可预见性。 特别是,近期中韩贸易在半导体等部分品类上依赖度加大,而消费品和服务领域则面临新的增长动力的挑战。如果后续谈判取得进展,将有助于补充以商品为中心的中韩FTA,拓宽两国经济合作的基础。 权惠珍工业部通商交涉室长表示:“希望中韩FTA后续谈判能成为自由、开放的服务贸易和可预见的投资环境改善的基础,我们将全力以赴,争取为韩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带来有利的谈判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2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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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自贸协定服务与投资领域市场开放扩大讨论,助力388亿美元服务市场发展韩国与中国正在进行自由贸易协定(FTA)服务与投资领域市场开放扩大的后续谈判。尽管两国商品贸易额已达到2700亿美元,但服务贸易仅为388亿美元,因此双方计划提高视听和金融等高附加值服务领域的开放水平,以扩大经济合作范围。 产业通商部于15日表示,自12日至16日,韩国首尔将举行第17次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本次谈判由韩国方面的权惠珍产业部通商谈判室长和中国方面的陈超商务部国际司司长担任首席代表,双方代表团约30人参与。 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旨在将以商品为中心的贸易关系扩展至服务和投资领域。两国在2015年FTA生效时已同意进行服务与投资领域的进一步自由化后续谈判,并于2018年3月开始首次谈判。 目前,韩国与中国的商品贸易规模约为2700亿美元,而服务贸易则约为388亿美元。与中国的商品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占比为14.2%,低于韩国整体对外贸易中服务贸易占比23.8%的9.6个百分点。 考虑到这种贸易结构,政府计划集中谈判力量,力求在视听和金融等领域取得实质性市场开放成果。特别是讨论明确我方企业进入中国服务市场的行业及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制度的可预见性等方案。 近年来,中韩FTA后续谈判的召开频率有所增加。根据产业部的数据,自2020年10月第9次谈判以来,第10次正式谈判直到2025年1月才举行。此后,去年4月和6月进行了第11和第12次谈判,而今年1月、4月、6月和8月分别举行了第13至第16次谈判。 在8月31日至9月4日于中国北京举行的第16次谈判中,双方也讨论了服务、投资和金融领域的市场开放。双方当时协商扩大相互服务开放的行业,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的明确性和可预见性,以促进服务贸易和投资的顺利进行。 包括此次第17次谈判在内,今年已举行五次正式谈判。经过2020年以来的长期谈判空白,双方正集中进行服务与投资市场开放的讨论。 此次谈判预计将继续围绕双方关注的领域,提高市场开放水平,改善企业的进入条件。然而,自2018年开始的中韩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已持续超过8年,谈判的召开本身并不意味着市场开放的达成,具体的开放范围和协议内容的达成将是关键。 权惠珍产业部通商谈判室长表示:“我们将努力在视听和金融等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以改善我方企业的海外进入条件,并在相互关注的领域进行深入讨论,推动符合国家利益的谈判进展,从而进一步加强两国经济合作的基础。”※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15:04:10 -
中韩FTA服务与投资第16轮谈判在北京举行,金融与市场开放加速韩国与中国将重新启动自由贸易协定(FTA)服务与投资市场的后续谈判。 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从31日起至下月4日,在中国北京举行第16轮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韩国方面由工业部通商交涉室室长权惠珍出席,中国方面由商务部国际司司长陈超担任首席代表。 双方将在此次谈判中重点讨论服务、投资及金融领域的市场开放方案,包括向对方开放的服务行业、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投资者保护规范等主要议题。 中韩FTA于2015年生效。当时双方同意优先完成商品领域的谈判,并就服务与投资领域进行后续自由化谈判。2018年3月后续谈判开始,至今已举行15轮正式谈判。 政府认为,若谈判达成协议,将有助于将两国经济关系从以商品贸易为主扩展到服务和投资领域。特别是希望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时适用的行业限制和股权要求,以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此前,双方在今年1月的首脑会议上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的重大进展。今年3月,双方商务部长会晤,6月时韩国通商交涉本部长与中国国际贸易谈判代表进行了讨论,以推动谈判进展。 目前,中韩FTA服务领域采用列举开放行业的积极方式。在后续谈判中,预计将原则上开放所有领域,仅将需要限制的行业和措施列入保留清单的消极方式进行转变。 消极方式意味着,若新出现的服务未被单独列入保留对象,则视为已开放。这可能会影响数字和专业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 权惠珍表示:“在全球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的情况下,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协议将成为两国间扩大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基础,我们将努力达成对企业实质上有帮助的稳定谈判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31 15:04:10 -
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程序简化,强调扩大K-内容在中国的流通渠道韩国与中国达成协议,简化原产地证明程序,以提高自由贸易协定(FTA)的使用便利性,并扩大文化内容合作,加速服务与投资谈判。 产业通商部表示,通商交涉本部长余汉九于25日在中国北京与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李承刚召开第七次中韩FTA联合委员会。双方检查了生效12年的中韩FTA的实施情况,并讨论了关税、贸易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经济合作等分委员会提出的主要改进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推出认证出口商的原产地自主证明制度,并对品项原产地规定(PSR)进行更新。认证出口商制度是指由海关当局认可具备原产地证明能力的出口商,赋予其原产地证明书的发放权或简化发放程序。此次制度的推出预计将简化6000家国内企业的原产地证明程序,减少时间和成本负担。 FTA不仅关税减免重要,企业要实际享受优惠关税,必须经过原产地证明程序。如果文件发放和验证负担过重,即使有FTA,利用率也可能下降,因此此次制度改革有望提高中韩FTA的实际利用率。 品项原产地规定也将进行更新。原有的中韩FTA品项原产地规定基于HS 2012标准,将改为HS 2022标准。预计这将使进出口程序更加顺畅,超越简单的行政整顿,降低企业的通关风险。 贸易技术壁垒(TBT)问题也被讨论。双方检查了便携式电池、电气电子产品、化妆品等主要产业领域的技术法规问题,并协商扩大企业市场准入的测试报告认可等法规灵活化方案。 这与前一天举行的中韩FTA TBT委员会讨论相关。当时,我方传达了对中国正在推进的便携式辅助电池和电气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修订草案的行业担忧。 文化内容和知识产权问题也是主要议题。双方首席代表分享了韩国内容在线非法流通等知识产权侵害现状,并决定扩大有效的侵害打击和保护水平的合作。 特别是我方强调,韩国文化内容在中国的合法流通渠道亟需扩大。通过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提出扩大合法文化内容市场的建议。因为国内内容在中国的非法流通问题,仅靠打击是有限的。 在单独的小组会议上,集中讨论了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的进展方案。今年1月,双方领导人已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后续谈判的显著进展,因此决定加快对主要争议点的协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5 21:08:00 -
中韩FTA TBT委员会讨论电池及电子产品技术法规韩国与中国就主要出口商品的贸易技术壁垒展开了技术法规的讨论。 韩国工业通商资源部国家技术标准院于24日与农林畜产食品部、食品药品安全处召开了第10次中韩自贸协定(FTA)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会议,讨论了两国的技术法规现状及解决方案。 中韩FTA TBT委员会是两国的局长级对话机制,自2015年12月中韩FTA生效以来,每年召开一次,旨在减轻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出口。 在此次会议上,韩国方面对中国正在推进的便携式辅助电池和电气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国家标准修订草案表示了国内业界的担忧,并请求减轻监管负担。由于辅助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电气电子产品、移动设备和家用电器等多个领域,因此中国技术标准的变更可能会导致韩国出口企业的认证负担加重。 此外,会议还确认了与电气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制度相关的企业负担减轻措施。中国方面已公布最终方案,删除了例外到期时间,这将有助于企业预测有害物质限制法规的适用情况及时间。 会议还深入讨论了红参、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议题。双方就韩国红参标准、化妆品许可与注册及生产现场实地检查相关规定、医疗器械许可等与韩国主要出口商品相关的障碍解决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这些产品与中国消费市场密切相关,若标准和许可程序复杂化,可能会降低韩国企业的市场准入能力。 国家技术标准院技术法规应对局局长徐永镇表示:“由于各国加强了本国优先和保护主义措施,贸易技术壁垒也在不断提高。我们将积极利用政府间的TBT协商渠道,解决海外技术法规的障碍。”※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4 20:08:00 -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加速,工业部与中国讨论服务与投资开放韩国与中国正在加速推进服务、投资和金融领域市场开放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后续谈判。此次谈判旨在将以商品贸易为中心的中韩FTA扩展到服务和投资领域,以拓宽韩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基础。 工业部宣布,第15轮中韩FTA服务与投资后续谈判将于22日至26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此次谈判由韩国方面的权惠珍工业部通商交涉室长和中国方面的林峰商务部国际司司长担任首席代表,双方代表团共约30人参加。 自2015年生效的中韩FTA主要集中于商品贸易自由化。两国于2018年3月启动后续谈判,以提高服务和投资自由化水平,至今已进行14轮正式谈判及多次会议。然而,关于服务市场开放范围和投资规范等问题,双方立场差异较大,谈判未能取得明显进展。 在此背景下,两国领导人于1月达成共识,努力在年内实现中韩FTA后续谈判的重大进展。3月举行的中韩商务部长会议上,后续谈判的讨论也在继续。工业部计划借本周即将召开的中韩FTA联合委员会之机,与通商部长进行单独会谈,讨论谈判进展方案。 此次后续谈判的核心在于将中韩经济合作的重心从商品贸易扩展到服务、投资和金融领域。过去,韩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进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中间产品出口。然而,随着中国内需市场的变化和数字化转型的推进,内容、流通、金融和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制度性进入需求日益增加。 谈判代表团计划在服务、投资和金融三个领域达成协议文本,并在市场开放谈判中取得实质性成果。政府表示,将创造自由、开放的服务贸易和可预见的投资环境,以帮助国内企业进入中国市场。 服务与投资谈判虽然不如关税降低那样显而易见,但对企业活动有直接影响。如果改善外资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许可程序、股权限制、金融服务营业范围和投资者保护规范等,将提高韩国企业在当地业务的可预见性。 特别是,近期中韩贸易在半导体等部分品类上依赖度加大,而消费品和服务领域则面临新的增长动力的挑战。如果后续谈判取得进展,将有助于补充以商品为中心的中韩FTA,拓宽两国经济合作的基础。 权惠珍工业部通商交涉室长表示:“希望中韩FTA后续谈判能成为自由、开放的服务贸易和可预见的投资环境改善的基础,我们将全力以赴,争取为韩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带来有利的谈判结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2 20:04:00